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模板工程。
1.模板分复合模板、木模板,定额未注明模板类型的,均按木模板考虑。
2.模板按企业自有编制。组合钢模板包括装箱,且已包括回库维修耗量。
3.复合模板适用于竹胶、木胶等品种的复合板。
4.地下室底板模板执行满堂基础;满堂基础模板已包括集水井模板杯壳。
5.满堂基础下翻构件砖胎模,砖胎模中砌体执行本定额“第四章砌筑工程”砖基础相应项目;抹灰执行《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9)相应项目。
6.独立桩承台执行独立基础项目:带形桩承台执行带形基础项目;与满堂基础相连的桩承台执行满堂基础项目。高杯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3倍以上时,杯口高度部分执行柱项目,杯形基础执行柱项目。其余部分执行独立基础项目。
7.现浇混凝土柱、墙、梁、板是按高度(板面或地面、垫层面至上层板面的高度)3.6m综合考虑的。如遇斜板面结构时,柱分别按各柱的中心高度为准;墙按分段墙的平均高度为准;框架梁按每跨两端的支座平均高度为准;板(含梁板合计的梁)按高点与低点的平均高度为准。异形柱、梁,是指柱、梁的断面形状为:L形、
十字形、T形,Z形的柱、梁。
8.柱模板如遇弧形和异形组合时,执行圆柱项目。圆形柱模板按直径0.5m以外考虑的,直径0.5m以内乘以系数1.6;矩形柱模板按周长1.8m以内考虑的,周长1.2m以内乘以系数1.3、周长1.8m以外乘以系数0.6。
9.多肢混凝土墙墙厚≤0.3m,最长肢长厚比≤4执行异形柱,最长肢长厚比在4~8执行短肢剪力墙,最长肢截面高厚比>8执行直形墙定额,墙肢长按墙肢中心线计算。
10.外墙设计采用一次摊销止水螺杆方式支模时,将对拉螺栓材料换为止水螺杆并调整消耗量,取消塑料套管消耗量。直形墙、短肢剪力墙、电梯井壁模板按墙厚200mm以内考虑的,墙厚100mm以内乘以系数1.8、墙厚300mm以内乘以系数0.67、墙厚300mm以外乘以系数0.48。
12.混凝土板适用于截面厚度≤250mm;板中暗梁并入板内计算;墙、梁弧形且半径≤9m时,执行弧形墙、梁项目。有梁板、无梁板、平板模板按板厚100mm以内考虑的,板厚100mm以外的乘以系数0.85。
13.现浇空心板执行平板项目,内模安装另行计算。
14.薄壳板模板不分筒式、球形、双曲形等,均执行同一项目。
15.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相应项目执行。
16.屋面混凝土女儿墙同时满足单排配筋、厚度≤100mm、高度≤1.2m三个条件时执行栏板项目,否则执行相应厚度直形墙项目。
17.混凝土栏板按单排配筋、厚度≤100mm、高度(含压顶扶手及翻沿)≤1.2m考虑,不满足以上条件之一时执行相应墙项目。
18.现浇混凝土阳台板、雨蓬板按三面悬挑形式编制,如一面为弧形栏板且半径≤9m时,执行圆弧形阳台板、雨蓬板项目;如非三面悬挑形式的阳台、雨棚,则执行梁、板相应项目。
19.雨篷上返、挑檐、天沟按厚度≤100mm、上返高度≤400mm编制,400mm<高度≤1.2m时按上返全高执行栏板定额,高度>1.2m执行相应混凝土墙定额。单件体积0.1m3以内,执行小型构件项目。
20.预制板间补现浇板缝执行平板项目。
21.现浇飘窗板、空调板执行悬挑板项目。
22.楼梯是按建筑物一个自然层双跑楼梯考虑,如单坡直行楼梯(即一个自然层、无休息平台)按相应项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2;三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两个休息平台)按相应项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9;四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三个休息平台)按相应项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75。剪刀楼梯执行单坡直行楼梯相应系数。
23.与主体结构不同时浇捣的厨房、卫生间等处墙体下部现浇混凝土翻边的模板执行圈梁相应项目。
24.散水、防滑坡道模板执行垫层相应项目。
25.凸出混凝土柱、梁、墙面的线条,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再按凸出的线条道数执行模板增加费项目;但单独窗台板、拦板扶手、墙上压顶的单阶挑沿不另计算模板增加费;其他单阶线条凸出宽度>200mm的执行挑檐项目。
26.外形尺寸体积在1m3以内的独立池槽执行小型构件项目,1m3以上的独立池槽及与建筑物相连的梁、板、墙结构式水池,分别执行梁、板、墙相应项目。
27.当设计要求为清水混凝土模板时,执行相应模板项目,并作如下调整:复合模板材料换算为镜面胶合板,机械不变,其人工按下表增加工日。
清水混凝土模板增加工日表单位:10m3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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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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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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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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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梁板、无梁板、平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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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形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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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形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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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形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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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形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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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形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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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形墙