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册 第一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间:2022.06.24 00:00 来源:本站整理
说明
一、本章包括探测器(点型探测器、线型探测器、空气采样型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消防电源监控探测器)、按钮、模块(接口、防火门监控模块)、消防警铃/声光报警器、消防报警电话(插孔电话)、智能型应急照明灯具、重复显示器、区域报警控制箱、联动控制箱、远程控制器、火灾报警系统控制主机、联动控制主机、消防广播及电话主机(柜)、火灾报警控制微机、备用电源、报警联动控制一体机、火灾报警控制微机、图形显示及打印终端安装、智能型应急照明灯具等项目。
二、本章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施工技术准备、施工机械准备、标准仪器准备、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安装位置的清理。
2.设备和箱、机及元件的搬运、开箱、检查、清点,杂物回收、安装就位、接地,密封箱、机内的校线、接线、挂锡、编码、测试、清洗、记录整理等。
3.本体调试。
三、本章中箱、机是以成套装置编制的;柜式及琴台式安装均执行落地式安装相应子目。
四、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设备支架、底座、基础的制作与安装。
2.构件加工、制作。
3.火灾报警控制微机安装中消防系统应用软件开发内容。
五、复合型探测器、多功能探测器、防爆探测器按照感烟探测器子目执行,其二次测试按该子目人工费和仪器仪表乘以1.2系数。
六、普通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控制装置安装执行《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智能型应急照明灯具安装执行本章相应项目。
七、电气火灾监控、消防电源监控、防火门监控、智能型应急照明系统主机分别按照点位数执行“联动控制器安装”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火灾报警系统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二、点型探测器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只”、“对”为计量单位。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红外光速探测器是成对使用的,在计算时一对为两只。
三、线型探测器的安装方式按环绕、正弦和直线综合考虑,按设计图示长度计算,以“10m”为计量单位,未包括探测器连接的一只模块和终端,其工程量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四、空气采样管依据图示设计长度计算,以“m”为计量单位;极早期空气采样报警器依据探测回路数按设计图示计算,以“台”为计量单位。
五、按钮安装以“只”为计量单位,综合考虑了在轻质墙体和硬墙体上安装,执行时不做调整。
六、模块(接口)安装不区分安装方式,以“只”为计量单位。控制模块(接口)指仅能起控制作用的模块(接口),依据其给出控制信号的数量,分为单输出和多输出两种形式;报警模块不起控制作用,只能起监视、报警作用。
七、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报警联动一体机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区分不同点数、安装方式、以“台”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