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第五册《给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包括管道安装,管件、附件安装,管道附属构筑物,取水工程,防腐工程,共五章。 二、本册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市政给水工程。与安装工程的划分与厂、区室外给水管道以计量水表井为界,无计量水表井者,以专业供水管道的碰头为界。 三、本册定额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2.《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ZYA1-31-2015;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2版); 4.《室外给水设计标准》GB 50013-2018; 5.《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l-S5; 6.《市政排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6MS201; 7.《市政给水管道工程及附属设施》07MS101; 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9.《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 10.自治区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 四、以下与给水相关工程项目,执行本定额相应册的有关规定: 1.给水管道沟槽的土石方项目执行第一册《土石方工程》,拆除与钢筋项目执行第十一册《钢筋工程、拆除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项目、脚手架项目、井点降水、临时便道、便桥等执行第十二册《措施项目》有关定额子目。 2.给水管过河工程中的打桩工程、桥管基础、承台等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有关定额子目。 3.给水工程中的顶管工程执行第六册《排水工程》有关定额子目。 4.钢管和其他接口的塑料管安装、法兰安装、阀门安装等执行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有关定额子目。 五、本册定额中混凝土养护是按塑料薄膜编制,使用无纺土工布养护时,无纺土工布使用量=塑料薄膜使用量×0.4,其他不变。 六、本册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