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费用组成
7.1.1养护工程分为预防性养护、修复性养护、专项性养护、应急性养护四个目。
7.1.2专项性养护包括危旧桥梁改造、安全生命防护、灾害防治(含不良地质灾害监测和路段监控)、病旧隧道改造、管理与服务设施改扩建、绿化及环保(含绿化及水土保持、路域环境整治、垃圾
清运处理等)、其他专项工程(含应急处置中心建设)。
7.1.3应急性养护中,应急性保障措施包括应急便道、便桥及相关附属设施、应急防滑除雪、保通值守、交通组织管理、处置工作等。
7.1.4应急性养护费用可参照近三年应急性养护实际发生费用的平均额度预留资金。
7.2编制方法
7.2.1预防性养护、修复性养护、专项性养护预算按本部分的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编制预算时,应根据《普通公路养护预算第二部分:定额》的人工、材料与设备、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本部分规定的养护预算编制工程所在地人工费工日单价、材料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综合进行计算。预算各项费用的计算都应通过表格反映。
7.2.2养护工程预算编制依据:
7.2.3养护工程预算文件由封面、扉页、目录、编制说明及全部计算表格组成。
(1)封面上应列出公路路段或养护项目名称(或工程代号)及里程全长,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名称、册数(第××册共××册),测设单位名称。扉页的内容应包括公路路段或养护项目名称(或工程代号)及里程全长,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名称、册篇组成,主办单位,勘察设计证书等级及编号,各级负责人签字,参加测设人员(技术员以上)姓名、职务、职称及工作项目或内容,设计文件编制年月。扉页的次页应按附录A的规定制作。
(2)编制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3)养护工程预算应按统一的表格计算,表格样式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7.2.4养护工程预算文件可按不同的需要分为甲、乙组文件。
(1)甲组文件为各项费用计算表,乙组文件为养护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各项基础数据计算表(只供审批使用)。甲、乙组文件应按设计文件报送份数的要求,随设计文件一并报送,并同时提交造价电子数据文件和新工艺单价分析的详细资料。
(2)乙组文件中的“养护分项工程预算表”(21-2表)宜提交电子版,或按需要提交纸质版。
养护工程预算可按一个养护项目[如一条路线或一座独立大(中)桥、隧道]或按一个区域范围内养护项目或一个养护管理机构(3)负责的养护项目进行编制。当需要分段或分部编制时,应根据需要分别编制,但必须汇总编制“总预算汇总表”。
(4)甲、乙组文件包括的内容见图7.2.4。
7.2.5各种表格的计算顺序和相互关系见图7.2.5。 7.2.6养护工程预算项目应按项目表的序列及内容编制,如实际出现的工程和费用项目与项目表的内容不完全相符时,第一、二、三、四部分和“项”“子项”的序号、内容应保留不变,其他可随需要增减,并按项目表的顺序以实际出现的级别依次排列,不保留“目”及以下缺少的项目序号。养护工程预算项目主要内容见图7.2.6,预算项目表的详细内容见附录B。 |
第一部分养护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
预防性养护
修复性养护
专项性养护
应急性养护
第二部分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第三部分养护工程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预备费
图7.2.6养护工程预算项目主要内容
7.2.7分项编号采用部分、项、子项、目、子目、节、细目、子细目的层次。分项编号示例见图7.2.7。
7.2.8养护工程预算费用的组成见图7.2.8
7.3建筑安装工程费
7.3.1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专项费用。
7.3.2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列入养护工程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人工费内容包括: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津贴、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人工费以养护工程预算定额人工工日数乘以综合工日单价计算。
(3)人工费标准按照本地区公路养护项目的人工工资统计情况以及公路养护劳务市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人工工日单价。人工工日单价由安徽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人工工日单价仅作为编制养护工程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的费用,按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价格计算的费用。
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组成。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包装品回收价值。
——材料原价指购进材料时不含进项税额的价格。各种材料原价按以下规定计算:
a)外购材料:外购材料价格参照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和按调查的市场价格进行综合取定。
b)自采材料:自采的砂、石、黏土等材料,按定额中开采单价加辅助生产间接费和矿产资源税(如有)计算。
——运杂费是指材料自供应地点至工地仓库(施工地点存放材料的地方)的运杂费用,包括装卸费、运费,如果发生,还应计囤存费及其他杂费,如过磅、标签、支撑加固、路桥通行等费用。
a)通过铁路、水路和公路运输的材料,按调查的市场运价计算运费。
b)一种材料如有两个以上的供应点时,都应根据不同的运距、运量、运价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运费。由于养护工程预算定额中已考虑了工地运输便道的特点,以及定额中已计入了“工地小搬运”的费用,因此汽车运输平均运距中不得乘调整系数,也不得在工地仓库或堆料场之外再加场内运距或二次倒运的运距。
c)有容器或包装的材料及长大轻浮材料,应按表7.3.2-1规定的毛重计算。桶装沥青、汽油、柴油按每吨摊销一个旧汽油桶计算包装费(不计回收)。
表7.3.2-1材料毛重系数及单位毛重
材料名称 | 单位 | 单位毛重 |
爆破材料 | t | — |
水泥、块状沥青 | t | — |
铁钉、铁件、焊条 | t | — |
液体沥青、液体燃料、水 | t | — |
木料 | m3 | 原木0.750t、锯材0.650t |
草袋 | 个 | 0.004t |
——场外运输损耗是指有些材料在正常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这部分损耗应摊入材料单价内。
材料场外运输操作损耗率见表7.3.2-2。
表7.3.2-2材料场外运输操作损耗率(%)
