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节包括预制梁、柱、板、小型构件等项目的预制、安装及场内运输。
二、本节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要求或吊装要求预埋铁件时,执行本章第四节钢筋工程相关子目。
三、本节适用于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不适用于商品构配件厂所生产的构配件。
四、安装预制构件,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执行相应子目。
五、构件安装均未考虑船上吊装,发生时另行计算。
六、构件场内运输子目适用于除小型构件外的预制混凝土构件。小型构件指单件混凝土体积小于或者等于0.05m3的构件,其场内运输已包括在项目中。
七、预制构件如需出坑堆放,按相应构件运输第一个运距单位子目计列。
八、预制空心板梁的堵头混凝土内容已在子目中综合考虑,不得重复计算。
九、顶推预应力连续梁是按多点顶推的施工工艺编制的,顶推使用的滑道单独编列子目,其他滑块及顶推用的机具已摊入顶推子目中。顶推用的导梁及工作平台,本标准中未计入,应按有关子目另行计算。
十、顶推安装子目不含顶推机具基座及滑道底座费用。
十一、灌浆连接套筒适用于φ32mm钢筋的连接,设计不同时,材料按实调整,人工、机械不变。
十二、本节包括载重汽车运输、运梁车运输、平板拖车组托运、轨道平车运输。
十三、轨道平车运输配电动卷扬机运输构件重载升坡超过1%(含1%)时,第一个运距单位不增加人工费及机械,每增运50m子目的人工及电动卷扬机含量乘以系数1.05,每升高0.5%增加系数0.05(总升坡不超过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空心板梁,采用橡胶囊做内模的,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增加混凝士数量,当梁长在16m以内时,可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若梁长大于16m时,则增加9%计算。如设计图示工程量已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得再增加计算。
二、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
三、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入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四、安装预制构件以体积为计量单位的,均按构件混凝士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算。
五、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制作、运输、安装工程量应按运输堆放损耗0.8%、安装损耗0.7%计算损耗后并入构件工程量内。其中,制作工程量应包括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损耗,成品及现场就位预制构件不计算运输堆放损耗。
六、本节基本运输距离以50m、1km为计量单位。不足第一个50m、1km者,均按50m、1km计;超过基本运距单位时,其运距尾数不足一个增运子目单位的半数时不计,等于或超过半数时按一个运距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