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1为科学合理地编制公路养护预算,规范公路养护经费的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安徽省公路养护工作实际,特制定《普通公路养护预算第一部分: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部分”)。 1.0.2本部分是指导各市(省直管县)制定本地区公路养护计价的依据,适用于干线公路养护预算编制。 1.0.3公路养护预算归入财政预算:交通运输支出(类)一公路水路运输(款)一公路养护(项),共分为养护检查、日常养护、运行管理、养护工程四个科。 1.0.4养护预算是合理确定养护资金需求、编制养护年度计划的依据,是向有关部门编报公路养护年度预算的依据。 1.0.5编制预算时,应全面了解养护工程所在地的各项条件,掌握各项基础资料,根据养护工程预测的工程量和施工方法,正确引用规定的定额、取费标准、工程单价和材料设备预算价格,依本部分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并报请批准。 1.0.6本部分养护工程费用中,属于非公路专业的工程,应执行有关专业部门和工程所在地的地区统一直接工程费定额和相应的间接费定额,但其他费用应按本部分中的项目划分及计算办法编制。 1.0.7公路养护预算的编制,除应符合本部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