材料名称 | 场外运输(包括一次装卸) | 每增加一次装卸 |
块状沥青 | 0.5 | 0.2 |
石屑、碎砾石、砂砾、煤渣、工业废渣、煤 | 1 | 0.4 |
砖、瓦、桶装沥青、石灰、黏土 | 3 | 1 |
草皮 | 7 | 3 |
水泥(袋装、散装) | 1 | 0.4 |
砂 | 2.5 | 1 |
注:汽车运水泥如运距超过500km时,增加损耗率:袋装0.5%。
——采购及保管费:
a)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是指在组织采购、保管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及工地仓库的材料储存损耗。
b)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以材料的原价加运杂费及场外运输损耗的合计数为基数,乘以采购保管费率计算。
c)钢材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0.75%,燃料、爆破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3.26%,其余材料为2.06%。商品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外购的构件、成品及小成品的预算价格计算方法与材料相同。商品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的采购保管费率为0%,外购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采购保管费率为0.42%。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列入养护工程预算定额的工程机械和工程仪器仪表台班数量,按相应的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费用等。
①工程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应按《普通公路养护预算第二部分:定额》附录B计算,机械台班单价由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组成。不变费用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辅助费等;可变费用包括机上人员人工费、动力燃料费、车船税。可变费用中的人工工日数及动力燃料消耗量,应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数值为准。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同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动力燃料费用则按材料费的计算规定计算。
②工程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机电工程施工作业所发生的仪器仪表使用费,以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计算。
——工程仪器仪表台班预算价格应按《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
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同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动力燃料费用则按材料费的计算规定计算。
——当工程用电为自行发电时,电动机械每kW·h(度)电的单价可由式(7.3.2)近似计算。
A=0.15K/N (7.3.2)
式中——每kW·h电单价(元);
K——发电机组的台班单价(元);
N——发电机组的总功率(kW)。
7.3.3设备购置费是指为满足公路的营运、管理需要购置的构成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和虽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属于设计明确列入设备清单的设备的费用。包括渡口设备,隧道照明、消防、通风的动力设备,公路收费、监控、通信、路网运行监测、供配电及照明设备。
(1)设备购置费应由设计单位列出计划购置的清单(包括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以设备预算价计入。
(2)设备购置费(预算价)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计算预箅价格时应不含相应进项税额。各种税费按编制期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3)需要安装的设备,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有关规定计算设备的安装工程费。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标准见附录C。
7.3.4工程类别划分:
(1)路基:指路基养护工程中人工及机械施工的土方工程、路基掺灰、路基换填及台背回填、石方工程。
(2)运输:指公路养护工程中用汽车、拖拉机、机动翻斗车、船舶等运送的土石方、路面基层和面层混合料、水泥混凝土及预制构件、绿化苗木等工作。
(3)路面:指对路面所有结构层工程、路面附属工程、便道的养护工程。
(4)隧道:指隧道土建工程(不含隧道的钢材及钢结构)和机电工程的养护工程。
(5)桥梁:指小桥、中桥、大桥、特大桥工程的加固、拆除等。
(6)钢材及钢结构:指所有工程的钢材及钢结构等工程。
7.3.5购买的路基填料、绿化苗木、商品水泥混凝土、商品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外购混凝土构件、设备购置费不作为措施费及企业管理费的计算基数。
7.3.6措施费包括基本措施费用、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1)基本措施费用包含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工地转移费、施工辅助费。
①冬季施工增加费是指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冬季施工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采取的防寒保温设施、工效降低和机械作业效率降低以及技术操作过程的改变等所增加的有关费用。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包括:
——因冬季施工所需增加的一切人工、机械与材料的支出。
——施工机械所需修建的暖棚(包括拆、移),增加其他保温设备购置费用。
——因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需增加的一切保温、加温及照明等有关支出。
——与冬季施工有关的其他各项费用。
②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雨季期间施工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采取的防雨、排水、防潮和防护措施、工效降低和机械作业率降低以及技术作业过程的改变等,所需增加的有关费用。雨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包括:
