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地基处理和基坑支护工程时间:2022.06.24 00:00 来源:本站整理
说明
一、本章包括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共2节。
二、地基处理
1.换填地基
(1)适用于软弱地基挖土后的回填材料加固工程。
(2)夯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比中的黏土。
(3)垫层厚度≥0.3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80;垫层用于独立基础、条形基础、房心回填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0。
2.强夯
(1)应区别不同夯击能量,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及夯击遍数分别计算;每单位面积夯点数根据夯击能综合考虑,实际施工与本标准不同时不予调整。
(2)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的次数。
(3)强夯按照合理的机具进行编制,已综合考虑强夯锤、钩架等材料摊销费,实际不同不予调整。
(4)设计要求设置防震沟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5)设计要求在夯坑内填充石渣、级配碎石时,不论就地取材或由场外运填,按本章换填地基相应项目执行。
3.砂石桩
(1)碎石桩与砂石桩的充盈系数为1.3,损耗率为2%。实测砂石配合比及充盈系数不同时可以调整。其中沉管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2)单位工程的碎石桩、砂石桩工程量≤60m3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3)振冲桩(碎石)项目中不包括泥浆排放处理费用,需要时另行计算。
4.水泥搅拌桩
(1)深层水泥搅拌桩项目按1喷2搅施工编制,实际施工为2喷4搅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实际施工为2喷2搅、4喷4搅时,分别按1喷2搅、2喷4搅计算。
(2)深层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入量按原状土重(1800kg/m3)的10%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本章“深层水泥搅拌桩每增减1%”子目进行调整。
(3)深层水泥搅拌桩项目已综合了正常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浆(粉)和搅拌。
(4)三轴水泥搅拌桩项目水泥掺入量按原状土重(1800kg/m3)的18%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本章“深层水泥搅拌桩每增减1%”子目进行调整。
(5)三轴水泥搅拌桩项目按2喷4搅施工工艺考虑,设计不同时,另行处理。
(6)三轴水泥搅拌桩设计要求全断面套打时,按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50,其余不变。
(7)三轴水泥搅拌桩项目,已考虑挖1m深导向沟和技术规程要求对土体上、下各一次喷浆搅拌的费用,未包含导向沟的土方及置换出的淤泥外运费用,实际发生时另行计算。
(8)插拔型钢项目未包括型钢的制作、除锈、刷油。其制作套用本标准第六章钢结构工程钢柱制作相应项目。
5.高压喷射桩
(1)高压喷射桩项目已综合接头处的复喷工料;高压喷射桩设计水泥用量与子目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损耗率为2%;设计有超灌的,应将超灌量并入工程量计算。
(2)高压喷射桩浆体材料有掺粉煤灰的,按实际配合比计算水泥用量。且浆体材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用量与标准含量不同时,按设计含量调整计算。
(3)高压喷射桩成孔按本章锚杆成孔相应项目执行,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6.注浆地基
(1)注浆地基所用的浆体材料用量可按设计含量调整。
(2)废浆处理及外运套用本标准第一章土石方工程淤泥外运相应项目。
三、基坑支护
1.锚杆灌浆项目水泥用量与标准不同时,按实调整水泥用量(水泥损耗率按2%)。
2.基坑边坡支护工程如需搭设脚手架,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套用本标准第十八章脚手架工程中双排脚手架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4,结算时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计算。
3.土钉、锚杆成孔入岩增加项目均按较硬岩考虑,遇软岩乘以系数0.35,遇较软岩乘以系数0.65,遇坚硬岩土钉乘以系数1.2、锚杆乘以系数1.5。
4.抗浮锚杆成孔及钢筋制安按本章锚杆成孔及钢筋制安相应项目执行,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5.锚杆成孔、灌浆,按孔径≤150mm考虑,当孔径>150mm、≤200mm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0,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50。
6.锚杆成孔遇砂砾、卵石、松石层时,按本章“全跟管锚杆成孔”子目执行。
7.“全跟管锚杆成孔”子目按20m以内编制,当孔深>20m、≤30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2;当孔深>30m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4。
8.格构梁砂浆找平子目中,砂浆找平宽度按0.5m以内考虑,若实际找平宽度>0.5m时,可按宽度比例换算。
9.锚杆端部保护头混凝土及模板分别套用本标准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和第十九章模板工程“小型构件”子目,人工乘以系数2.0,模板材料按一次性摊销换算。
10.坡面泄水孔的安装套用《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第二章道路工程泄水孔子目;若需打孔安装时,成孔按本章锚杆成孔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0.50。
11.土钉、锚杆钢筋制安项目中未包括钢筋(钢绞线)的除锈、防腐,其费用计算套用本标准第六章钢结构工程相应项目。
12.逆作施工格构柱(或称纵梁)需凿除已浇筑混凝土,进行钢筋搭接,其凿除长度设计有规定按规定计算,没有规定可取0.6m,凿除混凝土执行凿桩头子目。
13.挡土板项目分为疏板和密板,不论挡土板采用何种材料均按本标准执行。密板是指满堂支挡土板或板间净空≤30cm的情况;疏板是指间隔支挡土板,且板间净空≤150cm的情况。
四、本章未设置的钢筋项目套用本标准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基处理
1.换填地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外围轴线每边各加4m计算。
3.碎石桩、砂石桩、灰土挤密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4.振冲桩按设计桩截面乘以桩长以体积计算。
5.水泥搅拌桩:
(1)深层水泥搅拌桩、三轴水泥搅拌桩按设计桩长加0.5m(设计有明确的按设计长度)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体积计算,不扣除咬合部分。
(2)插拔型钢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
6.高压喷射桩成孔按设计桩长加超灌长度、空孔长度计算。高压喷射桩若设计未明确超灌长度,按0.5m计算。
7.注浆地基:
(1)分层劈裂注浆钻孔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按设计图纸注明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2)压密注浆钻孔按设计图示以钻孔深度计算。注浆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设计图纸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设计图纸注明的体积计算。
②设计图纸以布点形式图示土体加固范围的,则按两孔中心间距的一半作为扩散半径,以布点边线,各加扩散半径,形成计算平面,计算注浆体积。
③如果设计图纸注浆点在钻孔灌注桩之间,按两孔中心间距的一半作为每孔的扩散半径,依此圆柱体积计算注浆体积。
二、基坑支护
1.土钉及锚杆成孔、灌浆,按土钉或锚杆伸入孔中长度另加0.5m计算。
2.钢筋(钢绞线)锚杆,按设计图示尺寸质量以吨计算。锚具之外,预留安放张拉机的钢筋(钢绞线)长度有设计的按设计计取,无设计的按0.8m计取。
3.钢管锚杆按设计图示以质量计算。
4.锚杆张拉按设计图示以“根”计算。
5.格构梁、腰梁及冠梁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所占体积;现浇混凝土模板除另有规定者外,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以面积计算。
6.喷射混凝土支护按设计图示尺寸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面积计算。
7.挡土板按设计文件或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挡范围,以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