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基础加固:
(一)注浆地基工程:
1.注浆地基所用的浆体材料用量按照设计含量调整。
2.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
(二)锚杆静压桩工程:
1.混凝土锚杆静压桩实际采用成品预制桩时,其单价按成品价格考虑。
2.锚杆制作、安装定额中锚杆按照M27钢锚杆考虑,埋设深度为300mm。设计锚杆直径和埋设深度与定额不同时,除锚杆按设计规格调整外,人工、机械及硫黄胶泥含量按比例调整。锚杆交叉连接钢筋的制作、安装费用已包括在封桩定额内,不另计算。
3.锚杆后成孔埋设指在原基础或承台表面钻孔埋设锚杆。预先埋设指在新建基础或承台内预先埋设锚杆。
4.锚杆静压桩混凝士基础开凿压桩孔按设计注明的桩芯直径及基础厚度执行定额。基础厚度指压桩孔穿透部分基础混凝土的厚度,不包括各类垫层厚度。基础凿除后废渣外运费用另计。
5.遇开凿压桩孔后原基础钢筋割断需要复原的,复原费用另行计算。
6.锚杆静压桩压桩、送桩按桩径及单桩竖向承载力不同执行相应定额,压桩定额中已综合接桩所需的压桩机台班。当设计桩长在12m以内时,压桩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
设计桩长在30m以上时,压桩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0.85。
7.锚杆静压桩接桩按桩径不同执行相应定额。
8.由于设计要求或地质条件原因导致锚杆静压桩需要截桩时,截除部分桩体压桩费用不计,但制桩费用不扣。
9.锚杆静压桩设计采用预加载封桩时,按单桩竖向承载力和桩径不同分别执行相应定额。封桩孔基础厚度按80mm编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混凝土及相应机械含量按比例调整。
所谓预加载封桩指在千斤顶不卸载条件下进行封桩,当封桩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卸载。封桩中突出基础部分的桩帽梁执行本章“小型构件”定额子目。截除混凝土桩头如发生外运,运费另计。
二、砌体加固:
1.砂浆面层加固墙体如采用纤维砂浆、树脂砂浆,可在相应定额项目材料中增加材料,消耗量根据设计要求掺入量确定,定额人工、机械不做调整。
2.钢筋(丝)网砂浆面层加固墙体定额项目未包含钻孔、堵孔、锚固钢筋、对拉钢筋、钢筋(丝)网制作、安装,发生时执行本定额第三节混凝土加固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3.砂浆面层加固墙体定额项目已含刷(喷)素水泥浆,如涂刷界面剂应将水泥浆换为界面结合剂,定额人工、机械不做调整。
三、混凝土加固:
(一)现浇混凝土加固构件:
1.现浇混凝土加固构件定额项目适用范围:
(1)基础加大适用于各种基础的加固;
(2)加附墙柱适用于附墙加固的壁柱、阴角柱、转角柱、组合柱;
(3)柱截面加大适用于独立的砖柱、混凝土柱外包钢筋混凝土层加固;
(4)加附墙圈梁适用于需支底模的附墙圈梁;
(5)现浇弧形圈梁执行相应圈梁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6)板下加梁适用于原有板下加钢筋混凝土梁加固;
(7)梁截面加大适用于梁下包钢筋混凝土层加固、梁下及两侧包钢筋混凝土层加固;
(8)置换板适用于原板拆除后重新浇筑的板;
(9)原板上浇叠合层适用于原板上加混凝土层加固;
(10)砖(混凝土)墙面外包混凝土适用于砖、混凝土墙外包混凝土层加固;
(11)墙面喷射混凝土适用于墙面挂钢丝网、钢筋网片喷射混凝土加固;
(12)钢丝(钢丝绳)网片加固(聚合物砂浆)适用于墙、柱、梁面挂钢丝网,钢丝绳网片抹聚合物砂浆加固;
(13)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执行普通混凝土相应构件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2.混凝土是按自然养护编制的,设计或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方案有特殊要求时,增加的养护费用另行计算。
3.梁截面加大中的梁下加固定额中未包括为满足浇筑需要所增加的混凝土(该部分混凝土按施工方案另行计算工程量)及其剔除费用。
4.板下加梁和梁截面加大中的梁下及两侧加固定额中未包括板上浇筑混凝土所需凿孔的费用。混凝土补孔按现浇小型构件项目计算。
5.钢丝(钢丝绳)网片加固(聚合物砂浆)定额中未包括铺钢丝网、钢丝绳网片,另按钢筋工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二)特殊加固:
1.定额中的钢材用量与设计不同时允许换算,但人工、机械费不得调整。钢材损耗率按6%计算。
2.结构植钢筋不包括植入的钢筋制作、化学螺栓,钢筋制作按钢筋相应项目执行,化学螺栓另行计算。使用化学螺栓应扣除植筋胶的消耗量。