——因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工、料、机费用的支出,包括工作效率的降低及易被雨水冲毁的工程所增加的工作内容等。
——路基土方工程的开挖和运输,因雨季施工(非土壤中水影响)而引起的黏附工具、降低工效所增加的费用。
——因防止雨水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的费用。
——材料因受潮、受湿的耗损费用。
——增加防雨、防潮设备的费用。
——其他有关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费用。
③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根据设计、施工技术规范和合理的施工组织要求,必须在夜间施工或必须昼夜连续施工而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④工地转移费是指施工企业迁至新工地的搬迁费用。工地转移费内容包括:
——施工单位职工及随职工迁移的家属向新工地转移的车费、家具行李运费、途中住宿费、行程补助费、杂费等。
——公物、工具、施工设备器材、施工机械的运杂费,以及外租机械的往返费及施工机械、设备、公物、工具的转移费等。
——非固定工人进退场的费用。
⑤施工辅助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和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施工监控等费用。
一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及仪器、仪表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生产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检验试验费是指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工程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的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但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养护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的费用。
——施工监控含在施工辅助费中,不得另行计算。
⑥基本费用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选用表7.3.6-1的费率计算。
(2)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是指由于边施工边维持通车,受行车干扰的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该费用以受行车影响部分的工程项目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7.3.6-2的费率计算。
表7.3.6-1措施费基本费用费率(%)
工程类别 | 费率 |
路基 | 2.777 |
运输 | 1.743 |
路面 | 3.188 |
隧道 | 1.931 |
桥梁 | 5.012 |
钢材及钢结构 | 2.012 |
表7.3.6-2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费率(%)注:中断交通进行封闭施工或为保证交通正常通行而修建保通便道的养护工程,不计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
7.3.7企业管理费包括基本费用、主副食运费补贴、职工探亲路费、职工取暖补贴和财务费用、信息化管理费、竣(交)工文件编制费组成。
(1)基本费用是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基本费用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①管理人员工资: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②办公费:指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通信、网络、书报、办公软件、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用煤(电、气)等费用。
③差旅交通费:指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④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管理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⑤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企业管理使用的不属于故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⑥劳动保险费:指企业支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⑦职工福利费:指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⑧劳动保护费:指企业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⑨工会经费:指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同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⑩职工教育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不含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11.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费用及生产用车辆等保险费用及人身意外伤害险。
12.工程保修费: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规定保修期以内的修理费用。
13.工程排污费:指施工现场按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14.税金: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件、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5.其他: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必要的费用支出,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招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定额测定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以及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产生的管理费用等。
(2)主副食运费补贴是指施工企业在远离城镇及乡村的野外施工购买生活必需品所需增加的费用。
