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养护建筑安装工程费
公路养护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养护专项费用和养护工程费组成。
3.1.1
养护工程费
养护工程费包括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及税金。养护建筑安装工程费除养护专项费用外,其他均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即各项费用均以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费率)进行计算,具体要素价格适用增值税税率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定额养护工程费包括定额直接费、定额设备购置费的40%、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及税金,定额直接费包括定额人工费、定额材料费、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
定额人工费、定额材料费、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定额设备购置费均按现行《甘肃省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附录三“定额基价人工、材料单位质量、单价表”及《甘肃省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规定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的相应基价计算的定额费用计取。
1
工程类别:
企业管理费及措施费取费标准的工程类别划分。
1) 土方:指人工或机械施工的土方工程、路基掺灰、路基换填及台背回填。
2)
石方:指人工或机械施工的石方工程。
3)
运输:指汽车、拖拉机、机动翻斗车、船舶等运送的土石方、路面基层和面层混合料、水泥混凝土及预制构件、绿化苗木等。
4)
路面:指路面所有结构层工程、路面附属工程、便道以及特殊路基处理工程(不含路基特殊处理中的圬工构造物)。
5)
隧道:指隧道土建工程(不含隧道的钢材及钢结构)。
6)
构造物I:指砍树挖根、拆除工程、排水、防护、特殊路基处理、涵洞、交安工程、拌合站(楼)安拆工程、便桥、便涵、临时电力、电讯设施、临时轨道、临时码头、绿化工程及水泥混凝土拌和等工程。
7)
构造物Ⅱ:指除技术复杂大桥外的桥梁工程。
8)
构造物Ⅲ:指商品混凝土的浇筑、商品沥青混合料和各类商品稳定土混合料的摊铺、外购混凝土构件、设备安装工程等。
9)
技术复杂大桥:指单孔跨径在120m以上(含120m)和基础水深在10m以上(含10m)的大桥主桥部分的基础、下部和上部工程(不含桥梁的钢结构)。
10)
钢材及钢结构:指所有工程的钢材及钢结构等工程。
购买的路基填料、绿化苗木、商品水泥混凝土、商品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外购混凝土构件不作为措施费和企业管理费的计算基数。
2
直接费
直接费是指公路养护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保证公路实现其应有服务功能的形成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
人工费
人工费指列入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其内容包括:
一一计时及计件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一一津贴、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障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临时作业津贴、高空作业津贴等。
一一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指根据国际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人工费以预算定额人工工日数乘以综合工日单价计算。
人工综合工日单价根据甘交建设[2020]6号关于印发《甘肃省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如后期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该综合工日单价仅作为编制工程预算的依据,不作为养护单位实发工资的依据。
2)
材料费
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的用量和周转材料的摊销量,按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价格计算的费用。
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组成。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包装品回收价值。
一一材料原价
各种材料原价应根据工程项目实际与市场情况,结合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发布的《甘肃省公路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确定。
a)地方砂石材料按项目实际调查价格确定。
b)汽油、柴油等燃料采用工程所在地的价格。
c)自采加工材料按设计成品率及相关定额分析计算,当有社会供应和与自采加工并存时,应经济对比后采用经济合理的价格,并在预算编制说明中附经济分析资料。
d)其他外购材料在《甘肃省公路工程造价信息》有发布价格的原则上按发布价格,新增加的材料结合定额基价,项目实际及市场情况综合确定。
一一运杂费
运杂费指材料自供应地点至工地仓库(施工地点存放材料的地方)的运杂费用,包括装卸费、运费,如果发生,还应计囤存费及其他杂费(如过镑、标签、支撑加固、路桥通行等费用),运费计算时不含进项税额。
通过铁路、水路和公路运输的材料,按甘交建设[2020]6号关于印发《甘肃省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如表3.1.1-1和表3.1.1-2所示),如后期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公路建材运输价格表 表3.1.1-1
货物分等
|
一等货物
|
二等货物
|
三等货物
|
运价(元/吨•公里)
|
0.45
|
0.56
|
0.66
|
施工单位自办料场的场外运输(材料供应地点至工地仓库(施工地点存放材料的地方)按甘交建设[2020]6号关于印发《甘肃省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执行;场内运输(养护工程范围内的运输等)按预算定额计算运费。
一种材料如有两个以上的供应点时,应根据不同的运距、运量、运价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运费。由于预算定额中汽车运输台班已考虑工地便道特点,以及定额中已计入了“工地小搬运”项目,因此汽车运输平均运距中汽车运输便道里程不得乘调整系数,也不得在工地仓库或堆料场之外再加场内运距或二次倒运的运距。
有容器或包装的材料及长大轻浮材料,应按表3.1.1-3规定的毛重计算。桶装沥青、汽油、柴油按每吨摊销一个旧汽油桶计算包装费(不计回收)。
材料毛重系数及单位毛质量表 表3.1.1-3
材料名称
|
单位
|
毛质量系数
|
单位毛质量
|
爆破材料
|
t
|
1.35
|
—
|
水泥、块状沥青
|
t
|
1.01
|
—
|
铁钉、铁件、焊条
|
t
|
1.10
|
—
|
液体沥青、液体燃料、水
|
t
|
