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和生活垃圾焚烧,共2节。
二、本章适用于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及焚烧工程。
三、凡本章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节说明。
第一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
说明
一、本节内容包括场地整理、垃圾坝、压实黏土防渗层、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敷设、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敷设、土工合成材料敷设、防渗膜保护层、帷幕灌浆垂直防渗、导流层、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道敷设、导气石笼井、调节池浮盖、填埋气体处理系统、地下水监测井、封场覆盖、防飞散网、渗滤液处理设备安装等项目。
二、场地整理中未包括的填埋场土、石方工程、地表土层清理套用本标准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相应项目。
三、垃圾坝中未包括的浆砌石坝、混凝土坝套用本标准浆砌石挡墙、现浇混凝土挡墙项目。
四、压实黏土防渗层已综合考虑了黏土的压实系数及压实遍数。
五、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厚度是按1.5mm规格编制的,实际规格不同时,材料含量不变,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
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规格 | 0.75mm | 1mm | 1.5mm | 2mm |
系数 | 1.1 | 1.05 | 1 | 1.33 |
六、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敷设子目中钠基膨润土防水毯(GCL)按4800g/m2规格编制,实际规格不同时,材料含量不变,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
GCL规格 | 4800g/m2 | 5000g/m2 | 5500g/m2 | 6000g/m2 |
系数 | 1.00 | 1.05 | 1.10 | 1.20 |
七、土工合成材料敷设子目中土工布按200g/m2规格编制,实际规格不同时,材料含量不变,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
土工布 | 200g/m2以内 | 300g/m2以内 | 400g/m2以内 | 600g/m2以内 | 600g/m2以上 |
系数 | 1.00 | 1.15 | 1.30 | 1.50 | 1.60 |
土工合成材料敷设子目中土工复合排水网按照网芯厚度5.0mm规格编制,实际规格不同时,材料含量不变,人工、机械乘以下表系数:
土工复合排水网规格 | 5.0mm | 6.0mm | 7.0mm | 8.0mm |
系数 | 1.00 | 1.08 | 1.15 | 1.20 |
八、防渗膜保护层中橡胶轮胎规格型号按R=415mm编制,实际使用其他规格型号时,材料按实际选用情况进行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做调整。土工布袋规格按430mm×810mm编制,实际使用不同规格时,材料按实际选用情况进行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九、帷幕灌浆垂直防渗
1.帷幕灌浆地质钻机钻孔按露天钻垂直孔孔径91mm以内、孔深30~50m编制,如为地下作业或钻孔角度、深度与孔径不同时,人工、机械乘以调整系数。地质钻机角度调整系数见下表:
调整项目 | 钻孔与水平夹角(向下) | 角度向上 | |||
0°~60° | 60°~75° | 75°~85° | 85°~90° | 1.25 | |
人工、钻机 | 1.19 | 1.05 | 1.02 | 1 |
地质钻机钻孔孔深调整系数见下表:
调整项目 | 孔深h(m) | ||||
≤30 | 30<h≤50 | 50<h≤70 | 70<h≤90 | >90 | |
人工、钻机 | 0.94 | 1 | 1.07 | 1.17 | 1.31 |
地质钻机钻孔孔径调整系数见下表:
2.钻机钻土坝(堤)灌浆孔子目按露天作业、垂直孔、孔深50m以内编制。
钻机钻岩石层灌浆孔——自下而上灌浆法子目按露天作业,帷幕灌浆孔、固结灌浆孔、排水孔、水位观测孔编制,发生下列情况时,调整如下:
(1)钻试验孔,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2)钻观测孔,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
3.坝基岩帷幕灌浆——自下而上灌浆法子目按露天作业,一排帷幕,自下而上分段灌浆编制。设计为二排、三排帷幕时,按以下方式调整:
排数 | 人工费、气动灌浆机 | 水泥 | 水 |
二排 | 0.97 | 0.75 | 0.96 |
三排 | 0.94 | 0.53 | 0.92 |
4,土坝(堤)充填灌浆子目按垂直孔、孔深50m以内编制。灌浆材料按黏土浆液考虑,如采用水泥黏土浆,则水泥加上黏土的总质量等于本子目的黏土质量,水泥掺量由设计确定,一般为总质量的15%~20%;取消水玻璃用量,泥浆搅拌机台班减少20%,其他不变。
