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安徽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补充定额》分为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砌石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砂石料备料工程、钻孔灌浆及锚固工程、其它工程等共八章。
二、本定额是在水利部2002年预算定额和2005年补充定额基础上,结合安徽工程实际,修编缺项补充的预算定额;水利部预算定额和本预算补充定额一并适用于本省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可作为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不包括冬季、雨季和特殊地区气候影响施工因素及增加的设施费用。
四、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扼要说明章节的主要施工过程和工序,其次要的施工过程和工序需要的工、料、机消耗量虽未列出,但包含在定额中。
五、本定额按一日三班每班八小时工作制拟定。部分采用一日一班或两班制的定额不作调整。
六、定额中人工(以工种类别列示含基本用工和辅助用工)、机械用量(含主要机械和辅助机械),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内容所需的全部人工和机械。包括基本工作、准备与结束、辅助性工作、不可避免的中断、必要的休息、工程检查、交接班、班内工作干扰、夜间施工工效影响、常用工具和机械的维修、保养、加油、加水等全部工作。
七、材料、机械消耗量定额是指完成该一个定额子目内容所需的全部材料、机械消耗量。在计算材料、机械定额消耗量时,区别以下几点:
1.材料、机械定额中,未列示品种、规格的,可根据设计选定的品种、型号、规格计算,但定额数量不得调整。凡材料已列示了品种、型号、规格的,编制预算单价时不予调整。
2.材料、机械定额中,凡一种材料、机械名称之后,同时并列了几种不同型号、规格的,如石方工程和砂石备料工程导线的火线和电线,运输定额中的自卸(载重)汽车和羊角碾拖拉机组时等,表示这种材料、机械只能选用其中一种型号规格(组时)的定额量进行计价。
3.在不同行中分别列出材料、机械名称、型号、品种、规格的,表示各行定额都属于计价部分。
4.其他材料费(或零星材料费),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所必需的未列量材料费。如工作面内的脚手架、排架、操作平台等的摊销费,地下工程的照明费,混凝土工程的养护用材料,石方工程的钻杆、空心钢等以及其他用量较少的材料。
八、材料从分仓库或相当于分仓库材料堆放地至工作面的场内运输所需的人工、机械及费用,已包括在各定额子目中。
九、本定额中其他材料费、零星材料费、其他机械费,均以费率形式表示,其计算基数按下列方法确定:
1.其他材料费:以主要材料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2.零星材料费: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3.其他机械费:以主要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十、各章的挖掘机定额按液压挖掘机拟定。
十一、本定额各项运输定额,均已包含运输损耗,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路况的运输。
十二、各章定额均按不含超挖超填量制定。
十三、本定额土石方级别的划分:
1. 一般工程土类分类按土石十六级分类的前四级Ⅰ~Ⅳ级划分;
2. 一般石方工程岩石类别按十六级分类法(Ⅴ~XVI)划分。
十四、定额用数字表示的适用范围
1.只用一个数字表示的,仅适用于该数字本身。当需要选用的定额介于两个子目之间时,可用插入法计算。
2.数字用上下限表示的,如20~40,适用于大于20、小于或等于40的数字范围。
3.数字用“以下”、“以内”表示的,都包含数字本身。
4.数字用小于和等于符号数列表示的,按符号定义界定取值。
十五、本定额未做说明的,可参考水利部2002年发布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各章及总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