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本章适用于化学工业炉安装及炼油厂加热炉的制作、安装工程。
二、本章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应执行其他章节有关定额或规定。
1.钩钉金具的制作安装。
2.托盘、砌筑、耐火衬里、烘炉、保温。
3.焊缝预热及后热。
4.钢板组合型钢的制作,卷板平整切割。
5.炉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配管及其附属设备安装。
6.化工炉试压运转时水、电、气的费用。
三、化工炉的墙、顶、底是按成片到货,炉管按组合成排散装货到货,废热系统的烟风道、
烟囱均按分段到货,零部件按成品、半成品到货考虑,均未包括制作工程。现场制作时可采用炼油厂加热炉制作的相应定额。
四、工程量按重量计算:
1.炉体包括支座、构架、墙板、底板、顶板、内隔板紧固件等总重量。
2.烟道、风道包括本体段、弯头、附件、加固件、补偿器、吊支架、支座等重量。
3.炉管包括本炉、管件、联箱、集管箱、吊支架等重量。
4.烟囱包括本炉、孔门、附件、加固件和安装在烟囱上的爬梯等重量。但不包括盘梯、平台、栏杆喷淋、消防装置的重量。
5.石灰窑分片组装包括本体、传动装置、平台、灰斗、溜槽、支架梯子、栏杆等全部重量。
6.蒸汽煅烧炉包括本体、内加热管、托轮传动装置等结构全部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