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混凝土、钢筋、模板、预制构件安装、减隔震构件安装共五节。
二、混凝土。
1.混凝土按预拌混凝土编制,采用现场搅拌时,执行相应的预拌混凝土项目,再执行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项目。现场搅拌混凝土调整费项目中,仅包含了冲洗搅拌机用水量,如石子、砂子含泥量超过规范要求需现场冲洗时,用水量及冲洗设施另行计算。
2.预拌混凝土是指在混凝土搅拌站集中搅拌、用混凝土罐车运输到施工现场并入模的混凝土(圈梁、过梁及构造柱项目中已综合考虑了因施工条件限制不能直接入模的因素)。
3.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列入,设计强度等级不同时应换算;图纸设计要求增加特殊的外加剂另行计算。
4.毛石混凝土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的20%计算,如设计要求毛石比例不同时,可以换算。
5.对于规范要求大体积混凝土进行温度测定和控制时,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6.桩承台基础、独立基础(含下柱墩)、条形基础与筏形基础(满堂基础)按设计的构件类型分别套用相应项目。
7.设备基础项目按块体考虑。单构件超过20m3的设备基础执行有梁式筏形基础项目;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执行基础、柱、墙、梁、板等相应项目。
8.斜柱项目适用于柱竖向中心线与其在水平面投影线的夹角≥70且<90的各种截面形状的斜柱。
9.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项目,均综合了每层底部灌注水泥砂浆的消耗量;地下室外墙执行直形墙项目。
10.钢管混凝土柱采用顶升法浇筑混凝土时,所增加的措施另行计算,钢管柱制作、安装执行本定额“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相应项目。
11.斜梁(板)按坡度>10°且≤30°综合考虑的。斜梁(板)坡度在≤10°的执行梁、板项目;坡度在>30°且≤45°时人工乘以系数1.05;坡度在>45°且≤60°时人工乘以系数1.10。
12.挡土墙墙体的平均厚度≤300mm时,执行薄壁式挡土墙项目,>300mm时,执行重力式挡土墙项目。
13.钢筋桁架楼承板、压型钢板上浇捣混凝土,执行平板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
14.挑檐壁、天沟壁高度≤400mm,执行挑檐项目;挑檐壁、天沟壁高度>400mm,板面以上全高执行栏板项目。
15.阳台板包括板和梁,不包括阳台栏板及压顶。
16.预制板间补现浇板缝,适用于需支模才能浇筑的混凝土板缝。
17.楼梯是按建筑物一个自然层双跑楼梯考虑,如单坡直行楼梯(即一个自然层、无休息平台)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2;三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两个休息平台)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0.9;四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三个休息平台)按相应项目定额乘以系数0.75。
当图纸设计板式楼梯梯段底板(不含踏步三角部分)厚度>150mm、梁式楼梯梯段底板(不含踏步三角部分)厚度>80mm时,混凝土消耗量按实调整,人工按比例调整。(定额项目消耗量乘以图纸设计混凝土用量与定额混凝土消耗量之比)。
弧形楼梯是指一个自然层旋转弧度≤180°的楼梯,螺旋楼梯是指一个自然层旋转弧度>180°的楼梯。
18.散水混凝土按厚度60mm编制,如设计厚度不同时,可以换算;散水包括了混凝土浇筑、表面压实抹光内容,未包括基础夯实、垫层及嵌缝内容。
19.台阶混凝土含量是按1.22m3/10m2综合编制的,如设计含量不同时,可以换算;台阶包括了混凝土浇筑及养护内容,未包括基础夯实、垫层及面层装饰内容,发生时执行其它章节相应项目。
20.厨房、卫生间等砌体墙下的现浇混凝土坎台执行圈梁项目。
21.独立现浇门框、抱框柱按构造柱项目执行。
22.凸出混凝土外墙面、阳台梁、栏板外侧的混凝土线条,宽度≤300mm时,执行扶手、压顶项目,>300mm时,执行悬挑板项目。
23.外形尺寸体积在1m3以内的现浇独立池槽执行小型构件项目,lm3以上的现浇独立池槽及与建筑物相连的梁、板、墙现浇结构式水池,分别执行梁、板、墙相应项目。
24.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3以内且本节未列项目的小型构件。
25.后浇带包括了与原混凝土接缝处的钢丝网用量。
26.施工现场预制的小型构件,执行本章相应项目,其他混凝土预制构件均按外购成品考虑。
27.屋面混凝土女儿墙的高度(高度包括压顶、扶手及翻沿部分)≤1.2m且墙厚≤100mm,执行栏板项目;高度>1.2m或墙厚>100mm时,执行墙项目,压顶、扶手及翻沿执行相应项目。
28.混凝土部分关于异形柱(梁)、拱形梁、悬挑梁、短肢剪力墙的定义同模板。
29.有梁板及平板的区分见下图。
现浇梁、板区分示意图
三、钢筋。
1.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和规格以现浇构件、预制构件、预应力构件、箍筋分别列项,钢筋的品种、规格比例按常规工程设计综合考虑。