桶装1.17,油灌车装1.00
|
—
|
木料
|
m3
|
—
|
原木0.750t、锯材0.650t
|
草袋
|
个
|
—
|
0.004t
|
一一场外运输损耗
场外运输损耗指有些材料在正常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这部分损耗应摊入材料单价内。材料场外运输操作损耗率见表3.1.1-4。
注:汽车运水泥如运距超过500km时,增加损耗率:袋装0.5%。
一一采购及保管费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指在组织采购、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及工地仓库的材料储存损耗。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以材料的原价加运杂费及场外运输损耗的合计数为基数,乘以采购保管费率计算。
钢材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0.75%,燃料、爆破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3.26%,其余材料为2.06%。商品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外购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预算价格,其计算方法与材料相同。商品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的采购保管率为0%,外购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其保管费率为0.42%。
3)
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指列入预算定额的施工机械和机电仪器仪表台班数量,按相应的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小型机具使用费。包括施工机械使用费和机电仪器仪表使用费。
一一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按甘肃省交通运输厅颁布的《甘肃省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台班单价由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组成。不变费用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辅助费等;可变费用包括机上人员人工费、动力燃料费及车船使用税。可变费用中的人工工日数及动力燃料消耗量,应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数值为准。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按甘交建设[2020]6号关于印发《甘肃省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通知规定,如后期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发布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动力燃料费用则按材料费的规定计算。
一一机电仪器仪表使用费
机电仪器仪表使用费是指机电工程施工作业所发生的仪器仪表使用费,以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计算。
机电仪器仪表预算价格按甘肃省交通运输厅颁布的《甘肃省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台班单价包括折旧费、维修费、检验费、动力费。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同施工机械使用费中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动力燃料费用则按材料费的规定计算。
一一当工程用电为自行发电时,电动机械每kW·h(度)电的单价可由下列近似公式计算:
A=0.15K/N
式中:A一一每kW·h电单价(元)
K一一发电机组的台班单价(元)
N一一发电机组的总功率(kW)。
3
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指为满足公路的营运、管理需要购置的构成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和虽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属于设计明确列入设备清单的费用。包括渡口设备,隧道照明、消防、通风的动力设备等。
设备购置费应由设计单位列出购置的清单(包括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以设备预算价计入。
设备购置费(预算价)包含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计算预算价格时应不含进项税额。各种税费按编制时期有关部门规定计算。
需安装的设备,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有关规定计算设备的安装工程费。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标准应符合《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4
措施费
措施费包括: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养护施工交通维护费、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施工进出场费、工地转移费。
1)
冬季施工增加费
冬季施工增加费指按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冬季养护施工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采取的防寒保温设施、工效降低和机械作业率降低、工地临时取暖以及技术操作过程的改变等所增加的有关费用。
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包括:
一一因冬季施工所需增加的一切人工、机械与材料的支出。
一一施工机具所需修建的暖棚(包括拆、移),增加其他保温设备费用。
一一因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需增加的一切保温、加温及照明等有关支出。
一一—与冬季施工有关的其他各项费用,如清除工作地点的冰雪等费用。
甘肃省施工气温区的划分按表3.1.1-5选用气温区。
当一条路线穿过两个以上的气温区时,可分段计算或按各区的工程量比例求全线的平均增加率,计算冬季施工增加费。
冬季施工增加费以冬季施工的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所在地的气温区选用表3.1.1-6的费率计算。
注:工期在一年以内,且不在冬季施工的项目不计冬季施工增加费。
2)
雨季施工增加费
雨季施工增加费指雨季期间施工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采取的防雨、排水、防潮和防护措施、工效降低和机械作业率降低以及技术作业过程的改变等,所需增加的有关费用。雨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包括:
一一因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工、料、机费用的支出,包括工作效率的降低及对易被雨水冲毁的工程所增加的工作内容等(如基坑坍塌和排水沟等堵塞的清理、路基边坡冲沟的填补等)。
