
说明
一、本定额只编制了露天爆破石方工程。
二、爆破石方按类别执行相应定额,岩石分类表见下表。
岩石分类表
岩石分类 |
代表性岩石 |
岩石单轴饱和和抗压强度(MPa) |
开挖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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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软岩 |
1.全风化的各种岩石 2.各种半成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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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用于夹层涉及爆破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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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 质 岩 |
软岩 |
1.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中等风化一强风化的较软岩 3.未风化一微风化的页岩、泥岩、泥质砂岩等 |
<30 |
用手凿工具、风镐、机械凿打及爆破法开挖 |
较软岩 |
1.中等风化一强风化的坚硬岩或较硬岩 2.未风化一微风化的凝灰岩、千枚岩、泥灰岩、砂质泥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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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 质 岩 |
较硬岩 |
1.微风化的坚硬岩 2.未风化一微风化的大理岩、板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砂岩等 |
30~60 |
用机械切割、水磨钻机、机械凿打及爆破法开挖 |
坚硬岩 |
未风化一微风化的花岗岩、闪长岩、辉绿岩、玄武岩、安山岩、片麻岩、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砾岩、硅质石灰岩等 |
>60 |
用机械切割、水磨钻机及爆破法开挖 |
注:岩石分类按代表岩石的开挖方法或者岩石单轴饱和和抗压强度确定,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三、石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非天然密实石方如需体积折算,应按下表石方体积计算。
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石方类别 |
天然密实度体积 |
虚方体积 |
松填体积 |
码方 |
石方 |
1.0 |
1.54 |
1.31 |
|
块石 |
1.0 |
1.75 |
1.43 |
1.67 |
砂夹石 |
1.0 |
1.07 |
0.94 |
四、关于沟槽和基坑石方爆破
1.沟槽、基坑、一般石方的划分为:底宽≤7m,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底面积≤150m2的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石方。
2.基坑爆破和沟槽爆破定额项目已综合考虑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
3.沟槽、基坑石方爆破项目是按深度2m编制的,深度在4m以内人工乘以系数1.3,深度在6m以内人工乘以系数1.5,深度在8m以内人工乘以系数1.6,深度超过8m时人工乘以系数1.8。
4.基坑爆破和沟槽爆破定额项目已综合考虑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
五、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适用于有设计要求的一般石方爆破。
六、摊座已含在相应定额中,不另计取。
七、岩石静态爆破若设计的膨胀剂材料用量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作调整。
八、爆破定额工作内容中的二次破碎是指以满足装车为目的解小。
九、本定额不包含炸药及雷管配送费、爆破安全评估费,应根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按实计算。
十、本定额均未包括在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
十一、爆破工作内容的解小是指以满足车辆装卸为目的。
十二、本定额仅考虑推土机集石,石方挖装运参考虑二次解小后的石方运输。
十三、本定额对爆破石方利用满足回填要求的石方进行机械筛分解小的费用进行编制,解小后的粒径为≤4cm。
十四、爆破工程的爆破震动监测、爆破噪声监测、滚跳石防护、被保护对象的前期勘查和后期炮损、试验爆破工程等措施费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实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石方爆破按设计图示尺寸体积加石方放坡、机械作业面及允许超挖量以“立方米”计算。
1.设计要求放坡时,按设计放坡坡度计算放坡工程量。
2.机械进入施工作业面、上下坡道增加的工程量,按设计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3.—般石方爆破允许超挖量按被开挖坡面面积乘以180mm(厚)计算,其余可执行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定额。
二、基坑及沟槽、石方爆破按设计图示尺寸加工作面宽度及放坡以“立方米”计算。设计要求放坡时,按设计放坡坡度计算放坡工作量。设计有规定时工作面宽度按设计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
砖基础 |
200 |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
150 |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
300 |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
300 |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
1000(防水层面) |
三、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四、石方挖运:按设计图示尺寸和有关规定以体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