2.钢筋制作、安装是按绑扎连接和焊接连接考虑,实际不论采用绑扎连接或焊接连接,均不调整定额消耗量。机械连接、电焊压力焊接,气压焊接另外计算。
3.钢筋工程中措施钢筋,按设计图纸规定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计算,按品种、规格执行相应项目。如采用其他材料时,另行计算。
4.现浇构件冷拔钢丝按Φ10以内钢筋制安项目执行。
5.型钢组合混凝土构件中,型钢骨架执行“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相应项目。钢筋执行本定额本章现浇构件钢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0、机械乘以系数1.15。钢筋与型钢连接按不同方式执行相应项目。
6.弧形构件钢筋执行钢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5。
7.混凝土空心楼板(ADS空心板)中钢筋网片,执行现浇构件钢筋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0、机械乘以系数1.15。
8.预应力混凝土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钢筋相应项目执行。
9.非预应力钢筋未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应另行计算。
10.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应另行计算。
11.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形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应另行计算。
12.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综合考虑了一端、两端张拉;锚具按单锚、群锚分别列项,单锚按单孔锚具列入,群锚按3孔列入。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长度>50m时,应采用分段张拉。
13.植筋不包括植入的钢筋制作、化学螺栓,钢筋制作,按钢筋制安相应项目执行,化学螺栓另行计算;使用化学螺栓,应扣除植筋胶的消耗量。
14.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安放,不包括钢筋笼制作,钢筋笼制作按现浇钢筋制安相应项目执行。
15.预埋铁件(螺栓)项目固定按焊接考虑,固定方式不同时,另行计算。
16.缓粘结预应力钢绞线按成品材料考虑。
四、模板。
1.模板分组合钢模板、大钢模板、复合模板、组合铝合金模板、木模板、塑料模板,定额未注明模板类型的,均按复合模板考虑。
2.除小构件考虑木支撑外,其余未注明构件均为钢支撑(钢支撑已综合考虑各种支撑体系)。
3.复合模板适用于竹胶、木胶等品种的复合板。
4.组合钢模板、大钢模板、复合模板、组合铝合金模板、木模板、塑料模板均按企业自有编制,组合钢模板、大钢模板包括回库维修费。
5.组合铝合金模板支撑体系均按成套钢支撑考虑,定额消耗量按照标准板考虑。定额消耗量中未考虑铝合金非标准板模板增加消耗量,实际使用时另行考虑。
6.墙厚超过300mm未考虑定位支撑。
7.圆弧形条形基础模板执行条形基础相应项目,消耗量乘以系数1.15。
8.地下室底板模板执行筏形基础相应项目。
9.施工现场使用砖胎模时,砖胎模中砌体执行本定额第四章砌筑工程砖基础相应项目,抹灰执行本定额“第十一章楼地面装饰工程”、“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抹灰的相应项目。
10.条形桩承台执行条形基础项目;与筏形基础相连的桩承台执行筏形基础项目。
11.杯型基础指上部成杯形状的混凝土,杯型在基础顶部,杯口模板采用吊模的施工工艺。高杯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3倍以上时,杯口高度部分执行柱项目,杯口高度以下部分执行独立基础项目。
12.设备基础按块体考虑,单个构件超过20m3的设备基础执行有梁式筏形基础项目,非块体异形设备基础项目,人工乘系数1.3,材料乘1.15。
13.现浇混凝土柱(不含构造柱)、墙、梁(不含圈、过梁)、板是按高度(板面或地面、垫层面至上层结构板底的高度)3.6m综合考虑的。高度超过3.6m时,超过部分增套相应超高支模增加项目,不足1m按1m计。超过8m时,按照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另行计算。
14.使用组合铝合金模板的现浇混凝土柱、墙、梁、板是按高度(板面或地面、垫层面至上层结构板底的高度)3.6m综合考虑的。高度超过3.6m时,超过部分增套相应3.6m~5m的超高支模增加项目。高度超过5m时,按照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另行计算。楼梯、窗台使用组合铝合金模板时,已包含梯面、窗台的铝合金盖板。
15.异形柱、梁,是指截面形状为非矩形的梁、柱,断面形状为:L形、+字形、T形、Z形等的柱、梁。
16.柱竖向中心线与其在水平面投影线的夹角≥70且<90的各种截面形状的斜柱模板均执行异形柱项目。
17.型钢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相应项目执行,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18.独立现浇门框、抱框柱按构造柱项目执行。