一一路基土方工程的开挖和运输,因雨季施工(非土壤中水影响)而引起的粘附工具,降低工效所增加的费用。
一一因防止雨水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的费用,如挖临时排水沟、防止基坑坍塌所需的支撑、挡板等。
一一材料因受潮、受湿的耗损费用。
一一增加防雨、防潮设备的费用。
一一其他有关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费用,如因河水高涨致使工作困难而增加的费用等。
工程所在地雨量区及雨季期按表3.1.1-7取定。雨季施工增加费以雨季施工的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工程所在地的所处雨量区和雨季期选用表3.1.1-8的费率计算。
注:室内和隧道内工程及设备安装工程不计雨季施工增加费。
3)
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增加费指根据设计、施工技术规范、养护工程施工组织的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施工而发生的夜间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但不包括施工安排不当,夜间突击施工的项目。
夜间施工增加费按夜间施工工程项目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3.1.1-9的费率计算。
夜间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表3.1.1-9
工程类别
|
费率
|
土方
|
0.325
|
石方
|
0.325
|
运输
|
0.195
|
路面
|
0.455
|
隧道
|
0.585
|
构造物Ⅰ
|
0.455
|
构造物Ⅱ
|
1.170
|
构造物Ⅲ
|
2.210
|
技术复杂大桥
|
1.209
|
钢材及钢结构
|
1.131
|
注:设备安装工程及金属标志牌、防撞钢护栏、防眩板(网)、隔离栅、防护网等不计夜间施工增加费。
4)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包括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及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两项。
一一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指在海拔高度2000m以上地区施工,由于受气候、气压的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该费用以各类工程定额人工费与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3.1.1-10的费率计算。
注:一条路线通过两个以上(含两个)不同的海拔高度分区时,应分别计算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或按工程量比例求得平均的增加率,计算全线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
一一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指在沙漠地区施工时,由于风沙影响,按照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而增加的有关费用。内容包括防风、防沙及气候影响的措施费,材料费,人工、机械效率降低增加的费用,以及积沙、风蚀的清理修复等费用。本省风沙地区公路施工区划分见3.1.1-11。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以各类工程定额人工费与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3.1.1-12的费率计算,属沙漠腹地(由设计提出,并提供当地气象相关资料)执行该表风沙二区、风沙三区费率,属风沙影响区的执行该表风沙影响区费率。
注:风沙二区的沙漠类型划分根据设计文件确定。
5)
养护施工交通维护费
养护施工交通维护费指在养护施工期间正常状况下(非应急状况下)为保证本项目的公路交通畅通、安全行驶而设置的临时安全设施、标志和标牌等安全设施费和指导、指引、管制交通流的人工费以及与交警、路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等费用。养护施工交通维护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之和为基数,大修工程费率为2.0%,中修工程费率为2.5%;若预算编制时能提供“道路施工(养护)安全设施设置”的相关工程量,则应套用预算定额进行计算,不重计该项费用。
6)
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指边施工边维持通车,受行车干扰的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对于采取全封闭(含高速公路进出段及连接线半幅施工、半幅通车)措施进行施工的养护工程,按30%计算本项费用。
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以受行车影响部分的工程项目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高速、一级公路按表3.1.1-13的费率计算,二级及以下公路按表3.1.1-14的费率计算。
7)
施工辅助费
施工辅助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施工监控和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用具、试验用具及仪器、仪表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生产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检验试验费指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公路养护工程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的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但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养护管理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的费用。
施工监控(包括高填方和软基沉降监测、高边坡稳定监测、桥梁施工监测、隧道施工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等)都含在施工辅助费中,不得另行计算。
施工辅助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3.1.1-15的费率计算。
施工辅助费费率表(%) 表3.1.1-15
工程类别
|
费率
|
大修工程
|
土方
|
0.859
|
石方
|
0.774
|
运输
|
0.254
|
路面
|
1.349
|
隧道
|
1.97
|
构造物Ⅰ
|
1.979
|
构造物Ⅱ
|
2.533
|
构造物Ⅲ
|
4.498
|
技术复杂大桥
|
2.763
|
钢材及钢结构
|
0.93
|
中修工程
|
土方
|
0.902
|
石方
|
0.813
|
运输
|
0.267
|
路面
|
1.416
|
隧道
|
2.069
|
构造物Ⅰ
|
2.078
|
构造物Ⅱ
|
2.659
|
构造物Ⅲ
|
4.723
|