3.粘钢、后注工法灌注水泥浆、粘贴碳纤维布、裂缝补缝、灌缝定额中未包括剔除原混凝土结构面的抹灰层及饰面层费用。
4.粘贴碳纤维布定额已包括碳纤维布搭接及损耗量,不另计算。粘贴碳纤维布以单位面积质重250g/m2编制,如设计用材料单位面积质量不同时允许换算,只换算材料,其他不变。
5.结构胶粘钢的钢板项目,粘钢胶的厚度按3mm编制;结构胶粘钢型钢项目,粘钢胶的厚度按3mm编制。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按厚度比例调整。
6.后注工法灌注水泥浆中水泥豆石定额消耗量按m3计取,厚度按50mm编制,水泥豆石的配合比定额已综合考虑,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按厚度比例调整。
7.结构胶粘钢计量单位按面积编制,若梁面及梁底设计为U形钢时按展开面积计算,若设计为双层钢板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材料乘以系数2。
8.混凝土表面凿毛指混凝土表面凿去凤化酥松层、碳化层及严重污蚀层,直至完全露出坚实的基层为止,并在基层上凿毛,使其表面凹凸差大于或等于4mm。
(三)钢筋工程:
1.除定额规定单独列项计算以外,各类钢筋、铁件的制作成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所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均已综合在相应项目内,设计另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
直径25mm以上的钢筋连接按机械连接考虑。
2.钢筋工程中措施钢筋按设计图纸规定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计算,按品种、规格执行相应项目。如采用其他材料,另行计算。
3.弧形构件中的弧形钢筋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2。
4.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和规格以及箍筋分别列项,钢筋的品种、规格比例按常规工程设计综合考虑。
5.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中,型钢骨架执行本定额第五节金属结构加固相应项目,钢筋执行现浇构件钢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机械乘以系数1.15。
6.成型钢筋指按照施工图要求下料并在加工厂内加工,运到现场可直接绑扎或安装的成品钢筋,其价格内已包含成型钢筋的断料、制作损耗。
7.预埋螺栓执行预埋件定额。
四、木结构加固:
1.木材的分类:
一类:红松、杉木。
二类:白松、杉松、杨柳木、椴木、樟子松、云杉。
三类:青松、水曲柳、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榆木、柏木、樟木、苦练子、梓木、楠木、槐木、黄菠萝、椿木。
四类:柞木(稠木、青杠)、檀木、色木、红木、荔木、柚木、麻栗木、桦木。
2.本节是按手工和机械操作、场内制作和场外集中加工综合编制的。
3.本节消耗材积已考虑了配断和操作损耗,需干燥木材和创光的构件,项目材积内己考虑了干燥木材和刨光损耗。改锯、开料损耗及出材率在材料价格内计算。
4.木节中所注明的直径、截面、长度或厚度均以设计尺寸为准。
5.本节的圆柱、圆檩等圆形截面构件是直接采用原木加工考虑的,其余构件是按板枋材加工考虑的。
6.本节定额中的拆换项目包括拆除、制作、安装全部内容,制安项目为加固时新增加的木作,包括制作、安装内容。
7.本节如使用旧木料,人工乘以系数1.15,旧木料的用量按定额用量乘以系数1.2。
五、金属结构加囡:
1.人工屋架金属杆件的拆除项目不含杆件本身,仅指连接件。
2.烟紧固圈、垃圾道机垃圾门、垃圾箱、晒衣架、加工铁件等小型构件拆换,按“其他钢构件拆换”项目计算。
六、屋面加固:
1.本节定额中的拆换项目均包括拆除安装等全部操作过程。
2.膜结构中支撑和拉固膜布的钢柱、拉杆、金属网架、钢丝绳、锚固的锚头等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得另算;支撑柱的钢筋混凝土柱基、锚固的钢筋混凝土基础以及地脚螺栓等应按本定额第三节混凝土加固工程相关项目计算。
3.本节单处刚性层维修面积≤15m2的局部维修执行砍补项目,定额
已包含拆除内容。屋面单处刚性层维修面积>15m2的大面维修执行翻修项目,定额不包含拆除内容发生时另按第一章结构修缮工程相应拆除项目计算。
七、其他加固:
1.掏安门窗洞口中的钢筋混凝土过梁定额项目不包括钢筋混凝土过梁,发生时按本定额第三节混凝土加固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2.门改窗及窗改门如需增加钢筋混凝土过梁,发生时按本定额第三节混凝土加固工程相
