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章定额包括管道、一般钢结构除锈,铸铁管、钢管的地面离心机械内涂防腐、人工内涂防腐、环氧煤沥青漆防腐等项目。
二、地面防腐综合考虑了现场和厂内集中防腐两种施工方法。
三、本章定额适用于金属表面的手工、动力工具、干喷射除锈及化学除锈工程。
四、喷射除锈按Sa2.5级标准确定。若变更级别标准,如按Sa3级则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如按Sa2级或Sa1级则人工、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9。
五、手工、动力工具除锈分轻、中、重三种,区分标准为:
轻锈:部分氧化皮开始脱落,红锈开始发生;
中锈:部分氧化皮开始脱落,呈堆粉状,除锈后用肉眼能见到腐蚀小凹点;
重锈:部分氧化皮开始脱落,呈片状锈层或凸起的锈斑,除锈后出现麻点或麻坑。
六、喷射除锈标准:
Sa3级:除净金属表面上油脂、氧化皮、锈蚀产物等一切杂物,呈现均一的金属本色,并有一定的粗糙度;
Sa2.5级:完全除去金属表面的油脂、氧化皮、锈蚀产物等一切杂物,可见的阴影条纹、斑痕等残留物不得超过单位面积的5%;
Sa2级:除去金属表面的油脂、锈皮、松疏氧化皮、浮锈等杂物,允许有附紧的氧化皮。
七、本章定额不包括除微锈(氧化皮完全紧附,仅有少量锈点),发生时执行轻锈定额乘以系数0.2.
八、因施工需要发生的二次除锈应另行计算。
一、管道内防腐按设计图中心线长度计算,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管件、阀门所占的长度,但管件、阀门的内防腐也不另行计算。
二、钢管环氧煤沥青漆防腐,均按管材的外表面积,以“m2”为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