十、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道的敷设套用本标准第五章管网工程相应项目,高密度聚乙烯(HDPE)花管敷设时,应另执行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钻孔加工子目。
十一、盲沟套用本标准第二章道路工程路基盲沟相应项目。
十二、导气石笼井中未包括的导气井成孔套用《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第三章桩基工程相应子目,中心管安装项目的管道外壁钻孔费用另计。
十三、浮力块、走道板按常用设计规格编制,实际规格与定额子目规格不同时,主材按实际规格进行计算,人工、机械含量按表面积比例进行调整。调节池浮盖施工按干法施工考虑,如现场采用带水施工时,措施费用按实际情况另行计算。辅助系统中如各种井的设计规格与子目不同时,井管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十四、填埋气体处理系统按燃烧火炬成套设备综合考虑,相应安装材料已配套计入待安装设备本体中,子目仅包含工作内容范围内设备安装的人工与机械含量。火炬基础混凝土、钢筋及预埋件、模板等内容套用本标准其他相应项目。
十五、地下水监测井钻孔执行本节帷幕灌浆钻孔相应子目,成井含量为综合考虑,如实际与本节定额子目成井管道不一致时,可按实际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做调整。
十六、封场覆盖使用的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等按本节相应子目执行,
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5。封场覆盖适用于垃圾场内倒运、整形,如垃圾需要外运,挖垃圾装车、运输套用本标准第一章土石方工程普通土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封场固土土工网垫执行土工复合排水网(6.0mm)子目。植草护坡套用《湖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标准》相应项目。
十七、渗滤液主体处理构筑物中各类钢筋混凝土池体构筑物和渗滤液处理设备中的水处理专用设备的安装,执行本标准第六章水处理工程相应项目。
十八、渗滤液主体处理构筑物中钢制池、槽、罐、斗、塔等各类金属构件,配套工程中的泵、风机等各类通用机械设备和工艺管道,以及供配电、自控仪表、检测仪器和报警装置等,均套用《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相应项目。
十九、渗滤液处理设备安装中氨吹脱塔子目未包括风机、氨尾气吸收装置等附属配套机械设备的安装内容,实际发生时,可套用《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相应项目。
二十、本节内容未包括膜处理系统单元以外的水泵、风机、曝气器、布气管、空压机、仪表、电气控制系统等附属配套设施的安装内容,以及与主体设备装置配套的管路系统(管道、阀门、法兰、泵)、风路系统、电气系统、控制系统等,应根据其设计或二次设计内容套用本标准第六章水处理工程和《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场地整理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二、垃圾坝、压实黏土防渗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三、高密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土工复合排水网、土工合成材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锚固沟、盲沟等按展开面积计算。
四、导流层敷设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五、高密度聚乙烯(HDPE)花管敷设时,应另执行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钻孔加工子目,按设计管道敷设长度区分管径以长度计算。
六、浮力块、走道板工程按设计规格数量计算。
七、氨吹脱塔安装区分填料高度及塔体直径,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八、膜生物反应器(MBR)以及纳滤、反渗透膜组件与装置安装区分膜处理系统单元产水能力,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第二节生活垃圾焚烧
说明
一、本节包括自动感应洗车装置安装、垃圾破碎机安装、垃圾卸料门及车辆感应器安装、垃圾抓斗桥式起重机安装、生活垃圾焚烧炉安装、烟气净化处理设备安装、除臭装置设备安装等项 目。
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中的垃圾计量、烟气净化处理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灰渣处理系统、飞灰输送和储存系统、电气和自动化控制系统、热力系统汽水管道安装及油漆、防腐、炉墙砌筑及保温系统、供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燃油供应、消防、通风空调等配套设备以及水压试验、风压试验、烘炉、煮炉、酸洗、蒸汽严密性试验及安全门调整等,套用《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相应项目。