技术复杂大桥
|
2.901
|
钢材及钢结构
|
0.976
|
8)
施工进出场费
施工进出场费指养护工程施工期间养护施工机械和接送施工人员的车辆,由施工驻地或停车场至施工作业点及转移施工作业点的往返行(空)驶费用(含通行费)。
1)
施工进出场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3.1.1-16的费率计算。
2)
施工进出场综合里程指施工驻地或停车场至施工作业点的平均运距。施工进出场综合里程在表列数值之间时,费率可内插计算。施工进出场距离在5km以内的养护工程按5km计。
9)
工地转移费
工地转移费指施工企业根据养护任务的需要,迀至新工地的搬迀费用,其内容包括:
一一施工单位全体职工及随职工迀移的家属向新工地转移的车费、家具行李运费、途中住宿费、行程补助费、杂费等;
一一公物、工具、施工设备器材、施工机械的运杂费,以及外租机械的往返费及施工机械、设备、公物、工具的转移费等;
一一非固定工人进退场费用。
工地转移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3.1.1-17的费率计算。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独立桥梁、独立隧道项目转移距离按兰州市至工地里程计算;二级公路项目转移距离按地级城市所在地至工地里程计算;三级、四级公路按50km距离计算。工地转移里程数在表列里程之间时,费率可内插计算。工地转移距离在50km以内的工程按50km计取本项费用。
10)
辅助生产间接费
辅助生产间接费指由施工单位自行开采加工的砂、石等自采材料及施工单位自办的人工、机械装卸和运输的间接费。
辅助生产间接费按定额人工费的3%计取。该项费用并入材料预算单价内构成材料费,不直接出现在预算中。
高原地区施工单位的辅助生产,可按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费率,以定额人工费与定额施工机械费之和为基数计算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其中:人工采集、加工材料、人工装卸、运输材料按土方费率计算;机械采集、加工材料按石方费率计算;机械装、运输材料按运输费率计算)。辅助生产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不作为辅助生产间接费的计算基数。
5
企业管理费
企业管理费由基本费用、主副食运费补贴、职工探亲路费、职工取暖补贴和财务费用五项组成。
1)
基本费用
基本费用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内容包括:
一一管理人员工资:指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公司部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公司部分。
一一办公费:指企业办公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通讯、网络、书报、办公软件、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用煤(气)等费用。
一一差旅交通费: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及误餐补助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一一固定资产使用费:指管理部门及附属的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等的折旧、大修及维修或租赁等费用。
一一工具、用具使用费: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用。
一一劳动保险费:指企业支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产病假人员工资、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一一职工福利费:指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一一劳动保护费:是企业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一一工会经费:指企业按《工会法》规定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一一职工教育经费:指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不含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一一保险费: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及生产用车辆等保险费用及人身意外伤害险。
一一工程排污费: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排污费用。
一一税金:指企业按规定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及环境保护税等。
一一其他费用:系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必要的费用支出,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竣(交)工文件编制费、招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定额测定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以及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产生的管理费用等。
基本费用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表3.1.1-18的费率计算。
基本费用费率表 表3.1.1-18
工程类别
|
费率
|
大修工程
|
土方
|
2.747
|
石方
|
2.792
|
运输
|
1.374
|
路面
|
2.427
|
隧道
|
3.569
|
构造物Ⅰ
|
3.587
|
构造物Ⅱ
|
4.726
|
构造物Ⅲ
|
5.976
|
技术复杂大桥
|
4.143
|
钢材及钢结构
|
2.242
|
中修工程
|
土方
|
2.884
|
石方
|
2.932
|
运输
|
1.443
|
路面
|
2.548
|
隧道
|
3.748
|
构造物Ⅰ
|
3.767
|
构造物Ⅱ
|
4.962
|
构造物Ⅲ
|
6.275
|
技术复杂大桥
|
4.350
|
钢材及钢结构
|
2.354
|
注:高速、一级公路按此标准计算,二级公路按此标准乘以0.85的系数,三、四级公路按此标准乘以0.65的系数。
2)
主副食运费补贴
主副食运费补贴指施工企业在远离城镇及乡村的野外施工购买生活必需品所需增加的费用。该费用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表3.1.1-19的费率计算。
综合里程=粮食运距×0.06+燃料运距×0.09+蔬菜运距×0.15+水运距×0.70。粮食、燃料、蔬菜、水的运距均为全线平均运距;综合里程数在表列里程之间时,费率可内插;综合里程在3km以内的工程按3km计取本项费用。
3)
职工探亲路费
职工探亲路费指按照有关规定施工企业职工在探亲期间发生的往返车船费、市内交通费和途中住宿费等费用。该费用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表3.1.1-20的费率计算。
养护项目工期在一年内的公路不计此费用。
职工探亲路费费率表(%) 表3.1.1-20
工程类别
|
费率
|
大修工程
|
土方
|
0.198
|
石方
|
0.210
|
运输
|
0.136
|
路面
|
0.164
