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节包括设备安装、灯具安装、插座开关安装、电气试验,共4小节。
二、控制设备安装项目均未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发生时执行本章第七节相应项目。
三、配电箱(柜)安装项目未包含配电箱(柜)的基础型钢制作安装,发生时应执行本章第一节相应项目。
四、动力照明系统电缆敷设执行本章第七节相应项目。
五、动力照明系统设备接地干线安装执行本章第九节相应项目。
六、高架区间灯具安装项目未考虑灯杆内的线、缆敷设,发生时应执行本章第七、八节相应项目。
七、各型灯具的引导线,均已综合在灯具项目内,执行时不需换算;所有灯具按照安装高度8m以下编制,如超过8m时,应按照总说明中的规定计取操作高度增加费。
八、嵌入式荧光灯如需安装灯架时,其灯架执行“一般铁构件制作安装”项目。
九、组合式荧光灯执行荧光灯具安装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成套配电箱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台”为单位计算。
二、熔断器、限位开关、疏散指示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为单位计算。
三、灯具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为单位计算。
四、疏散指示灯具区别不同安装形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套”为单位计算。
五、开关、按钮、插座区别不同安装形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10套”为单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