应项目计算。
3.压浆干砸砂浆锚杆定额中均未包括锚杆钢筋的制作、安装,其制作安装按本定额第三节混凝土加固工程相应定额计算;压浆干砸砂浆钢筋锚杆定额是以标准砖墙考虑的,如遇空心砖墙,人工乘以系数1.2,预拌水泥砂浆消耗量乘以系数1.1;钻孔深度≤180mm(双孔)压浆干砸砂浆锚杆是按双孔“门”形筋考虑的,如为单孔单筋消耗量乘以系数0.5。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基础加固:
(一)注浆地基工程:
1.分层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2.压密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已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在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依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二)锚杆静压桩工程:
1.预制锚杆静压桩制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截面积以“m2”计算。
2.锚杆静压桩中锚杆制作、安装按锚杆数量以“根”计算。混凝土锚杆静压桩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的面积以“m2”计算,与地模接触面的面积不计算,不扣除≤0.3m2预留孔洞面积,洞侧壁模板也不增加。若为施工现场预制桩,地模发生时另行计算。
3.混凝土基础开凿压桩孔按设计图示以“个”计算。
4.锚杆静压桩压桩长度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以“延长米”计算,送桩长度按设计桩顶标高至压桩前的原地面(承台面>标高另加0.5m计算。
5.锚杆静压桩接桩,孔内截桩和封桩按其数量以“个”计算。
二、砌体加固:
1.水泥砂浆加固墙面面积计算,不扣除面积≤0.3m2孔洞所占面积,附墙柱侧面和洞口、空圈侧壁并入工程量内计算。
2.砌体压力灌缝按裂缝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三、混凝土加固:
(一)现浇混凝土加固构件:
1.柱加固。
(1)构造柱高度自柱基至柱顶上表面;
(2)马牙槎并入构造柱混凝土体积。
2.梁加固。
(1)梁柱相交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次梁相交,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2)伸入墙内的梁头及现浇梁垫并入梁体积内计算;
(3)为满足浇筑需要所增加的混凝土工程量并入计算。
3.板加固。
(1)板与梁(圈梁)连接时,板算至梁(圈梁)侧面;
(2)伸入墙内板头并入板内计算。
4.墙加固。
(1)砖(混凝土)墙面包混凝土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伸入地坪、楼板、墙面的部分,其混凝土体积并入墙面包混凝土工程量内;
(2)墙面喷射混凝土工程量以单面按“m2”计算,双面加固时按双面工程量计算:
(3)钢丝(钢丝绳)网片加固(聚合物砂浆)按其外包面积以“m2”计算;
(4)凡加固墙身的梁与通过门窗洞口的圈梁,均按圈梁计算,单独通过门窗洞口的梁按过梁计算。
5.构件混凝土面凿毛、剔除基层混凝土和基层表面阻锈按所需处理构件表面积以“m2”计算,1日混凝土剔除及表面凿毛遇构件整体剔除旧混凝土至露筋,基础人工增加0.18工日/m2,其余增加0.12工日/m2。
(二)特殊加固:
1.结构植钢筋按数量计算,植入钢筋按外露和植入部分之和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直接法结构胶粘钢、后注工法粘钢、后注工法灌注水泥浆、粘贴碳纤维布加固按设计图示钢材、碳纤维布的外边实贴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孔眼的面积。
3.裂缝封闭、裂缝灌缝加固按实际封闭、灌缝加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三)钢筋工程:
1.现浇构件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除定额规定单独列项计算以外,各类钢筋、铁件的制作成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所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均已综合在相应项目内,设计另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
