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地基处理、基坑与边坡支护共两节。
二、地基处理。
1.换填地基。
(1)换填地基项目适用于基坑挖土后对软弱土层或不均匀土层的工程。
(2)换填地基夯填灰土,定额按成品3:7灰土编制,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调整换算。
(3)换填地基定额子目不包括外购土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4)换填地基工作内容不包括挖除原土,发生时执行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2.强夯。
(1)强夯项目中每单位面积(100m2)夯点数,按设计文件规定单位面积内的夯点数量,若设计文件中夯点数量与定额不同时采用内插法计算。
(2)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夯击的次数。
(3)强夯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级、夯点密度和夯击遍数,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计算。
(4)满夯项目按满夯一遍编制,设计变数不同时,每增一遍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0.75。
(5)柱锤置换项目按相应能级乘以系数2。材料用量为夯锤直径乘以累计夯沉量。
(6)预成孔强夯置换项目引孔部分采用桩基工程中引孔项目计算,夯实部分采用强夯置换项目计算,材料用量为引孔直径乘以孔深加上夯锤直径累计夯沉量。
3.填料桩复合地基。
碎石桩与砂石桩的充盈系数为1.3,损耗率为2%。实测砂石配合比及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4.搅拌桩复合地基。
(1)深层搅拌水泥桩项目按1喷2搅施工编制,实际施工为2喷4搅时,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实际施工为2喷2搅,4喷4搅时分别按1喷2搅、2喷4搅计算。
(2)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每增减1%项目计算。
(3)深层水泥搅拌桩项目已综合了正常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浆(粉)和搅拌。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
(4)三轴水泥搅拌桩项目水泥掺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8%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深层水泥搅拌桩每增减1%项目计算;按2搅2喷施工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每增(减)1搅1喷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费增(减)40%计算。空搅部分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搅拌机台班乘以系数0.5。
(5)三轴水泥搅拌桩设计要求全断面套打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其余不变。
5.注浆桩复合地基。
(1)高压旋喷桩项目已综合接头处的复喷工料;高压喷射注浆桩的水泥设计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应予以调整。
(2)注浆地基所用的浆体材料用量应按照设计含量调整。
(3)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调整换算。废浆处理及外运执行本定额“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6.打桩工程按陆地打垂直桩编制,设计要求打斜桩时,斜度≤1:6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1:6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7.桩间补桩或在地槽(坑)中及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8.单独打试桩、锚桩、试夯,按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
9.若单位工程的碎石桩、砂石桩的工程量≤60m3时,其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10.本章凿水泥桩桩头适用于深层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等项目。
三、基坑与边坡支护
1.地下连续墙未包括导墙挖土方、泥浆处理及外运、钢筋加工、成槽机下部路面硬化,实际发生时,按相应规定另行计算。
2.钢制桩。
(1)打拔槽钢或钢轨,按钢板桩项目,其机械乘以系数0.77。
(2)型钢桩、钢板桩的除锈执行“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定额中机械除锈相应项目,刷油执行本定额“第十四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中金属面油漆相应项目。
(3)打拉森钢板桩打拔项目,按钢板桩项目,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3.挡土板项目分为疏板和密板。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150cm的情况:密板是指满堂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30cm的情况。
4.若单位工程的钢板桩的工程量≤50t时,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5.内支撑项目按钢支撑编制,钢支撑仅适用于基坑开挖的大型支撑安装、拆除。
6.注浆项目中注浆管消耗量为摊销量,若为一次性使用,可进行调整换算。
7.砂浆土钉(钻孔灌浆)和土层锚杆锚孔注浆按水泥砂浆编制,实际灌浆材料不同时,可调整换算。
8.喷射混凝土护坡挂网制作、安装项目,材料不同时,可调整换算。
9.本章定额中不含基坑监测相关内容。
10.用于边坡支护工程的板桩维护墙结构中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桩,发生时执行第三章“桩基础工程”相应项目。
11.用于边坡支护工程的灌注桩排桩维护墙结构中的混凝土灌注桩,发生时执行第三章“桩基础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处理。
1.换填地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一般场地按建筑物外围轴线每边各加4m计算。液化场地按外围轴线每边各加5m计算。
3.灰土桩、砂石桩、碎石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另加加灌长度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5m计算。
4.搅拌桩复合地基。
(1)深层水泥搅拌桩、高压旋喷水泥桩按设计桩长另加加灌长度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5m计算。
(2)三轴水泥搅拌桩按桩长乘以桩单个圆形截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三轴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中的插、拔型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型钢以质量计算。
5.高压喷射水泥桩成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计算。
6.分层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设计图示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7.压密注浆钻孔数量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数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2)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3)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注浆孔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依此圆柱体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8.凿桩头按凿桩长度乘以桩断面以体积计算。
二、基坑与边坡支护。
1.地下连续墙。
(1)现浇导墙混凝土按设计图示以体积计算。现浇导墙混凝土模板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面积计算。
(2)成槽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墙厚及成槽深度(设计室外地坪至连续墙底)以体积计算。
(3)锁口管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计算,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4)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
(5)浇筑连续墙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度乘以厚度乘以槽深另加加灌长度,以体积计算。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者按设计要求计算,无规定者按0.5m计算。
(6)凿地下连续墙超灌混凝土按加灌混凝土体积计算。
2.钢板桩。
打拔钢板桩按设计桩体以质量计算。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
3.砂浆土钉、砂浆锚杆的钻孔、灌浆,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设计图示尺寸)以钻孔深度,以长度计算。
4.喷射混凝土护坡区分土层与岩层,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尺寸,以面积计算。
5.钢筋、钢管锚杆、钢绞线锚索,按设计图示以质量计算。
6.锚头制作安装、张拉锁定按设计图示以“套”计算。
7.挡土板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挡范围以面积计算。
8.钢支撑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不扣除孔眼质量,焊条、铆钉、螺栓等也不另增加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