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建筑安装工程费 3.1.1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专项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除专项费用外,其他均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即各项费用均以不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费率)进行计算,具体要素价格适用增值税税率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定额直接费、定额设备购置费的40%、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和专项费用,定额直接费包括定额人工费、定额材料费、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 定额人工费、定额材料费、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以及定额设备购置费均按《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附录四“定额人工、材料、设备单价表”及现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中规定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的相应基价计算的定额费用计取。 3.1.2直接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指列入现行《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3821)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1)包括: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或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津贴、补贴: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高空津贴等。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2)人工费以现行《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3821)的人工工日数乘以综合工日单价计算。 3)人工费标准按照本地区公路建设项目的人工工资统计情况以及公路建设劳务市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人工工日单价。人工工日单价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发布,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人工工日单价仅作为编制投资估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2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或成品等,按工程所在地的材料价格计算的费用。 1)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场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保管费组成。 2)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保管费率)-包装品回收价值。 ——各种材料原价按以下规定计算: a)外购材料:外购材料价格参照本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价格和按调查的市场价格进行综合取定。 b)自采材料:自采的砂、石、黏土等,按定额中开采单价加辅助生产间接费和矿产资源税(如有)计算。 ——运杂费指材料自供应地点至工地仓库(施工地点存放材料的地方)的费用,包括装卸费、运费,如果发生,还应计囤存费及其他杂费(如过磅、标签、支撑加固、路桥通行等费用)。 a)通过铁路、水路和公路运输的材料,按调查的市场运价计算运费。 b)一种材料当有两个以上的供应点时,应根据不同的运距、运量、运价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运费。由于现行《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3821)中已考虑了工地运输便道的特点,以及指标中已计 入了“工地小搬运”的费用,因此汽车运输平均运距中不得乘调整系数,也不得在工地仓库或堆料场之外再加场内运距或二次倒运的运距。 c)有容器或包装的材料及长大轻浮材料,应按表3.1.2-1规定的毛质量计算。桶装沥青、汽油、柴油按每吨摊销一个旧汽油桶计算包装费(不计回收)。 表3.1.2.1材料毛质量系数及单位毛质量表
——场外运输损耗指有些材料在正常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材料场外运输损耗率见表3.1.2-2。 表3.1.2.2材料场外运输损耗率表(%)
注:汽车运水泥当运距超过500km时,袋装水泥损耗率增加0.5个百分点。 ——采购及保管费: a)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指在组织采购、保管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及工地仓库的材料储存损耗。 b)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以材料的原价加运杂费及场外运输损耗的合计数为基数,乘以采购及保管费费率计算。 c)钢材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0.75%,燃料、爆破材料为3.26%,其余材料为2.06%。商品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外购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预算价格计算方法与材料相同。商品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不计采购及保管费,外购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0.42%。 3施工机械使用费指列入现行《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3821)的工程机械和工程仪器仪表台班数量,按相应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费用等。 1)工程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应按现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计算,机械台班单价由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组成。不变费用包括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辅助费等;可变费用包括机上人员人工费、动力燃料费、车船税。可变费用中的人工工日数及动力燃料消耗量,应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数值为准。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同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动力燃料费用则按材料费的计算规定计算。 2)工程仪器仪表使用费指机电工程施工作业所发生的仪器仪表使用费,以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耗用量乘以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单价计算。 ——工程仪器仪表台班预算价格应按现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计算。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同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动力燃料费用则按材料费的计算规定计算。 ——当工程用电为自行发电时,电动机械每kW·h(度)电的单价可由下述公式计算: A=0.15K/N(3.1.2) 式中:A-每kW·h电单价(元); K-发电机组的台班单价(元); N-发电机组的总功率(kW)。 3.1.3设备购置费指为满足公路初期运营、管理需要购置的构成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和虽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属于设计明确列入设备清单的设备的费用,包括渡口设备,隧道照明、消防、通风的动力设备,公路收费、监控、通信、路网运行监测、应急处置、出行服务、供配电及照明设备等。 1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 设备购置费按本办法附录C规定的费率,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专项费用及本身)为基数进行计算。