19.柱帽、柱脚、牛腿并入相应柱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5,材料乘以系数1.15。
20.基础连系梁是指位于地基或垫层上,连接独立基础、条形基础或桩承台的梁。现浇基础梁项目适用于无底模矩形基础梁,有底模时执行现浇梁相应项目;基础梁断面形状为异形有底模时,套用异形梁项目;基础梁为弧形有底模时,套用弧形梁项目;基础梁为无底模的异形或弧形基础梁时,套用相应异形、弧形梁项目,人工、材料乘以系数0.85。
21.折梁、变截面梁等梁断面形状为矩形的梁执行矩形梁子目。
22.断面形式为圆形的梁按小型构件执行。
23.零星构件包括洞口上的半圆形、折线形、波浪形及其他形状的过梁;厨房、卫生间等砌体墙下的现浇混凝土坎台执行圈梁项目。
24.弧形梁指沿梁长度在水平方向成弧的梁。弧形梁项目适用于半径≤12m的弧形梁,>12m的弧形梁执行矩形梁项目;有梁板的弧形梁按弧形梁定额项目执行;梁断面为异形的弧形梁执行弧形梁项目,人工、材料乘以1.15系数。
25.拱形梁是指在垂直方向成弧的梁,拱形梁项目适用于半径≤12m的拱形梁,>12m的拱形梁执行矩形梁项目。
26.斜梁项目适用于坡度>10°且≤30°的现浇构件。坡度≤10°的执行相应梁项目;坡度在>30°且≤45°时人工乘以系数1.05;坡度在>45°且≤60°时人工乘以系数1.10。
27.悬挑梁是指一端埋在或者浇筑在支撑物上,另一端挑出支撑物的梁,可为固定、简支或自由端。
28.短肢剪力墙(轻型框架墙)由墙柱、墙身、墙梁三种构件构成。通常情况下墙柱、墙身、墙梁厚度(≤300mm)相同,构造上没有明显的区分界线。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最大值≤4的剪力墙执行柱项目;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的>4且≤8的剪力墙执行短肢剪力墙。
29.本定额中的对拉螺栓按照常规周转使用考虑,采用止水螺栓或螺栓一次性摊销时,其消耗量按对拉螺栓数量乘以系数12,并将对拉螺栓材料更换为实际使用的螺栓。
30.爬模项目的消耗量已包括架体系统的设计、拼装、调试费用等,架体系统的场外运输、特殊设计增加费应另行计算。
31.斜板按坡度>10°且≤30°综合考虑。斜板坡度≤10°执行板项目;坡度>30°且≤45°时人工乘以系数1.05;坡度>45°且≤60°时人工乘以系数1.10。
32.混凝土板适用于截面厚度≤250mm;如板厚>250mm支模需使用承重模板支撑体系,可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调整模板支撑体系(包括人工)消耗量;板中暗梁并入板内计算。
33.现浇空心板执行平板项目,内模需在空心板底模上抗浮固定时模板增加费另行计算。
34.薄壳板指跨度比较大,而板厚比较薄,主要采用弧线模板来支撑的板,模板不分筒式、球形、双曲形等,均执行薄壳板项目。
35.混凝土栏板、屋面混凝土女儿墙的高度(含压顶扶手及翻沿)≤1.2m或厚度≤100mm时执行栏板项目;高度>1.2m或厚度>100mm时执行相应墙项目;压顶扶手及翻沿执行压顶项目。
36.阳台板系指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底板,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底板按梁、板等相应定额套取。如一面为弧形且半径≤12m时,执行圆弧形阳台板;阳台板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投影面积计算,项目内已包括≤300mm翻沿,翻沿高度>300mm时,翻沿按全高执行栏板项目。
37.雨篷适用于不以柱支撑的结构形式,或者虽不以柱支撑,但雨蓬挑出墙面(或梁面)≤1.5m的雨蓬。如一面为弧形且半径≤12m时,执行圆弧形雨蓬;工程量以设计图示雨蓬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项目内已考虑≤300mm翻沿,翻沿高度>300mm时,翻沿按全高执行栏板项目。以柱支撑的雨蓬,或者虽不以柱支撑,但雨蓬挑出墙面(或梁面)>1.5m的雨蓬,应按设计尺寸分解计算柱、梁、板、栏板工程量,分别套用相应项目。
38.挑檐壁、天沟壁高度≤400mm,按外挑部分尺寸投影面积执行挑檐、天沟项目;挑檐壁、天沟壁高度>400mm时,拆分成底板和侧壁分别套用悬挑板、栏板项目。现浇挑檐板、天沟板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39.预制板间补现浇板缝执行平板项目;压型板未考虑支撑,如需支撑时,另行计算。
40.楼梯是按建筑物一个自然层双跑楼梯考虑(包括两个梯段一个休息平台),如单坡直行楼梯(即一个自然层无休息平台)按相应项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2;三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两个休息平台)按相应项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9;四跑楼梯(即一个自然层三个休息平台)按相应项目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75。剪刀楼梯执行单坡直行楼梯相应系数。
41.地沟项目适用于内截面尺寸≤1200mm×1200mm的各种沟槽,当内截面宽或深>1200mm时分解计算,分别套用相应构件项目。