|
隧道
|
0.274
|
构造物Ⅰ
|
0.282
|
构造物Ⅱ
|
0.358
|
构造物Ⅲ
|
0.568
|
技术复杂大桥
|
0.214
|
钢材及钢结构
|
0.169
|
中修工程
|
土方
|
0.208
|
石方
|
0.221
|
运输
|
0.143
|
路面
|
0.172
|
隧道
|
0.288
|
构造物Ⅰ
|
0.296
|
构造物Ⅱ
|
0.376
|
构造物Ⅲ
|
0.596
|
技术复杂大桥
|
0.225
|
钢材及钢结构
|
0.177
|
4)
职工取暖补贴费
职工取暖补贴费指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施工企业职工的冬季取暖费和为职工在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取暖设施的费用。该费用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工程所在地的气温区选用表3.1.1-21的费率计算。养护项目工期在一年内的公路不计此费用。
5)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指施工企业为筹集资金提供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担保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表3.1.1-22的费率计算。
三、四级公路不计此费用。
财务费用费率表(%) 表3.1.1-22
工程类别
|
费率
|
土方
|
0.285
|
石方
|
0.272
|
运输
|
0.277
|
路面
|
0.424
|
隧道
|
0.539
|
构造物Ⅰ
|
0.489
|
构造物Ⅱ
|
0.572
|
构造物Ⅲ
|
1.149
|
技术复杂大桥
|
0.669
|
钢材及钢结构
|
0.686
|
6
规费
规费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缴纳或计取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1)
社会保险费
一一养老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包括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
一一失业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一一医疗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
一一工伤保险费: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住房公积金:指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含施工机械中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表3.1.1-23费率标准(现行标准)计算。规费仅作为编制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际缴纳的依据。
7
利润
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应取得的盈利。利润按定额直接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之和的7.42%计列。属于养护单位自行实施的养护工程不计取利润,实行招投标的养护工程项目计取利润。
8
税金
税金指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养护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率按预算文件编制时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税率计算。
税金=(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9%。
3.1.2
养护专项费用
养护专项费用包括安全生产费和施工场地建设费。编制预算时养护专项费用单独计列,分项工程中不再计取。
1
安全生产费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费用;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费用;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费用;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费用;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有关工作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安全生产费以财政部和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规定进行计算。目前,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的规定,以公路养护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安全生产费本身)为基数,费率按不少于1.5%计算。
2
施工场地建设费
施工场地建设费包括:
1)
按照工地建设标准化要求进行承包人驻地、工地实验室建设,钢筋集中加工、混合料集中拌制、构件集中预制等所需的办公、生活居住房屋(包括职工家属房屋及探亲房屋),公用房屋(如广播室、文体活动室、医疗室等)和生产用房屋(如仓库、加工厂、加工棚、发电站、变电站、空压机站、停机棚、值班室等)。
2)
场区平整(山岭重丘区不含土石方工程)、硬化、排水、绿化、标志、污水处理设施、围墙隔离设施,不包括钢筋加工的机械设备、混合料拌和设备及安拆、预制构件台座、预应力张拉设备、起重及养生设备,以及预算定额中临时工程的费用
3)
包括以上范围内各种临时工作便道(包括汽车、人力车道)、人行便道,工地临时用水、用电的水管支线和电线支线,临时构筑物(如水井、水塔等)、其他小型临时设施的搭设或租赁、维修、拆除、清理的费用;但不包括红线范围内贯通便道、进出场的临时道路、保通便道。
4)
工地试验室所发生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试验设备和仪器等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用。
5)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裸露的施工现场覆盖防尘网,施工便道和施工场地洒水或喷洒抑尘剂,运输车辆的苫盖和冲洗、环境敏感区设置围挡,防尘标识设置,环境监控等所需的费用。
6)
包括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的费用。
施工场地建设费以定额养护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养护专项费用)为基数,按表3.1.2-1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注:未设置拌合场的项目,施工场地建设费应乘以0.5的系数;未重新设置拌合场(利用原项目已有拌合场)的项目,施工场地建设费应乘以0.7的系数。
3.2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3.2.1
费用内容
土地使用及拆迀补偿费包含永久占地费、临时占地费、拆迀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其他费用。
1
永久占地费
