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已列名的专业炉窑。其他工业炉窑执行第六章“一般工业炉窑”定额。
二、本章定额中的专业炉项目,已综合了因砌筑部位不同、造型结构不同、配用砖型不同、砌体质量类别不同和砌筑方法不同而造成的差异因素。
三、本章定额项目的工作内容,主要工序有砌筑地点的清扫与准备、放线、做标记、立线杆、材料的运输装卸、码垛、泥浆搅拌(包括添加剂的中和)、砌筑(或吊装)、临时磨(切)砖(含手工加工)、原浆勾缝、质量自检与清废外运。此外,还综合扩大了在砌筑(或吊装)前的选砖、预砌筑、集中砖加工、二次勾缝、吹风清扫或吸尘等。
四、本定额不包括各专业炉窑中的烟道砌体、不定型耐火材料与辅助工程,发生时可分别执行本定额第六~八章相应项目。
五、有关问题说明:
1.玻璃熔窑定额适用于浮法、平板玻璃熔窑与所有玻璃制品的熔窑;
2.玻璃熔窑窑体大拱拱胎木板与木方定额消费量为一次推销量;
3.本定额未考虑玻璃熔窑窑中高强度大型耐火制品或组合砖的预组装和大型金刚石磨、刨机械加工,发生时可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4.本定额中回转窑适用建材、有色、冶金与化工各个专业生产不同产品的回转窑;
5.本定额已考虑回转窑窑体砌筑所应用的金属撑砖器摊销因素,不论采取任何措施或砌砖方法均不得另计;
6. 窑体直径小于1.5m的回转窑,执行第六章“一般工业炉窑”中管道内衬定额;
7. 隧道窑定额中已综合考虑窑车砌筑工程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