、电梯井壁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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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肢剪力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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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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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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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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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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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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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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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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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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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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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预制构件地模的摊销,已包括在预制构件的模板中。
三、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高时,按建筑物的不同檐高纵向分割,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并按各自的檐高执行相应项目。建筑物多种结构,按不同结构分别计算。
四、脚手架工程。
1.一般说明。
(1)本章脚手架措施项目是指施工需要的脚手架搭、拆、运输及脚手架摊销的工料消耗。
(2)本章脚手架措施项目材料均按钢管式脚手架编制。
(3)各项脚手架消耗量中未包括脚手架基础加固。基础加固是指脚手架立杆下端以下或脚手架底座下皮以下的一切做法。
2.综合脚手架。
(1)单层建筑综合脚手架适用于檐高20m以内的单层建筑工程。
(2)凡单层建筑工程执行单层建筑综合脚手架,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工程执行多层建筑综合脚手架项目,地下室部分执行地下室综合脚手架项目。
(3)综合脚手架中包括内、外墙砌筑、保温及装饰、天棚装饰以及基础、主体混凝土浇捣、支模用脚手架。
(4)执行综合脚手架,有下列情况者,可另执行单项脚手架项目:
③砌筑高度在1.2m以外的屋顶烟囱的脚手架,按设计图示烟囱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烟囱出屋顶高度以面积计算,执行里脚手架项目。
④砌筑高度在1.2m以外的管沟墙及砖基础,按设计图示砌筑长度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执行里脚手架项目。
⑥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的有关规定未计入建筑面积,但施工过程中需搭设脚手架的施工部位。
(5)凡不适宜使用综合脚手架的项目,可按相应的单项脚手架项目执行。
(6)本定额层高按3.6m考虑,超过3.6m者,应另计层高超高综合脚手架,每超过1m计算一个增加层,其超过部分按相应定额增加10%。超高层数(四舍五入)=檐高-实际层数×3.6m。
3.单项脚手架。
(1)建筑物外墙脚手架,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砌筑高度在15m以内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在15m以外或砌筑高度虽不足15m,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时,执行双排脚手架项目。
(2)外脚手架消耗量中已综合斜道、上料平台、护卫栏杆等。
(3)建筑物内墙脚手架,设计室内地坪至板底(或山墙高度的1/2处)的砌筑高度在3.6m以内的,执行里脚手架项目。
(4)围墙脚手架,室外地坪至围墙顶面的砌筑高度在3.6m以内的,按里脚手架计算;砌筑高度在3.6m以外的,执行单排脚手架项目。
(5)石砌墙体,砌筑高度在1.2m以外时,执行双排外脚手架项目。
(6)大型设备基础,凡距地坪高度在1.2m以外的,执行双排外脚手架项目。
(7)挑脚手架适用于外檐挑檐等部位的局部装饰。
(8)悬空脚手架适用于有露明屋架的屋面板勾缝、油漆或喷浆等部位。
(9)整体提升架适用于高层建筑的外墙施工。
(10)独立柱、现浇混凝土单(连续)梁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3。
(11)室内高度超过3.6m的天棚吊顶、抹灰油漆等装饰工程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3计算满堂脚手架。
(12)单项脚手架中安全防护及安全网定额适用于主体结构以外单独搭设的安全防护措施。
(13)外装饰吊篮脚手架适用于外墙保温、挂贴块料、各种幕墙等外装饰项目,单独基层处理、粉刷涂料等项目定额机械费乘以系数0.2。
(14)室内墙面装饰工程高度超过1.2米的,按水平投影面积执行相应内墙粉饰脚手架。
(15)室内高度在3.6m以内的天棚吊顶、抹灰油漆等装饰工程按水平投影面积执行天棚粉饰脚手架。
(16)现浇钢筋混凝土满堂基础,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满堂脚手架。
(17)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按建筑面积1/2计算满堂脚手架。
(18)沟槽深度超过1.5m,宽度超过3m的钢筋混凝土带形基础;基坑深度超过1.5m,底面积超过4m2的独立基础、设备基础;均按带形基础、独立基础、设备基础底面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满堂脚手架。
4.其他脚手架。
电梯井架每一电梯台数为一孔。
五、垂直运输工程。
1.垂直运输工作内容,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机械的场外往返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的费用。
2.檐高3.6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台班。