永久占地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安置补偿费、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
1)
土地补偿费指征地补偿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等缴纳的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耕地占用税,用地图编制费及勘界费等。
2)
征用耕地安置补偿费指征用耕地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补助费。
3)
耕地开垦费指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占用耕地的,应由养护管理单位(业主)负责补充耕地所发生的费用;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缴纳的耕地开垦费。
4)
森林植被恢复费指公路养护工程项目需要占用、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养护管理单位(业主)按照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预缴的森林植被恢复费。
5)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指根据国家规定为保证依法被征地农民养老而交纳的保险费用。失地农民保险费按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2
临时占地费
临时占地费包括临时占地使用费、复耕费。
1)
临时占地使用费指为满足养护施工所需的承包人驻地、预制场、拌合场、仓库、加工厂(棚)、堆料场、取弃土场、进出场便道、便桥等所有临时用地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
2)
复耕费指临时占用的耕地、鱼塘等,待工程交工后将其恢复到原有标准所发生的费用。
3
拆迁补偿费
拆迀补偿费指被征用或占用土地地上、地下的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城市公用设施、文物等的拆除、发掘及迀建补偿费等。
4
水土保持补偿费
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5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指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甘肃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征地拆迀相关的费用。
3.2.2 计算方法
1
土地使用及拆迀补偿费应根据设计文件确定的养护工程用地和临时工程用地面积及附着物的情况,以及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按国家及甘肃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计算。
2
森林植被恢复费应根据审批单位批准的养护工程占用林地的类型及面积,按国家及甘肃省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计算。
3
当与原有的电力电讯设施、管线、水利工程、铁路及铁路设施相互干扰时,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商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和补偿金额,也可由这些部门按规定编制费用以确定补偿金额。
4
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甘肃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进行计算。
3.3
养护工程其他费用
养护工程其他费用由养护项目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养护项目前期工作费、专项评价(估)费、工程保通管理费、工程保险费和其他费用组成。
3.3.1养护项目管理费
养护项目管理费包括养护单位(业主)管理费、养护项目信息化费、养护工程监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和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1
养护单位(业主)管理费
养护单位(业主)管理费指养护管理单位(业主)为公路养护工程项目的筹建、建设、竣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管理费用。不包括应计入设备与材料预算价格的养护管理机构采购及保管设备、材料所需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含信息化)、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讯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招标管理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养护单位(业主)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含其他行业或部门要求的竣工验收费用、养护主管单位负责的竣(交)工文件编制费)、对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及竣工决算等全过程进行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用、各种税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养护维修工程后评价报告编制费用,业务招待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由施工企业代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单位办理“土地、青苗等补偿费”的工作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应在养护工程管理费项目中支付。
养护单位(业主)管理费以定额养护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大修工程和中修工程按表3.3.1-1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未单独设置养护工程业主机构的养护项目,养护单位(业主)管理费以定额养护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大修工程和中修工程按表3.3.1-2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算。
对于双洞长度超过5000米的独立隧道加固工程,水深>15m、跨径≥400m的斜拉桥和跨径≥800的悬索桥等独立特大型桥梁加固工程的养护单位(业主)管理费按表3.3.1-1、3.3.1-2的费率乘以1.3的系数。
2
养护项目信息化费
养护项目信息化费是指公路路况评定数据系统和特大桥、长大隧道的应力、应变监测系统的建立、维护及数据的录入所产生的信息管理系统和项目管理软件、网络、设备费及运维费等。
养护项目信息化费以定额养护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费率按0.32%计算,信息化管理费不足10000元时按10000元计取。公路养护工程无上述所列费用项目时,不予计列。
3
养护工程监理费