(3)职工探亲路费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施工企业职工在探亲期间发生的往返交通费和途中住宿费等费用。
(4)职工取暖补贴是指按规定发放给施工企业职工的冬季取暖费和为职工在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取暖设施的费用。
(5)财务费用是指施工企业为筹集资金提供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6)信息化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现场重要工点(如隧道、特殊桥梁等)配置远程监控系统,在隧道设置电子门禁、有毒有害气体连续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养护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及运维费用等。
(7)竣(交)工文件编制费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养护单位、监理工程师要求编制竣工文件所发生的费用。
(8)企业管理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表7.3.7的费率计算。
表7.3.7企业管理费费率(%)
工程类别 | 费率 | 工程类别 | 费率 |
路越 | 6.588 | 隧道 | 7.591 |
运输 | 5.092 | 桥梁 | 8.968 |
路面 | 6.206 | 钢材及钢结陶 | 6.309 |
7.3.8规费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按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缴纳或计取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费包含:
(1)养老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包括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
(2)失业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4)工伤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的工伤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是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含施工机械费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的标准计算。
7.3.9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按定额直接费及措施费、企业管理费之和的7.42%计算。
7.3.10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税金=(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9%
7.3.11专项费用包括安全生产费、施工场地建设费。
(1)安全生产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费用;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费用,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费用,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费用,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有关工作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安全生产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安全生产费本身)为基数,根据交通管制情况费率按1.5%~3%计取。
(2)施工场地建设费包含以下内容:
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承包人驻地、工地实验室建设等所需的办公、生活居住房屋、公用房屋和生产用房屋(如仓库、加工厂、加工棚、空压机站、停机棚、值班室等)。
场区平整(山岭重丘区不含土石方工程)、硬化、排水、绿化、标志、污水处理设施、围墙隔离设施等。
以上范围内的各种临时工作便道(包括汽车、人力车道)、人行便道,工地临时用水、用电的水管支线和电线支线,临时构筑物(如水井、水塔等)、其他小型临时设施等的搭设或租赁、维修、拆除、清理的费用。
工地试验室所发生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试验设备和仪器等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用。
包括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的费用。
施工场地建设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定额设备购置费及专项管理费)为基数,按表7.3.11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表7.3.11施工场地建设费费率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定额设备购置费及专项管理费)(万元) | 费率(%) | 算例 | |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定额设备购置费及专项管理费)(万元) | 施工场地建设费(万元) | ||
100及以下 | 10.18 | 100 | 100×10.18%=10.18 |
100~200 | 7.64 | 200 | 10.18+(200-100)×7.64%=17.82 |
200~500 | 5.09 | 500 | 17.82+(500-200)×5.09%=33.09 |
500~1000 | 4.03 | 1000 | 33.09+(1000-500)×4.03%=53.24 |
1000~3000 | 3.29 | 3000 | 53.24+(3000-1000)×3.29%=119·04 |
3000~5000 | 2.54 | 5000 | 119.04+(5000-3000)×2.54%=169.84 |
5000~10000 | 2.12 | 10000 | 169.84+(10000-5000)×2.12%=275.84 |
10000以上 | 1.91 | 15000 | 275.84+(15000-1(0000)×1.91%=371.34 |
7.4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7.4.1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内容包含临时占地费、拆迁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其他费用。
7.4.2临时占地费包含以下内容:
(1)临时征地使用费是指为满足施工所需的承包人驻地、预制场、拌和场、仓库、加工厂(棚)、堆料场、取弃土场、进出场便道、便桥等所有的临时用地及其附着物的补偿费用。
(2)复耕费指临时占用的耕地、鱼塘等,在工程交工后将其恢复到原有标准所发生的费用。
