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通信工程”(以下简称本章)包括挖、填光(电)缆沟及敷设通信管道,敷设光缆,敷设电缆,光(电)缆接续与测试,光(电)缆保护与防护,安装光(电)缆终端设备,制作、安装走线架、塑料线槽及配线架,布放设备电缆及导线,公务电话系统设备安装,无线通信系统设备安装,传输系统设备安装,时钟系统设备安装,专用电话系统设备及配线设备安装,视频监视系统设备安装,广播系统设备安装,通信电源设备安装,托板托架及吊架安装,集中告警系统设备安装,通信系统联调联试,共19节。 二、本章编制主要依据: 1.《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 2.《地下铁道工程施工标准》GB/T51310-2018; 3.《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99-2018; 4.《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2018; 5.《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19; 6.《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82-2016; 7.《固定电话交换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YD/T5076-2005; 8.《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GB51194-2016; 9.《基于SDH的多业务传送节点(MSTP)本地网光缆传输工程设计规范》YD/T5119-2005; 10.《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 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预算定额》GCG103-2008; 12.《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TY02-31-2015); 13.《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2009); 14.《湖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20); 15.《铁路工程基本定额》TZJ2000-2017; 16.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各专业现行标准设计及通用设计图; 17.国家现行轨道交通工程标准规范。 三、除另有规定外,设备安装均包括设备本身的安装固定及引入引出端子板的接线、端子的压接等全部工作内容。不包括设备引出端子板以外电缆、电线敷设。 四、通信光(电)缆预留长度: 1.光缆预留量规定见下表:
2.电缆预留量规定见下表:
五、计算机网络及附属设备安装执行第九章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计算机系统相应项目。 六、接地装置安装执行第八章供电工程接地装置相应项目。 七、本标准中采用普通商品混凝土编制的项目,如采用现场生产的,增加套用《湖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混凝土现场搅拌费”项目,其它不作调整。 八、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5%计算,其中人工占35%。 九、未尽事宜见本章各节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