养护工程监理费指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单位委托具有公路工程监理资格的单位,按施工监理规范进行全面的监督与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办公、试验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讯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投标费用;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财务费用、监理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各种税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养护工程监理费以定额养护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大修工程和中修工程均按表3.3.1-3规定的标准以累进办法计算。
注:未实行社会监理的养护工程项目不计取此项费用。
养护单位(业主)管理费和工程监理费均为实施养护项目管理的费用,执行时根据养护管理单位(业主)和施工监理单位所实际承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在保证监理费用的前提下,可统筹使用。
4
设计文件审查费
设计文件审查费指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前,为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养护项目勘察设计文件以及设计变更、养护预算进行审查所需要的相关费用。
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定额养护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3.3.1-4的费率,以累进办法计取。设计文件审查费不足10000元的,按10000元计取。
在计算工程项目养护费用时,委托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勘察设计的养护工程计取此项费用(有勘察设计资质证的公路管养单位,可参照适当计取此项费用)未进行设计的养护工程不计取此项费用。
养护工程设计文件审查费率表(%) 表3.3.1-4
定额养护建筑安装工程费M(万元)
|
费率 (%)
|
算例(万元)
|
定额养护建筑安装工程费(万元)
|
设计文件审查费
|
M≤1000
|
0.106
|
1000
|
0.6+500×0.106%=1.1
|
1000<M≤3000
|
0.102
|
3000
|
1.1+2000×0.102%=3.1
|
3000<M≤5000
|
0.098
|
5000
|
3.1+2000×0.098%=5.1
|
5000<M≤8000
|
0.094
|
8000
|
5.1+3000×0.094%=7.9
|
8000<M<10000
|
0.091
|
10000
|
7.9+2000×0.091%=9.7
|
10000<M≤30000
|
0.090
|
30000
|
9.7+20000×0.090%=27.7
|
30000<M≤50000
|
0.087
|
50000
|
27.7+20000×0.087%=45.1
|
M>50000
|
0.084
|
60000
|
45.1+10000×0.084%=53.5
|
5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指在公路养护项目竣(交)工验收前,由养护单位(业主)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委托有资质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养护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所需要的相关费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旧桥梁加固改造工程、病旧隧道改造工程、管理与服务设施改造费用、灾害防治工程、绿化及环保工程以定额养护建筑安装工程费的0.75%标准计算费用,其余工程可按表3.3.1-5的标准计算。
3.3.2
研究试验费
研究试验费指为公路养护工程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进行必要的研究试验和按照设计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进行试验所需的费用,以及支付科技成果、先进技术的一次性技术转让费。但不包括以下内容:
1
应由前期工作费(为养护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等)开支的项目;
2
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3
应由施工辅助费开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研究试验费;
4
应由勘察设计费或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的项目。
计算方法:按照设计提出的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不需验证设计基础资料的不计本项费用。需有相应的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并经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才能计算,需计算适用研究费用的养护项目应计入相应的大修工程及中修工程项目。
3.3.3
养护项目前期工作费
养护项目前期工作费指养护项目的公路检测评定费、养护工程设计费、实施方案编制费、设计前专项试验费,招标文件及招标标底或造价控制文件编制费,该费用包括:
1
公路养护检测评定费是为了查明公路、桥梁、隧道等结构病害原因、破损程度、承载能力等,采用相应的仪器和设备对公路、桥梁、隧道进行检测、实验、分析和技术状况评定等工作时所发生的费用。
2
养护工程设计费是根据公路病害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分析、研究,确定合理、有效的养护设计,并按有关要求完成设计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设计双院制审查的费用。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设计费、预算编制费等。
3
实施方案编制费指对拟实施养护路段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并科学分析病害成因,针对项目特点、病害类型、危险程度、投资情况、施工工期等,提出基于病害原因的处置方案,在编制时需要勘察、试验(比如钻芯取样、弯沉试验)等,并通过比选优化,形成切实可行的养护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所发生的费用。
4
设计前专项试验费指为设计提供或验证的设计数据、资料的试验(例如风洞实验、地震动参数、桥墩局部冲刷实验、桥梁承载力荷载实验)开支费用。
5
招标文件及招标标底(或控制价或清单预算)文件编制费、招标代理费等。
6 计算方法:
1)
公路检测评定费:取费标准原则上按照委托合同计取,未签订委托合同的暂按表3.3.3-1计取,表3.3.3-1的取费标准仅作为编制工程预算的依据,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最终发生费用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表3.3.3-1未涵盖的的检测项目费用,需上报核准。人员、设备进出场费用按实单独计算。