42.散水模板执行垫层相应项目。现浇飘窗板、空调板执行悬挑板项目。
43.凸出混凝土柱、梁、墙面的线条,宽度≤300mm并入相应构件内计算,再按凸出的线条道数执行模板增加费项目;但单独窗台板、拦板扶手、墙上的压顶不另计算模板增加费;凸出宽度>300mm的执行挑檐项目。
44.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0.1m3以内且本节未列项目的小型构件。
45.当设计要求为清水混凝土模板时,执行相应模板项目,并作如下调整:将定额中的模板材料修改为实际使用的模板材料,其人工按下表增加工日。
清水混凝土模板增加工日表单位:100m2
项目 |
柱 |
梁 |
墙 |
有梁板、无梁板、平板 |
|||||
矩形柱 |
圆形柱 |
异形柱 |
矩形梁 |
异形梁 |
弧彤、拱形梁 |
直形墙、弧形墙、电梯井壁墙 |
短肢剪力墙 |
||
工日 |
4 |
5.2 |
6.2 |
5 |
5.2 |
5.8 |
3 |
2.4 |
4 |
46.预制构件按现场预制考虑,其模板已包含地模的摊销量。
47.后浇带梁、板、墙模板项目按正常施工考虑,因特殊原因造成的支模期延长,其延长部分另行计算。
五、构筑物混凝土模板
1.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及贮仓是按无井架施工计算的,并综合了操作平台,不再计算脚手架及竖井架。
2.用钢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提升模板使用的钢爬杆用量是按100%摊销计算的,贮仓是按50%摊销计算的,设计要求不同时,另行换算。
3.倒锥壳水塔塔身钢滑升模板项目,也适用于一般水塔塔身滑升模板工程。
4.烟囱钢滑升模板项目均已包括烟囱筒身、牛腿、烟道口;水塔钢滑升模板均已包括直筒、门窗洞口等模板用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
1.现浇混凝土。
(1)混凝土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扣除型钢所占体积,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墙、板中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型钢所占体积按7850kg/m3计算。
(2)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①条形基础:不分有肋式与无肋式均按条形基础项目计算,有肋式条形基础,肋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1.2m时,合并计算;>1.2m时,扩大顶面以下的基础部分,按条形基础项目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按墙项目计算。
②箱式基础分别按基础、柱、墙、梁、板等有关规定计算。
③设备基础:块体设备基础按不同体积,分别计算;框架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墙、梁、板等有关规定计算;如同一设备基础部分为块体,部分为框架时应分别计算。
(3)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①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②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
③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高度计算;
④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马牙槎)并入柱身体积:
⑤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⑥钢管混凝土柱以钢管高度乘以钢管内径计算。
⑦斜柱按柱截面面积乘以柱中心斜长计算。
(4)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m2以外孔洞所占体积,墙垛及凸出部分并入墙体积内计算。直形墙中洞口上的梁并入墙体积计算;短肢剪力墙的暗梁、暗柱并入墙体积内计算。
墙与柱连接时墙算至柱边;墙与梁连接时墙算至梁底;墙与板连接时板算至墙侧。
(5)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①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
②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6)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柱垛及孔洞所占体积,伸入砖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计算。
①有梁板包括梁与板,按梁、板体积之和计算。
②无梁板包括板与柱帽,按板和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③薄壳板的肋、基梁并入薄壳体积内计算。
④复合空心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空心部分)计算。
