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本章围堰定额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潮汛养护工料可另行计算。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二、围堰工程已含50m范围内用工,超过50m,其人工、材料可按实际计算。
三、本章围堰定额中的各种木桩、钢桩均按“D.9 施工技术措施消耗”第四章水上打拔工具桩的相应定额执行,数量按实计算。定额中所列打拔工具桩数量仅供参考。
四、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装土围筑,应按麻袋、尼龙袋换算,但人工、机械和其他材料消耗量应按定额规定执行。
五、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驳船,而是搭设了栈桥,则应扣除定额中驳船用量而套用相应的脚手架子目。
六、定额围堰尺寸的取定:
1.土草围堰的堰顶宽度为1~2m,堰高为4m以内。
2.土石混合围堰的堰顶宽为2m,堰高为6m以内。
3.圆木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2.5m,堰高5m以内。
4.钢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6m以内。
5.钢板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6m以内。
6.竹笼围堰竹笼间粘土填心的宽度为2~2.5m,堰高5m以内。
7.木笼围堰的堰顶宽度为2.4m,堰高为4m以内。
七、筑岛填心子目是指在围堰围成的区域内填土、砂及砂砾石。
八、双层竹笼围堰竹笼间粘土填心的宽度超过2.5m,则超出部分可套筑岛填心子目。
九、施工围堰的尺寸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定。堰内坡脚至堰内基坑边缘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基坑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1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围堰工程分别采用“m3”和“延长米”计算。
二、用m3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
三、以延长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四、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最高临水面加0.5m计算。
五、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装土其定额消耗量应乘调整系数,调整系数为:装1m3土需要麻袋数除以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