注:高速公路连接线标准及干线公路按上述标准乘以0.8的系数计取。
2)
工程设计费的计算应依据委托合同计列,若无相关委托合同,可参照下列标准计算:
养护工程设计费以定额养护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算基数,路线工程及独立桥梁、隧道工程的费率分别按表3.3.3-2和表3.3.3-3的费率标准计算。
注:独立桥梁、隧道养护工程设计费应根据不同桥型、结构及复杂程度进行调整,相应调整原则及系数如下:
(1)
总长<1000m,水深<15m,单孔跨径为30~50m的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30~50m的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等大桥工程;地质构造简单,长度<500m的隧道工程按上述表3-3-3-3费率直接计算养护工程设计费。
(2)
总长>1000m,水深>15m,单孔跨径为30~50m的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30~100m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等大桥工程;地质构造简单,长度在500~1000m的隧道工程的养护工程设计费应乘以1.18的系数。
(3)
总长>1000m,水深>15m,单孔跨径为>250m的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拱桥,跨度400~1000m的斜拉桥、800~1500m的悬索桥等大桥工程;地质构造复杂,长度>1000m的隧道工程的养护工程设计费应乘以1.35的系数。
(4)
特殊加固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根据实际需要核定费用(系数)。
3)
实施方案编制费应依据委托合同计列,如无相关委托合同时,可参考表3.3.3-4标准,用内插法计算。
养护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费取费标准参考表 表3.3.3-4
定额养护建筑安装工程费
|
取费标准(万元)
|
1000万元以下
|
2~5
|
1000~3000万元
|
5~13
|
3000~5000万元
|
13~19
|
5000~10000万元
|
19~23
|
10000~50000万元
|
23~60
|
4)
设计前专项试验费应依据养护工程需求按照委托合同计列,设计无要求的项目不计算该费用。
5)
招标文件及招标标底文件编制费、招标代理费包括:设计、监理、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标底(或造价控制值或清单预算)文件编制及审查的费用,招标代理费是指根据规定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所需要的费用,取费标准均按照甘肃省相关规定计列或者委托合同计列。但未实行招投标的项目不计算该费用。
3.3.4
专项评价(估)费
专项评价(估)费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进行评价(评估)、咨询,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费、水土保持评估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压覆重要矿床评估费、文物勘察费、通航论证费、行洪论证(评估)费、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地预审报告编制费、项目风险评估费、节能评估费和社会风险评估费、放射性影响评估费等费用。
计算方法:依据合同,或参照本地区以及国内外相似工程已发生的历史数据费用进行计列。
3.3.5
工程保通管理费
工程保通管理费指公路养护施工期间因养护施工需要,与其他公路、铁路、水运、航运等路线发生交叉干扰,为保证其他公路、铁路、水运、航运路线等营运安全、通行安全而进行交通(铁路、海事、航道)管制、交通(铁路)与船舶疏导所需的隔离设施、指路、指示(含信号灯)、航标、灯塔等标志和媒体、公告等宣传费用及协管人员经费等。工程保通管理费应按项目需要进行列支。工程保通管理费不含保通工程费。
3.3.6
工程保险费
工程保险费指在合同执行期内,养护施工企业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办理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是对因实施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进行的保险。
计算方式: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养护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基数,按0.4%的费率计算。
3.3.7
其他费用
其他相关费用为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公路养护建设相关的费用。
3.4
预备费
预备费由基本预备费及价差预备费两部分组成。在养护项目养护期限内,凡需动用预备费用,属于公路交通部门投资的项目,需经养护(业主)单位提出,按养护项目隶属关系,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批准;属于其他部门投资的养护项目,按其隶属关系报有关部门核定批准。
3.4.1
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指在施工图设计过程中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其用途如下:
1
在进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设计预算范围内所增加的工程和费用。
2
在设备订货时,由于规格、型号改变的价差;材料货源变更、运输距离或方式的改变以及因规格不同而代换使用等原因发生的价差。
3
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以及处理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水毁、雪灾、冰灾过程中发生的应急保通费用。
4
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的费用。
计算方法:以养护建筑安装工程费、土地使用及拆迀补偿费、养护工程其他费用之和为基数按3%的费率计算。
3.4.2
价差预备费
价差预备费指设计文件编制年至工程竣工年期间,养护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范等由于政策、价格变化可能发生上浮而预留的费用。
1
计算方法:价差预备费以养护预算中养护工程建安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设计文件编制年始至养护工程竣工年终的年数和年工程造价增涨率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价差预备费=P×[(1+i)n-1-1]
式中:p养护工程建安费总额(元)
i一一年工程造价增涨率(%)
n一一设计文件编制年至养护开工年+养护项目施工期限。
2
年工程造价增涨率按有关部门公布的工程投资价格指数计算。
3 设计文件编制至工程完工在一年以内的工程,不计列此项费用。
3.5
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
公路养护工程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见表3.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