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一般说明
(一)标准砖墙墙体厚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墙厚 |
1/4 |
1/2 |
3/4 |
1 |
3/2 |
2 |
5/2 |
3 |
计算厚度(mm) |
53 |
115 |
180 |
240 |
365 |
490 |
615 |
740 |
(二)标准砖的规格为:240mm×115mm×53mm。
(三)池类以及其他构筑物抹灰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项目计算,但人工费应乘以系数1.21。
二、烟囱
(一)烟囱基础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毛石基础相应定额执行。砖基础以下的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底板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二)砖砌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时,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项目计算,但原浆勾缝的工料不扣除。
(三)砖烟道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应按本定额“A混凝土构筑物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四)烟囱扫灰门和烟囱帽所需铁件,套用加工铁件项目。铁件安装用工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五)烟囱的铁件及砖烟囱紧固圈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中预埋铁件计算。爬梯、围栏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装配式建筑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六)砖烟囱砌体内采用钢筋加固者,根据设计规定的钢筋用量,应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三、井、沟盖板
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市政工程》相应项目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烟囱
砖砌烟囱砖基础与砖筒身,以砖基础大放脚的扩大顶面为界。
二、烟道
(一)砖砌烟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二)GRC烟道、变压式排气(风)道、机制排烟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三)烟道预制构件模板工程量均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地模综合考虑,不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