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1.本章定额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路基排水工程修复与加固,路基病害处治和防护工程修复与加固等项目。
2.土壤岩石类别划分:
本章定额按开挖的难易程度将土壤、岩石分为六类。 土壤分为三类:松土、普通土、硬土;岩石分为三类:软石、次坚石、坚石。本章定额土、石分类与六级土、石分类和十六级土、石分类对照表如下:
本章定额分类 |
松土 |
普通土 |
硬土 |
软石 |
次坚石 |
坚石 |
六级分类 |
Ⅰ |
Ⅱ |
Ⅲ |
Ⅳ |
Ⅴ |
Ⅵ |
十六级分类 |
Ⅰ~Ⅱ |
Ⅲ |
Ⅳ |
Ⅴ~Ⅵ |
Ⅶ~Ⅸ |
Ⅹ~ⅩⅥ |
3.各种开炸石方定额中,均已包括清理边坡工作。
4.机械施工土、石方,挖方部分机械达不到需由人工完成的工程量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其中,人工操作部分,按相应定额乘以1.15的系数。
5.自卸汽车运输路基土、石方定额项目和洒水汽车洒水定额项目,仅适用于平均运距在15km以内的土、石方或水的运输,当平均运距超过15km时,应按社会运输的有关规定计算其运输费用。当运距超过第一个定额运距单位时,其运距尾数不足一个增运定额单位的半数时不计,超过半数时按一个增运定额运距单位计算。
6.路基加宽填筑部分如需清除时,按刷坡定额中普通土子目计算;清除的土方如需远运,按土方运输定额计算。
7.下列数量应由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并入路基填方数量内计算:
⑴ 清除表土或零填方地段的基底压实、耕地填前夯(压)实后,回填至原地面标高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⑵ 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土、石方数量。
⑶ 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须加宽填筑时,所需的土、石方数量。
8.工程量计算规则:
除定额中另有说明者外,土方挖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压(夯)实后的体积计算;石方爆破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当以填方压实体积为工程量,采用以天然密实方为计量单位的定额时,所采用的定额应乘以下列系数;如路基填方为借方时,则应在下列系数基础上增加0.03的损耗。
土类公路等级 |
土 方 |
石方 |
||
松土 |
普通土 |
硬土 |
||
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 |
1.23 |
1.16 |
1.09 |
0.92 |
三、四级公路 |
1.11 |
1.05 |
1.00 |
0.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