7.4.3拆迁补偿费是指被征用或占用土地地上、地下的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公用设施、文物等的拆除、发掘及迁建补偿费,拆迁管理费等。
7.4.4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纳。
7.4.5其他费用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征地拆迁相关费用。
7.4.6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计算方法如下所示:
(1)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应根据设计文件确定的养护工程用地和临时用地面积及其附着物的情况,以及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徽省发布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计算。
(2)森林植被恢复费应根据审批单位批准的养护工程占用林地的类型及面积,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徽省发布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计算。
3)当与原有的电力电信设施、管线、水利工程、铁路及铁路设施互相干扰时,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商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和补偿金额,也可由这些部门按规定编制费用以确定补偿金额。
(4)水土保持补偿费按安徽省制定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进行计算。
7.5养护工程其他费用
7.5.1养护工程其他费用包含养护工程项目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前期工作费、专项评价(估)费、联合试运转费、工程保通管理费、工程保险费、其他费用。
7.5.2养护工程项目管理费包含养护单位管理费、养护项目信息化费、养护工程监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1)养护单位管理费是指养护单位为养护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交)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应计入材料与设备预算价格的养护单位采购及保管材料与设备所需的费用。
养护单位管理费费用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 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信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 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招标管理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养护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含其他行业或部门要求的竣工验收费用、养护单位负责的竣(交)工文件编制费]、各种税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州税、印花税等);境内外融资费州(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业务招待费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费、养护项目审计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养护单位管理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专项管理费)为基数,按表7.5.2-1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2)养护项目信息化费是指养护单位和各养护施工单位用于养护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运维和管理费州。养护项目信息化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7.5.2-2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建设项目信息化费不足20000元时按20000元计算。
表7.5.2-1养护单位管理费费率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专项管理费)(万元) | 费率(%) | 算例 | |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专项管理费)(万元) | 养护单位管理费(万元) | ||
100及以下 | 8.448 | 100 | 100×8.448%=8.448 |
100~200 | 6.336 | 200 | 8.448+(200-100)×6.336%=14.784 |
200~500 | 4.224 | 500 | 14.784+(500-200)×4.224%=27.456 |
500~1000 | 3.316 | 1000 | 27.456+(1000-500)×3.316%=44.036 |
1000~3000 | 3.006 | 3000 | 44.036+(3000-1000)×3.006%=104.156 |
3000~5000 | 2.651 | 5000 | 104.156+(5000-3000)×2.651%=157.176 |
5000~10000 | 2.228 | 10000 | 157.176+(10000-5000)×2.228%=268.576 |
10000以上 | 1.848 | 15000 | 268.576+(15000-10000)×1.848%=360.976 |
表7.5.2-2养护单位信息化费费率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 费率(%) | 算例 | |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 养护项目信息化费(万元) | ||
100及以下 | 2 | 100 | 100×2.000%=2 |
100~200 | 1.5 | 200 | 2+(200-100)×1.500%=3.5 |
200~500 | 1 | 500 | 3.5+(500-200)×1.000%=6.5 |
500~1000 | 0.8 | 1000 | 6.5+(1000-500)×0.8%=10.5 |
1000~3000 | 0.725 | 3000 | 10.5+(3000-1000)×0.725%=25 |
3000~5000 | 0.65 | 5000 | 25+(5000-3000)×0.65%=38 |
5000~10000 | 0.55 | 10000 | 38+(10000-5000)×0.55%=65.5 |
10000以上 | 0.502 | 15000 | 65.6+(15000-10000)×0.502%=90.7 |