三、本节已包括设备单体和配合分系统试运时施工方面的人工、材料、机械用量。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特殊项目测试与试验等调试工程,套用《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中相应项目。
四、工程范围及未包括的工作内容
1.自动感应洗车装置安装
工程范围:设备搬运、开箱、清点、编号、分类复核、基础验收、中心线校核、垫铁配置、配合二次灌浆。
2.垃圾破碎机安装
工程范围:电动或液压双轴破碎机机架底座、活动齿轮、润滑系统、液压管路、随设备供应的梯子、平台、栏杆的安装;大件垃圾破碎机底座、切断机具、润滑系统、液压管路、随设备供应的梯子、平台、栏杆的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电动机检查接线。
3.垃圾卸料门及车辆感应器安装
工程范围:成套卸料门及门框、电液推杆或驱动装置、预埋件、附件及紧固件的安装;车辆感应器定位切槽、下线、固定等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卸料门的指示灯、控制台、就地控制箱、动力柜、限位开关的安装,卸料门的
表面涂装由厂家负责。
4.垃圾抓斗桥式起重机安装
工程范围:大车、小车行走机构和垃圾抓斗的检查,车梁、行走机构、抓斗及其他附件如本体平台扶梯等的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起重机设备安装、脚手架搭拆、轨道安装、垃圾抓斗控制系统的安装。
5.生活垃圾焚烧炉安装
(1)垃圾进料斗及溜槽安装
工程范围:垃圾料斗、垃圾料斗支架、料斗盖驱动装置、架桥破解装置、垃圾溜槽的安装。
(2)液压推杆给料装置安装
工程范围:液压推杆给料装置整体安装和传动机构的检查、组合、固定、安装,推料器、液压缸、料位探测器支架的固定、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料位探测器的检查、组合、安装。
(3)垃圾焚烧炉炉排安装
工程范围:干燥炉排、燃烧炉排、燃烬炉排、炉排液压驱动装置、润滑设备配管及阀门、炉排冷却设备、炉排驱动装置(电磁阀组)及其附件的安装。
(4)炉排下渣斗安装
工程范围:炉排下部漏渣斗、渣斗溜管、漏渣挡板、漏渣斗用气缸、一次风集管、落渣管、风室及风室下通道等的安装。
(5)除渣装置安装
工程范围:除渣机安装在焚烧炉炉后下部,采用液压驱动方式,内容包括除渣机、液压油缸、控制水箱、控制水阀等的安装。
(6)液压站安装
工程范围:成套液压装置包括液压泵、油箱、液压油冷却器、温度开关、就地型温度计、液位开关、就地型液位计、设备本体管道及附件等的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设备本体以外的液压管道及阀门的安装。
(7)燃烧装置安装
工程范围:燃烧器装置包括点火燃烧器和辅助燃烧器,内容分别包括燃烧器本体及支架、高能点火装置、火焰检测装置、隔离门及其支吊架等的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管路及阀门系统、就地柜、风机、消音器、电源电缆、通信电缆及附件等的安装。
(8)清灰装置安装
振打清灰装置的工程范围:电机、减速机、转轴、振打锤、传动杆、密封装置、内部振打杆的安装。
固定爆破式清灰装置的工程范围:可燃气混合装置、放水阀、对夹止回阀、火焰导管、旋转集箱、脉冲罐等的安装。
6.烟气净化处理设备安装
(1)喷雾反应塔安装
工程范围:雾化器及其清洗装置和冷却装置、反应塔本体(含顶部蜗壳、钢结构、平台扶梯)、灰斗及其破桥装置和出灰装置、阀门、灰斗拌热装置等的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基础预埋框架、地脚螺栓、支架、底座的配置,不随设备供货而与设备连接的各种管道的安装、设备的衬里等。
(2)活性炭喷射系统安装
工程范围:活性炭仓、仓顶除尘器、破拱装置、活性炭储存和输送系统设备平台扶梯的组合、安装,随设备供货的管道、阀门、管件等的安装。
7.除臭装置设备安装
工程范围:设备、附件、底座螺栓的开箱检查,吊装、找平、找正,支架的固定及安装。
未包括的工作内容:不随设备供货而与设备连接的各种管道等的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本节以设备质量计算的项目,除另有规定外,应按设备本体及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和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全部质量计算。
二、生活垃圾焚烧炉本体质量以制造厂供货的金属质量为准,不包括设备的包装材料、运输加固件、炉墙及保温等的质量。
三、垃圾卸料门安装按门框外尺寸以面积计算,包括成套卸料门及门框、电液推杆或驱动装置、预埋件、附件及紧固件等。
四、除渣装置按设备质量计算,包括除渣机、液压油缸、控制水箱、控制水阀等。
五、炉排液压站按设备质量计算,包括液压泵、油箱、液压油冷却器、设备本体管道及附件等。
六、燃烧器装置按设计数量计算,包括燃烧器本体及支架、高能点火装置、火焰检测装置、隔离门及其支吊架等。
七、振打清灰装置按设计数量计算,包括电机、减速机、转轴、振打锤、传动杆、密封装置、内部振打杆等。
八、固定爆破式清灰装置按设计数量计算,包括可燃气混合装置、放水阀、对夹止回阀、火焰导管、旋转集箱、脉冲罐等。
九、喷雾反应塔系统按设备质量计算,包括雾化器及其清洗装置和冷却装置、反应塔本体(含顶部蜗壳、钢结构、平台扶梯)、灰斗及其破桥装置和出灰装置、阀门、灰斗拌热装置等。
十、活性炭喷射系统按设备质量计算,包括活性炭仓、仓顶除尘器、破拱装置、活性炭储存和输送系统设备平台扶梯,随设备供货的管道、阀门、管件等。
十一、除臭剂喷雾系统按设计数量计算,包括溶液箱、高压泵等,未包括高压管道和雾化喷嘴、控制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