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吉林省市政维护工程计价定额》(JLJD-SW-2019)(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拆除工程、土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管道工程、泵站工程、措施项目七部分内容,共737个子目。 二、本定额是按照现行的市政工程养护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和通用图集编制的。 三、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市政道路、桥梁、管道、排水泵站等设施维修养护。 四、本定额按《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9)规定计取各项费用,其中:第二章W2-0001~0018、W2-0028~0037项按人工土石方工程取费、W2-0019~0027、W2-0038~0039项按机械土石方工程取费、第三章道路工程及第四章桥梁工程按道路桥梁工程取费、其他章节项按管道及其他工程取费。 五、本定额拆除工程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则另行计算运费和回收价值。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套用本项目。拆除混凝土管道未包括基础及垫层拆除。焊接钢管拆除的氧气、乙炔气费用另计:若为法兰接口则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5。拆除井深在4m以外的检查井时,人工乘以系数1.31;拆除石砌检查井时,人工乘以系数1.10。 人工拆除二碴、三碴基层应根据材料组成情况套无骨料多合土或有骨料多合土基层拆除子目。 六、本定额不包括的道路维修项目,执行《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9)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5。 七、具体维修养护工程范围的界定: 1.道路工程:适用于市政道路维护工程,指保持城市道路功能和设施完好所进行的日常养护;对路面轻微损坏的零星修补(10m2以内)、小面积修补(200m2以内)和大面积修补(400m2以内)。 2.桥梁工程 (1)市政桥梁设施日常保养是指保持桥梁整洁,清除杂物积土,冲洗桥台支座体系,擦洗栏杆、地袱,设施标志牌、灯具,清理伸缩缝,疏通泄水孔,扶正设施标志牌,支座保养等。 (2)市政桥梁设施小修是指零星的桥面铺装修补,栏杆、地袱、灯杆的修复,泄水孔、伸缩缝、灯具电器的修理与更换,泄水孔改造等,钢结构、钢桥及钢栏杆的局部除锈油饰,桥墩、桥台、人行道、梁板等混凝土结构的裂缝补修与脱落补修,零星的桥梁构件连接钢板脱焊的补修。 (3)市政桥梁设施中修工程是指对桥梁的一般性损坏进行修理,特殊桥梁的非复杂性和非主要结构的局部损坏进行维修加固和更换,以恢复其原有状态和标准。 3.管道工程 定额中包括排水管道疏通、维修;各种井型的掏挖、维修、更换;河道的疏挖;污泥的弃运;护坡的零星补砌。 4.排水泵站工程 排水泵站维修养护包括机电设备的检修、维护及日常清理工作;排水泵站小修养护是指泵站日常运行维护,泵站进、出水池的清挖,电机、水泵、除污机、阀门、变压器、监控系统的维护;排水泵站中修工程,本定额仅考虑了天车及自动化泵站自控系统的检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拆除工程 1.拆除旧路及人行道按实际拆除面积计算。 2.拆除侧缘石及各类管道按长度计算。 3.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体积计算。 4.伐树、挖树蔸按实挖数以棵计算。 二、土方工程 1.土、石方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 2.翻浆处理按实际发生的数量以体积计算。 3.装载机装松散块料按图示体积计算。 三、道路工程 1.道路基层、面层按铺设的面积计算,不扣除各种检查井、雨水井所占的面积。 2.道路工程的边石安砌、打磨按长度计算,包括各转弯处的弧形长度。 3.路面修补、清理坑槽、油包处治以修补范围最大外接矩形面积计算。 四、桥梁工程 1.旋喷桩按设计桩长计算。 2.旋挖钻钻孔按设计桩长计算。 3.混凝土面拉毛、凿毛按图示面积计算。 4.浆砌块石挡土墙、台背回填按图示体积计算。 5.拆除混凝土按实际拆除体积计算。 6.栏杆改造及更换按定额单位计算。 7.结构加固按定额单位计算。 8.沉降缝维修、变形缝、挡墙漏水临时维修按引流长度计算。 9.梁检查、保养、主体结构维修按定额单位计算。 10.饰面维修、墙面勾缝、油饰饰面按面积计算。 五、管道工程 1.模块式检查井按数量计算。 2.管道疏通、检测、翻修按管道长度计算,不扣除检查井。 3.清扫暗渠按淤泥体积计算。 4.检查井清掏、翻修按座计算。 5.管道封堵按处计算。 六、泵站工程 1.顶管设备安拆按每一个作业坑计算。 2.泵站维修按设备维修数量和维修天数计算。 七、措施项目 1.桥梁维修脚手架按定额单位计算。 2.井点降水按井点数量和降水天数计算。 3.现浇钢箱梁模板按接触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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