3.本定额层高按3.6m考虑,超过3.6m者,应另计层高超高垂直运输增加费,每超过1m计算一个增加增,其超过部分按相应定额增加10%。超高层数(四舍五入)=檐高-实际层数×3.6m。
六、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定额适用于单层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20m,多层建筑物超过6层的项目。
七、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和转移费用,以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塔式起重机及施工电梯基础。
(1)塔式起重机轨道铺拆以直线形为准,如铺设弧线形时,定额乘以系数1.15。
(2)固定式基础适用于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基础混凝土,包括模板和钢筋。
(3)固定式基础如需打桩时,打桩费用另行计算。
(4)塔式起重机及施工电梯固定基础体积超过10m3的,另行计算。
(5)自升式塔式起重机附着臂,考虑材料周转和回收办理现场签证。
(6)塔式起重机及施工电梯固定基础不包括拆除内容,发生时办理现场签证。
3.大型机械设备安拆费。
(1)机械安拆费是安装、拆卸的一次性费用。
(2)机械安拆费中包括机械安装完毕后的试运转费用。
(3)柴油打桩机的安拆费中,已包括轨道的安拆费用。
(4)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安拆费按塔高45m确定,>45m时且檐高≤200m,塔高每增高10m计算一个增加层,按相应定额增加费用10%。
4.大型机械进出场费。
(1)进出场费中已包括往返一次的费用,其中回程费按单程运费的25%考虑。
(2)进出场费中已包括了臂杆、铲斗及附件、道木、道轨的运费。
(3)机械运输路途中的台班费,不另计取。
5.大型机械设备现场的行使路线需修整铺垫时,其人工修整可按实际计算。
八、施工排水、降水。
1.轻型井点以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以30根为一套,使用时累计根数轻型井点少于25根,喷射井点少于15根,使用费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7。
2.井管间距应根据地质条件和施工降水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组织设计未考虑时,可按轻型井点管距1.2m、喷射井点管距2.5m确定。
3.直流深井降水成孔直径不同时,只调整相应的黄砂含量,其余不变;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调整管材价格的同时,按管子周长的比例调整相应的密目网及铁丝。
4.排水井分集水井和大口井两种。集水井定额项目按基坑内设置考虑,井深在4m以内,按本定额计算。如井深超过4m,定额按比例调整。大口井按井管直径分两种规格,抽水结束时回填大口井的人工和材料未包括在消耗量内,可按实际发生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模板。
1.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项目工程量计算。
2.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套孔以不同深度以数量计算。
3.对拉螺栓堵眼增加费按墙面、柱面、梁面模板接触面分别工程量计算。
4.预制混凝土模板按预制混凝土构件工程量计算。
5.现浇混凝土支撑超高工程量按相应构件3.6m以上混凝土工程量计算。支撑高度超过3.6m,每超过1m计算一个增加层;支撑高度超过6.6m时,每超过1m计算0.6个增加层,不足0.6m不计增加层。
6.凸出的线条模板增加费,以凸出棱线的道数分别按长度计算,两条及多条线条相互之间净距小于100mm的,每两条按一条计算。
二、脚手架工程。
1.综合脚手架。
综合脚手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面积计算。地下室执行地下室综合脚手架定额项目。
2.单项脚手架。
(1)外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按外墙外边线长度(含墙垛及附墙井道)乘以外墙高度以面积计算。
(2)计算内、外墙脚手架时,均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等所占面积。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3)里脚手架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4)独立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m乘以高度以面积计算。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定额项目乘以系数。
(5)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按梁顶面至地面(或楼面)间的高度乘以梁净长以面积计算。执行双排外脚手架定额项目乘以系数。
(6)满堂脚手架按室内净面积计算,其高度在3.6m~5.2m之间时计算基本层,5.2m以上,每增加1.2m计算一个增加层。
(7)挑脚手架按搭设长度乘以层数以长度计算。
(8)悬空脚手架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9)吊篮脚手架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
(10)内墙面粉饰脚手架按内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
(11)立挂式安全网按架网部分的实挂长度乘以实挂高度以面积计算。
(12)挑出式安全网按挑出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其他脚手架。
电梯井脚手架按单孔以“座”计算。
三、垂直运输工程。
1.建筑物垂直运输区分不同建筑物结构及檐高,按建筑面积计算。地下室执行地下室垂直运输定额项目。
2.本章按泵送混凝土考虑,如采用非泵送,垂直运输费按以下方法增加:相应项目乘以调增系数10%,再乘以非泵送混凝土数量占全部混凝土数量的百分比。
三、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
1.各项定额中包括的内容指单层建筑物檐口高度超过20m,多层建筑物超过6层的全部工程项目,但不包括垂直运输、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及各项脚手架。
2.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区分不同建筑物结构及檐高,按建筑物超高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
四、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
1.大型机械设备安拆费按台次计算。
2.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费按台次计算。
五、施工排水、降水。
1.轻型井点、喷射井点排水的井管安装、拆除以“根”为单位计算,使用以“套.天”计算;真空深井、自流深井排水的安装拆除以每口井计算,使用以每口“井。天”计算。
2.使用天数以每昼夜(24h)为一天,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的使用天数计算。
3.集水井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座”计算,大口井按累计井深以长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