直径25mm以上的钢筋连接按机械连接考虑。
3.钢筋工程中措施钢筋按设计图纸规定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计算,按品种、规格执行相应项目,采用其他材料时另行计算。
4.现浇构件冷拔钢丝按φ10以内钢筋制安项目执行。
5.钢筋搭接长度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未标明搭接长度的,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6.钢筋的搭接(接头)数量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未标明的,按以下规定计算:
(1)φ10以内的钢筋按每12m计算一个钢筋搭接(接头);
(2)φ10以上的钢筋按每9m计算一个钢筋搭接(接头)。
7.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钢筋接头采用机械连接或焊接时,按数量计算,不再计算该处的钢筋搭接长度。
8.铺钢丝网、钢丝绳网片按其外边尺寸以“m2”计算。
四、木结构加固:
1.木楼板按面层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门洞、空圈、腰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2.木屋架制安项目均按设计图示的规格尺寸以体积计算,其后备长度及配制损耗均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附属于屋架的木夹板、垫木、风撑与屋架连接的挑檐木均按竣工本材计算后并入相应的屋架内。与圆木屋架相连的挑檐木、风撑等如为方木时,应乘以系数1.563折合圆木,并入圆木屋架竣工木材材积内。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的半屋架应并入相连接的正屋架竣工材积内。屋架铁箍加固、紧螺栓、绑铅丝等项目的工程量分别以份、根、道为单位计算。
3.木柱、梁、枋、檩等以“m3”计算,以其长度乘以截面面积,长度和截面计算按下列规则:
(1)圆柱形构件以其最大截面,矩形构件按矩形截面,多角形构件按多角形截面计算。
(2)柱长按图示尺寸,有柱顶面(磉磴或连磉软磉)由其上皮算至梁、枋或檩的下皮,套顶榫按实长计入体积内。
(3)梁、枋端头为半榫或银锭棒的,其长度算至柱中,透榫或箍头榫算至榫头外端。
4.木楼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300mm的楼梯井,其踢脚板、平台和伸入墙内部分,不另计算。
5.木檩条长度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搭接长度和搭角出头部分应计算在内。悬山出挑、歇山收山者,山面算至博风外皮,硬山算至排山梁架外皮,硬山搁檩者,算至山墙中心线。
6.屋面木基层工程量按斜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附墙烟囱、通风孔、通风帽底座、屋顶小气窗和斜沟的面积。天窗挑檐与屋面重叠部分另行计算,并入屋面木基层工程量内。
7.增设木支撑、木条杆按竣工材积以“m3”计算。
8.铁夹板加固屋架节点、木夹板加固屋架节点按加固节点数量以“个”计算。
9.木檩条节点加固按加固节点数量以“个“计算。
五、金属结构加固:
1.金属构件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理论质量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实际尺寸乘以理论质量计算。
2.金属构件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切边、切肢的质量,焊接、铆钉、螺栓等不另增加质量。
六、屋面加固:
1.金属压型钢板屋面、彩色涂层钢板屋面、阳光板屋面按实铺面积计算。
2.膜结构屋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需要覆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屋面刚性层翻修砍补:
1.屋面刚性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风道等所占面积。
2.变形缝按设计图示以长度计算,如内外双面填缝者,工程量按双面计算。
七、其他加固:
1.掏安门窗洞口、窗改门、门改窗、人工凿销键孔、压浆干砸砂浆锚杆按“个”计算。
2.混凝土剔槽、砖墙剔槽按延长米计算。
3.人工剔除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混凝土表面凿毛按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