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包括室外燃气管道安装,室内燃气管道安装,氮气置换、警示标志安装,燃气调压设安装,燃气专用阀、调长器安装,燃气加热设备安装,燃气流量计、灶具安装,燃气凝水缸、入口保护装置安装等,共8节。
二、室内外燃气管道界限的划分
1.地下引入室内的管道以室内第一个阀门为界。
2.地上引入的管道以墙外三通为界。但一栋建筑物的供气干管有多处分支接
入室内的,执行室内燃气管道安装相应项目(仅计算至与室外管道相连的三通、弯头或阀门处)。
3.室外管道安装,不区分地上、地下,均执行同一项目。
三、燃气管道安装项目适用于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0.4MPa(中压A)的燃气系统。如燃气用的铸铁管道工作压力大于0.2MPa时,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3。
四、燃气管道安装
1.燃气管道安装项目中,均包括管道及管件安装、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空气吹扫等内容。各种管件均按成品管件安装考虑,其数量系综合取定,执行项目时,管件可依据设计文件及施工方案或参照本册附录“管道管件数量取定表”计算,项目中的其他消耗量均不做调整。本册管件含量中不含与螺纹阀门配套的活接头、对丝,其用量已含在螺纹阀门安装项目中。
2.燃气管道安装项目中均不包括管道支架、管卡、托钩等的制作安装,以及管道穿墙、穿楼板套管的制作安装和预留孔洞、堵洞、凿槽、打洞等工作内容,发生时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已验收合格未及时投入使用的管道,使用前需做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空气吹扫的,执行《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相关项目。
4.燃气检漏管安装执行相应材质的管道安装项目。
5.成品防腐管道需做电火花检测的,可另行计算。
6.室外新建燃气管道与已有气源燃气管道的碰头连接,执行《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相应项目。
五、燃气调压器与燃气专用阀安装
1.燃气调压箱安装按壁挂式和落地式分别列项,其中落地式区分单路进口和双路进口。调压箱安装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保护台和底座的砌筑,发生时执行其他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燃气管道调长器安装项目适用于法兰式波纹补偿器和套筒式补偿器的安装。
3.调长器安装、调长器与阀门联装包含了所用法兰、螺栓和垫片。调长器与阀门联装项目,其所用法兰、螺栓和垫片等的消耗量按联装考虑,适用于法兰式补偿器与法兰阀门联装,若不是联装,则应分别执行调长器和法兰阀门安装项目。
4.噪整器安装项目中包含了两端的法兰及螺栓和垫片的消耗量。若噪整器与法兰阀门联装时,法兰、垫片及螺栓应扣减,其余不变。
5.户内家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与电磁阀成套安装的,执行本册第三章螺纹电磁阀安装相应项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
六、燃气器具
1.各种燃气炉和热水器具安装项目,均包括本体及随炉(器)具配套附件的安装。壁挂式采暖炉考虑了随设备配套的托盘、挂装支架的安装。
2.燃气表(螺纹连接)安装项目,适用于螺纹连接的民用或公用燃气表;IC卡燃气表安装,执行燃气表(螺纹连接)相应项目,其人工费乘以系数1.1。
3.燃气表(螺纹连接)安装项目中有两个表接头,如燃气表配套含有表接头时,应扣除项目中所列表接头消耗量不得重复计取。燃气表安装项目中不包括燃气表的托架制作安装,发生时根据工程要求另行计算。
4.燃气流量计适用于法兰连接的腰轮(罗茨)燃气流量计、涡轮燃气流量计安装。
5.法兰式燃气流量计、流量计控制器安装项目均包括了与法兰连接一侧的螺栓和垫片。
6.流量计控制器如出厂时已安装在燃气流量计上,则不得执行流量计控制器安装项目。
7.各种材质凝水缸安装,均按中压、低压分别列项。凝水缸安装项目包括凝水缸本体、抽水管及其管件、附件安装以及与管道系统的连接。低压凝水缸还包括混凝土基座及铸铁护罩的安装。中压凝水缸不包括井室部分、凝水缸的防腐处理,发生时执行其他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8.燃气管道引入口防护罩安装按玻璃钢保护罩编制,若使用其他材质的保护罩,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类燃气管道安装按室内外、管道材质,连接形式和规格分别列项,以“10m”为计量单位。其中铜管、塑料管、复合管按公称外径(dn)表示,其他管道均按公称直径(DN)表示。
2.各类燃气管道安装工程量,均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附件及井类所占长度。
3.氮气置换按管道直径区分,以“100m”为计量单位。
4.警示牌、示踪线安装,以“100m”为计量单位。
5.地面警告标志桩安装,以“10个”为计量单位。
6.燃气调压器、调压箱(柜)按不同进口管径,以“台”为计量单位。
7.燃气专用阀、燃气管道调长器、噪整器安装,区分连接方式、不同管径,以“个”或“组”为计量单位。
8.燃气不锈钢软管(螺纹连接)安装,按不同管径,以“根”为计量单位。
9.燃气开水炉、采暖炉、沸水器、消毒器、热水器以“台”为计量单位。
10.燃气表安装按不同规格、型号,以“块”为计量单位。
11.燃气流量计按不同管径,以“台”为计量单位。流量计控制器按不同管径,以“个”为计量单位。
12.燃气灶分民用、公用灶具,按灶具型式和进气管直径区分,以“台”为计量单位。
13.气嘴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14.燃气凝水缸按不同材质、压力、管径,以“套”为计量单位。
15.燃气管道防护罩以设计图示数量计算,以“支”为计量单位;燃气管道钢制防爬剌按被保护管道的管径区分,以“m”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