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第二册《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路基处理、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及其他、交通管理设施,共五章。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市政道路工程。 三、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2.《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2版) 4.《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1996; 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9-2012; 6.《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7.自治区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 四、道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执行第五册《市政管网工程》相应项目。 五、凡本册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