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与地基基础工程。不适用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室内打桩工程。
二、本章定额土壤级别的划分,应根据工程地质资料中的土层构造和土壤物理、力学性能的有关指标,参考纯沉桩时间确定。凡遇有砂夹层者,应先按砂层情况确定土的级别。无砂层者,按土壤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并参考每m平均沉桩时间确定。用土壤力学性能指标鉴别土壤级别时,桩长在12m以内、相当于桩长三分之一的土层厚度应达到所规定的指标;12m以外,按5m厚度确定。定额中未区别土壤级别的项目已综合考虑,在执行中不得另行换算。土壤鉴别见表2-1。
表2-1 土壤鉴别表
内 容 |
土壤级别 |
||
一级土 |
二级土 |
||
砂类层 |
砂层连续厚度 |
<1.00m |
>1.00m |
物理性能 |
压缩系数孔隙比 |
>0.02 >0.70 |
<0.02 <0.7 |
力学性能 |
静力触探值 动力触探击数 |
<50 <12 |
>50 >12 |
每m沉桩时间值 |
<2min |
>2min |
|
说 明 |
易沉桩,土壤中有较薄砂层 |
沉桩较难,土壤中夹有不超过3m的连续厚度砂层 |
三、人工挖孔桩、钻孔桩、岩层划分为微风化岩、中风化岩、强风化岩三类。强风化岩不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岩石风化强度划分如表2-2。
表2-2 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表
风化程度 |
特 征 |
微风化 |
岩石新鲜,表面稍有风化迹象 |
中风化 |
1.结构和构造层理清晰。 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块状(20~50cm),裂隙中填充少量风化物,撞击声脆,且不易击碎。 3.用手镐难挖掘,用风镐可掘进,用岩心钻可钻进 |
强风化 |
1.结构和构造层不甚清晰,矿物成分已显著变化。 2.岩体被节理,裂隙分割成碎石状(2~20cm),碎石可用手折断。 3.用手镐可挖掘 |
四、单位工程的工程量在表2-3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25计算。
表2-3 小型单位工程的工程量表
项 目 |
单位工程的 工程量 |
项 目 |
单位工程的 工程量 |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 |
150m3 |
振冲碎石桩 |
100m3 |
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桩 |
50m3 |
灰土挤密桩 |
60m3 |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
60m3 |
旋挖法混凝土桩 |
100m3 |
沉管灌注砂石 (碎石、砂)桩 |
60m3 |
深层搅拌加固地基 |
100m3 |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
100m3 |
旋喷桩 |
100m3 |
钢板桩 |
50t |
人工挖孔桩 |
100m3 |
五、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系数2.0计算。
六、打桩、沉管、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计算。
七、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八、在坡度大于15°地面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九、在基坑内(基坑深度超过1.5m)打桩或在地面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超过1m)桩,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十、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已包括表2-4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砂石桩材料用量中还包括了砂石级配密实系数。
表2-4 灌注桩材料充盈系数、材料损耗表
项 目 |
充盈系数 |
损耗率(%) |
级配密实系数 |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单桩) |
1.05 |
2.00 |
— |
沉管灌注混凝土桩(复桩) |
1.00 |
2.00 |
— |
夯扩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
1.05 |
2.00 |
— |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
1.10 |
2.00 |
— |
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 |
1.00 |
2.00 |
— |
沉管灌注砂石桩 |
1.15 |
2.00 |
1.334 |
十一、因设计修改要在桩间补桩或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二、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串桶等属于周转使用的材料。
十三、本章定额打桩机的类别、规格,除定额注明外,执行中不予换算。打桩机及为打桩机配套的施工机械的场外运输费和组装、拆卸费,另按实际进场的机械类别、规格计算。
十四、本章定额不包括桩的静荷载试桩、动测费,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五、电焊接桩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用量乘系数1.06调整,其他不变。
十六、设计的混凝土强度、等级、砂石级配和水泥掺入比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要求调整,其他不变。
十七、地基强夯按100m2 25个夯点编制,夯点布置不同时按比例换算。强夯施工中需用外来土(石)填夯坑时,其土(石)回填应按有关定额执行。强夯定额项目不包括强夯前的试夯工作,设计要求试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桩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⑴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管桩的空心部分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另行计算。
⑵送桩:以送桩长度(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另加50cm)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2.方桩、管桩接桩:按接头数以“个”计算。
3.灌注混凝土桩:
⑴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加50cm,乘以标准管的外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⑵复打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单打体积乘以复打次数以“m3”计算。
⑶夯扩沉管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虚体积)加50cm乘以标准管的外径截面面积,再加投料长度乘以标准管内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⑷长螺旋或旋挖法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螺旋外径或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⑸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①钻土孔与钻岩孔分别计算,钻土孔以地面至岩石表面之间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钻岩孔以入岩深度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②混凝土桩身,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设计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③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m3”计算。
⑹人工挖孔桩
①挖坑井土方和坑井石方分别计算。挖坑井土方按图示尺寸从井口顶面至岩石表面,以“m3”计算;挖坑井石方按图示尺寸从岩石表面至桩底,以“m3”计算。
②护壁按图示尺寸以井口顶面至扩大头处(或桩底)以“m3”计算。
③桩身混凝土按图示尺寸从桩顶至桩底加50cm以“m3”计算。
二、其他桩
1.沉管灌注砂石(碎石、砂)桩,按设计桩长(不包括桩尖)加15cm乘标准管的外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2.灰土挤密桩,按设计桩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钢管下端最大外径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3.高压旋喷桩,钻孔按自然地面至桩底的长度,以“m”计算,喷浆按设计桩长乘以桩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4.深层水泥搅拌加固地基的喷浆和喷粉,按设计桩长加50cm乘以桩的截面面积,以“m3”计算。空搅工程量按地面至桩顶减50cm长度乘以桩截面面积,以“m3”计算。
三、地基与边坡处理
1.地下连续墙:
(1)导墙开挖按设计长度乘开挖宽度及深度,以“m3”计算。导墙浇注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连续墙挖槽按设计深度加50cm乘以设计长度及墙厚以“m3”计算。泥浆外运量按成槽工程量,以“m3”计算。
(3)连续墙混凝土浇注按设计深度加50cm乘以设计长度及墙厚以“m3”计算。
(4)清底置换、接头管,按分段施工的槽壁单元以“段”计算。
2.振冲碎石桩,按设计桩长加25c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m3”计算。
3.压密注浆钻孔按设计深度以“m”计算,注浆按下列规定,以“m3”计算:
(1)设计图示明确加固土体体积的,按图注体积计算。
(2)设计图示以布点形式图示加固范围的,则以两孔间距作为扩散直径,乘以布点连线长度,加1个扩散直径,以“m3”计算 (如是闭合布点,则不需要增加扩散直径)。
(3)设计图示注浆点在钻孔桩或挖孔桩之间,按两孔间距作为扩散直径,以圆柱体体积计算。
4.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m2”计算。
5.锚杆支护,锚杆和土钉的钻孔注浆按设计图示和孔径以“延长米”计算。
6.土钉支护:
(1)土钉锚杆按设计图示以“t”计算。
(2)喷射混凝土护坡按设计图示以“m2”计算。
7.打(拔)钢板桩,按设计长度以“根”计算。
四、基础垫层
基础垫层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外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垫层长度按内墙基础垫层净长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