(7)栏板、扶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8)挑檐、天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挑檐、天沟板与板(包括屋面板)连接时,以外墙外边线为分界线;与梁(包括圈梁等)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9)凸阳台(凸出外墙外侧的阳台)按阳台项目,包括梁、板的体积,按梁板之和计算体积;凹进墙内的阳台,按梁、板分别计算;高度≤300mm的翻沿并入相应项目计算,高度>300mm的翻沿按全高并入栏板项目计算,压顶按压顶项目规则计算。
(10)雨篷梁、板以体积计算,高度≤400mm的栏板并入雨篷体积内计算,栏板高度>400mm时,全高按栏板计算。
(11)悬挑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墙外部分体积计算,包括伸出墙外的出腿和反挑檐的体积。
(12)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计算。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计算。
(13)散水、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投影面积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计算。
(14)场馆看台、地沟、混凝土后浇带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地沟不包括垫层体积。
(15)二次灌浆按照实际灌注体积计算。
2.预制混凝土。
预制混凝土均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铁件及小于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3.预制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
预制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均按预制混凝土构件体积计算。
二、钢筋。
1.现浇、预制构件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2.钢筋搭接长度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未标明搭接长度的,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3.钢筋的搭接(接头)数量应按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示及规范要求未标明的,按以下规定计算:
(1)φ10以内的长钢筋按每12m计算一个钢筋搭接(接头);
(2)φ10以上的长钢筋按每9m计算一个搭接(接头)。
4.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5.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示钢筋(绞线、丝束)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1)低合金钢筋两端均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减0.35m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2)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计算,螺杆另行计算。
(3)低合金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按增加0.15m计算;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m计算。
(4)低合金钢筋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5)低合金钢筋(钢绞线)采用JM、XM、QM型锚具,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钢筋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6)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m计算;孔道长度>20m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1.8m计算。
(7)碳素钢丝采用墩头锚具时,钢丝束长度按孔道长度增加0.35m计算。
6.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锚具安装按套数计算。
7.当设计要求钢筋接头采用机械连接时,按数量计算,不再计算该处的钢筋搭接长度。
8.植筋按数量计算,植入钢筋按外露和植入部分之和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9.钢筋网片、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地下连续墙钢筋笼按设计图示钢筋长度乘以单位理论质量计算。
