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1.本节定额包含栽植乔木、栽植灌木、栽植竹类、栽植绿篱、栽植(片植)地被、栽植攀缘植物、花卉等项目。
2.本节定额包括种植前的准备和种植过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植物栽植至缺陷修复期(成活期)间的养护工作。缺陷修复期(成活期)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新种植的乔木、灌木、攀缘植物,应在一个年生长周期。
②地被植物应在当年成活后,郁闭度达到60%。
③花坛种植的一、二年成品花卉,应在种植后15天。
④春季种植的宿根花卉、球根花卉,应在当年发芽期。秋季种植的应在第二年春季发芽期。
3.本节定额中的苗木(乔木、灌木、竹类、绿篱、攀缘植物、花卉、花盆等)为综合品种,预算编制时应依据设计图纸抽换成实际品种。
4.本节定额的工作内容中清理场地,是指工程完工后将树穴余土杂物清除并归堆,若有余土杂物需外运时,其费用另按土石方有关定额子目计算。
5.苗木及地被植物的场内运输已
在定额中综合考虑,使用定额时不得另行增加,场外运输费用包含在材料单价中。
6.棕榈类植物栽植套用相应的乔木项目。
7.除定额中有明确规定外,其余均未包含使用营养液、化学试剂和肥料费用,需要时应另行计算。
8.本节定额中已综合了挖树穴工程量,挖树穴土方按普通土编制,树穴为松土时人工乘以0.8系数;硬土人工乘以1.4系数;碎石土人工乘以1.6系数。
9.种植定额以原土回填方式编制,若需置换种植土时,置换的种植土费用另计。
10.工程量计量规则:
(1)栽植绿篱均以单排长度米计算。
(2)铺草皮均按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花格铺草皮中的空格部分不扣除。
(3)以小乔木、灌木和花卉片植、密植或成片种植成的图案、花坛和色带等按平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