(3)养护工程监理费是指养护单位委托具有监理资格的单位,按施工监理规范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工程监理费费用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办公、实验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信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检测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 固定资产购迸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投标费用;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赀、业务招待费;财务费用、监理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各种税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工程监理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专项管理费)为基数,按表7.5.2-3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工程监理费不足20000元的按20000元计取。
表7.5.2-3工程监理费费率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 费率(%) | 算例 | |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 工程监理费(万元) | ||
100及以下 | 6 | 100 | 100×6.000%=6 |
100~200 | 4.5 | 200 | 6+(200-100)×4.500%=10.5 |
200~500 | 3 | 500 | 10.5+(500-200)×3.000%=19.5 |
500~1000 | 2.32 | 1000 | 19.5+(1000-500)×2.32%=31.1 |
1000~3000 | 2.25 | 3000 | 31.1+(3000-1000)×2.25%=76.1 |
3000~5000 | 2.18 | 5000 | 76.1+(5000-3000)×2.18%=119.7 |
5000~10000 | 2.06 | 10000 | 119.7+(10000-5000)×2.06%=222.7 |
10000以上 | 1.92 | 15000 | 222.7+(15000-10000)×l.92%=318.7 |
养护单位管理费和工程监理费均为实施养护项目管理的费用,可根据养护单位和施工监理单位所实际承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统筹使用。
(4)设计文件审查费是指在项目审批前,养护单位为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养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所需要的相关费用。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专项管理费)为基数,按表7.5.2-4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设计文件审查费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取。
表7.5.2-4设计文件审查费率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 费率(%) | 算例 | |
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 设计文件审查费(万元) | ||
100及以下 | 1.54 | 100 | 100×1.540%=1.54 |
100~200 | 1.155 | 200 | 1.54+(200-100)×l.155%=2.695 |
200~500 | 0.77 | 500 | 2.695+(500-200)×0.770%=5.005 |
500~1000 | 0.72 | 1000 | 5.005+(1000-500)×0.720%=8.605 |
1000~3000 | 0.69 | 3000 | 8.605+(3000-1000)×0.690%=22.405 |
3000~5000 | 0.66 | 5000 | 22.405+(5000-3000)×0.660%=35.605 |
5000~10000 | 0.65 | 10000 | 35.605+(10000-5000)×O.650%=68.105 |
10000以上 | 0.61 | 15000 | 68.105+(15000-10000)×0.610%=98.605 |
(5)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是指在公路养护项目竣(交)工验收前,根据规定,由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养护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试验意见,以及桥梁动(静)载荷载实验等所需的费用。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按表7.5.2-5规定的费率计算。道路工程按主线路基长度计,桥梁工程以主线桥梁、分离式立交、匝道桥的长度之和进行计算,隧道按单洞长度计算。
道路工程一级公路按四车道计算,二级及二级以下等级公路按两车道计算,每增加一个车道,按表7.5.2-5的费用增加10%。桥梁和隧道按双向四车道考虑的,每增加一个车道时增加15%。二级及二级以下等级公路的桥隧工程,按表7.5.2-5费用的40%计算。
表7.5.2-5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7.5.3研究试验费是指按照项目特点和有关规定,在养护项目过程中必须进行研究和试验所需的费用,以及支付科技成果、专利、先进技术的一次性技术转让费。
(1)研究试验费不包括:
应由前期工作费(为养护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等)开支的项目。
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应由施工辅助费开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研究试验费。
应由勘察设计费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开支的项目。
(2)按项目实际需求情况计列。
7.5.4前期工作费是指委托勘察设计、咨询等单位对养护项目进行桥隧检测评定、专项调查和评定、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1)前期工作费包括:
编制调查或检测报告、投资估算和相应的勘察、设计等所需的费用。
为养护项目提供或检测数据、资料等费用。
施工图设计的勘察费、设计费、预算编制费用等。
招标代理及编制招标标底(控制价)的费用。
养护管理需求经费。
(2)计算方法:前期工作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专项管理费)为基数,按表7.5.4的费率,
以累进办法计算。养护项目前期工作费不足30000元的按30000元计取。