10.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螺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三、模板。
1.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
(1)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
(2)基础。
①条形基础是指肋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1.2m时的基础;肋高>1.2m时,基础底板模板按无肋条形基础项目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模板按混凝土墙项目计算。
②独立基础:高度从垫层上表面计算到柱基上表面。
③筏形基础:无梁式筏形基础有扩大或角锥形柱墩时,并入无梁式筏形基础内计算。有梁式筏形基础梁高(从板面或板底计算,梁高不含板厚)≤1.2m时,基础和梁合并计算;>1.2m时,底板按无粱式筏形基础模板项目计算,梁按混凝土墙模板项目计算。箱式筏形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筏形基础、柱、墙、梁、板的有关规定计算。
④设备基础按模板接触面计算。
⑤设备基础地脚螺栓套孔按不同深度以数量计算。
(3)现浇混凝土柱(不含构造柱)、墙的计算高度按结构板面或地面,垫层面至上层结构板面的高度计算,构造柱按图示外露部分面积计算。
(4)有梁板及平板的区分同混凝土部分说明,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侧面。
(5)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时,应予以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计算。
(6)对拉螺栓堵眼增加费按墙面、柱面、梁面模板接触面计算。
(7)墙与柱连接时,墙算至柱边;墙与梁连接时,墙算至梁底;墙与板连接时,板算至墙侧;与剪力墙平齐的暗梁,暗柱并入墙内工程量计算;柱、墙、梁、板、栏板相互连接的重叠部分,应扣除重叠部分的模板面积。
(8)现浇混凝土悬挑板、雨篷、阳台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项目内已考虑≤300mm翻沿,翻沿高度>300mm时,翻沿按全高执行栏板项目。
(9)现浇混凝土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和楼层板的连接的梁)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行计算,伸入墙内部分亦不增加。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300mm为界。
(10)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架空式混凝土台阶按现浇楼梯计算。
(11)场馆看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12)凸出混凝土柱、梁、墙面的线条模板增加费,以突出棱线的道数按长度计算。
(13)板或拱形结构的支模高度按板顶平均高度计算,电梯井壁按建筑物自然层层高确定高度。
(14)爬模工程量按照爬升设备模板系统与混凝土构件的接触面积计算。
(15)混凝土地沟按模板与混凝土的实际接触面积计算。
(16)悬挑梁的长度按悬挑支撑物的外边线以外计算。
(17)薄壳板、膜壳板均按模板与混凝土的实际接触面积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的孔洞。
(18)后浇带支撑增加费按后浇带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
现场预制混凝土模板,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计算;地模不计算接触面积。
3.构筑物模板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相应定额项目。
(2)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筒、水塔塔身、贮仓等,均按混凝土体积计算。预制倒圆锥形水塔罐壳模板按混凝土体积计算。
(3)预制倒圆锥形水塔罐壳组装、提升、就位,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
四、现场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1.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及安装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构件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成品排气道安装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节”计算。
五.减隔震构件安装。
1.橡胶隔震支座安装按数量计算。
2.屈曲约束支撑、阻尼器安装按“套”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