表7.5.4养护项目前期工作费费率7.5.5专项评价(估)费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进行评价(评估)、咨询,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1)专项评价(估)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费、水土保持评估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项目风险评估费、节能评估费等费用。
(2)计算方法:依据委托合同,或参照类似工程已发生的费用进行计列。
7.5.6联合试运转费指养护工程项目的机电工程,按照有关规定标准,需要进行整套设备带负荷联合试运转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包括应由设备安装工程费中开支的调试的费用。
(1)费用内容包括:联合试运转期间所需的材料、油燃料和动力的消耗,机械和检测设备使用费,工具用具和低值易耗品费,参加联合试运转的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等。
(2)计算方法:联合试运转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专项管理费)为基数,按0.04%费率
计算。
7.5.7工程保通管理费是指养护工程需边施工边维持通车或通航的养护项目,为保证公(铁)路营运安全、船舶航行安全及施工安全而进行交通(公路、航道、铁路)管制、交通(铁路)与船舶疏导所需的和媒体、公告等宣传费用及协管人员经费等。工程保通管理费应按项目需要进行列支。
7.5.8工程保险费指在合同执行期内,施工企业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办理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1)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
备所投的保险。
(2)第三者责任险是对因实施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
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进行的保险。
(3)工程保险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基数,按0.4%费率计算。
7.5.9其他相关费用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公路养护相关的费用。
7.6预备费
7.6.1预备费由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部分组成。
7.6.2基本预备费包括以下内容:在进行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所增加的工程费用;在设备订货时,由于规格、型号改变的价差;材料货源变更、运输距离或方式的改变以及因规格不同而代换使用等原因发生的价差;在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竣(交)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的费用。基本预备费计算方法如下: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养护工程其他费用之和为基数按下列费率计算:
——施工图预算按3%计列。
7.6.3价差预备费是指设计文件编制年至工程竣工年期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等由于政策、价格变化可能发生上浮而预留的费用及外资贷款汇率变动部分的费用。
价差预备费以概(预)算或修正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总额为基数,按设计文件编制年始至养护项目工程竣工年终的年数和年工程造价增长率,根据式(7.6.3)计算:
价差预备费=P×(1+i)n-1-1] (7.6.3)
式中:P——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元);
i——年工程造价增长率(%);
n——设计文件编制年至养护项目开工年+养护项目建设期限(年)。
其中,年工程造价增长率按有关部门公布的工程投资价格指数计算;设计文件编制至工程交工在一年以内的工程,不列此项费用。
7.7养护工程项目各项费用计算程序计算方式
7.7.1养护工程项目各项费用计算程序计算方式见表7.7.1。
表7.7.1养护工程项目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
序号 | 项目 | 说明及计算式 |
一 | 定额直接费 | 按养护工程预算定额的基价计算 |
二 | 定额设备费 | ∑设备购置数量×设备基价 |
三 | 直接费 | 按编制养护工程预算时工程所在地的工料机预算价格计算 |
四 | 设备购置费 | ∑设备购置数量×养护工程预算单价 |
五 | 措施费 | ∑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各项措施费费率 |
六 | 企业管理费 | 定额直接费×企业管理费费率 |
七 | 规费 | 各类工程人工费(含施工机械人工费)×规费综合费率 |
八 | 利润 | (一+五+六)×利润率 |
九 | 税金 | (三+四+五+六+七+八)×9% |
十 | 定额工程费 | 一+二+五+六+七+八+九 |
十一 | 养护工程费 | 三+四+五+六+七+八+九 |
十二 | 专项费用 | 按本部分规定计算 |
十三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十一+十二 |
十四 |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 按有关规定计算 |
十五 | 养护工程其他费用 | 1+2+3+4+5+6+7 |
1 | 养护项目管理费 | (1)+(2)+(3)+(4)+(5) |
(1) | 养护单位管理费 | 定额工程费×累进费率 |
(2) | 养护项目信息化费 | 定额工程费×累进费率 |
(3) | 工程监理费 | 定额工程费×累进费率 |
(4) | 设计文件审查费 | 定额工程费×累进费率 |
(5) |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 按本部分规定计算 |
2 | 研究试验费 | 按批准的计划编制 |
3 | 专项评价(估)费 | 按有关规定计算 |
4 | 联合试运转费 | 定额工程费×费率 |
5 | 工程保通管理费 | 按有关规定计算 |
6 | 工程保险费 | 工程费(不含设备费)×费率 |
7 | 其他 | 按有关规定计算 |
十六 | 预备费 | 1+2 |
1 | 基本预备费 | (十三+十四+十五)×费率 |
2 | 价差预备费 | 按本部分规定的公式计算 |
十七 | 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总费用 | 十三+十四+十五+十六 |
注:计算养护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及联合试运转费时采用的计算基数“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定额设备费只计40%且不含专项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