【勘误】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 1)设计能提出设备购置费应列出计划购置的清单,则以数量乘以设备预算价计算。 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各种税费按编制期有关部门规定计算。需要安装的设备,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有关规定计算设备的安装工程费。 设备与材料的划分标准见本办法附录D。 2)设计不能提出设备购置费应列出计划购置的清单,则按《公路工程估算指标》(JTG/T3821-2018)附录一的设备购置费参考值计算。 3.1.4工程类别划分如下: 1土方:指人工及机械施工的土方工程及路基零星工程。 2石方:指人工及机械施工的石方工程。 3运输:指用汽车运送土石方、绿化苗木等工程。 4路面:指路面所有结构层工程、路面零星工程及便道、被交道工程。 5隧道:指隧道土建工程。 6构造物Ⅰ:指排水、防护、特殊路基处理、涵洞、互通立交的匝道(不含匝道桥)、交通安全设施、服务房屋、便桥、便涵、临时码头及其他临时工程等。 7构造物Ⅱ:指小桥、中桥、大桥、特大桥、匝道桥、天桥工程。 8构造物Ⅲ:指监控、通信、收费、隧道机电、独立大桥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9技术复杂大桥:指钢管拱桥、斜拉桥、悬索桥、单孔跨径在120m以上(含120m)和基础水深在10m以上(含10m)的大桥主桥部分的基础、下部和上部工程(不含桥梁的钢结构)。 10钢结构:指桥梁斜拉索、钢结构等工程。 3.1.5购买的路基填料、绿化苗木、商品水泥混凝土、商品沥青混合料和各类稳定土混合料、外购混凝土构件不作为措施费及企业管理费的计算基数。 3.1.6措施费包括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工地转移费。 1冬季施工增加费指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冬季施工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所需采取的防寒保温设施、工效降低和机械作业效率降低以及技术操作过程的改变等所增加的有关费用。 1)冬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包括: ——因冬季施工所需增加的一切人工、机械与材料的支出。 ——施工机械所需修建的暖棚(包括拆、移),增加其他保温设备购置费用。 ——因施工组织设计确定,需增加的一切保温、加温等有关支出。 ——清除工作地点的冰雪等与冬季施工有关的其他各项费用。 2)全国冬季施工气温区划分表见本办法附录E。 3)冬季施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规定各气温区的取费标准。 为了简化计算手续,采用全年平均摊销的方法,即不论是否在冬季施工,均按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冬季施工增加费。 4)一条路线穿过两个以上气温区时,可分段计算或按各区的工程量比例求得全线的平均增加率,计算冬季施工增加费。 5)冬季施工增加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工程所在地的气温区选用表3.1.6-1的费率计算。 表3.1.6.1冬季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1)雨季施工增加费的内容包括: ——因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工、料、机费用的支出,包括工作效率的降低及易被雨水冲毁的工程所增加的清理坍塌基坑和堵塞排水沟、填补路基边坡冲沟等工作内容。 ——路基土方工程的开挖和运输,因雨季施工(非土壤中水影响)而引起的黏附工具,降低工效所增加的费用。 ——因防止雨水必须采取的挖临时排水沟、防止基坑坍塌所需的支撑、挡板等防护措施费用。 ——材料因受潮、受湿的耗损费用。 ——增加防雨、防潮设备的费用。 ——因河水高涨致使工作困难等其他有关雨季施工所需增加的费用。 2)全国雨季施工雨量区及雨季期划分见附录F。 3)雨季施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是将全国划分为若干雨量区和雨季期,并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规定各雨量区和雨季期的取费标准。为了简化计算手续,采用全年平均摊销的方法,即不论是否在雨季施工,均按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雨季施工增加费。 4)一条路线通过不同的雨量区和雨季期时,应分别计算雨季施工增加费或按工程量比例求得平均的增加率,计算全线雨季施工增加费。 5)雨季施工增加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工程所在地的雨量区、雨季期选用表3.1.6.2的费率计算。 表3.1.6.2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表3.1.6-3夜间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4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包括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和沿海地区施工增加费三项。 1)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指在海拔2000m以上地区施工,由于受气候、气压的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 一一条路线通过两个以上(含两个)不同的海拔分区时,应分别计算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或按工程量比例求得平均的增加率,计算全线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 ——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与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3.1.6-4的费率计算。
表3.1.6-4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全国风沙地区公路施工区划见本办法附录G。当地气象资料及自然特征与附录G中的风沙地区划分有较大出入时,由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当地气象资料和自然特征及上述划分标准确定工程所在地的风沙区划。 一一条路线穿过两个以上不同风沙区时,按路线长度经过不同的风沙区加权计算项目全线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 ——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根据工程所在地的风沙区划及类别,按表3.1.6-5的费率计算。 表3.1.6-5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3)沿海地区施工增加费指工程项目在沿海地区施工受海风、海浪和潮汐的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等所需增加的费用。本项费用,由沿海各省份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的适用范围(地区)。沿海地区施工增加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3.1.6-6的费率计算。 表3.1.6-6沿海地区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5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指由于边施工边维持通车,受行车干扰的影响,致使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该费用以受行车影响部分的工程项目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3.1.6-7的费率计算。
表3.1.6-7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6施工辅助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和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施工辅助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表3.1.6-8的费率计算。 表3.1.6-8施工辅助费费率表(%)
1)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及仪器、仪表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生产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2)检验试验费指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工程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的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的费用。 3)高填方和软基沉降监测、高边坡稳定监测、桥梁施工监测、隧道施工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等施工监控费含在施工辅助费中,不得另行计算。 7工地转移费指施工企业迁至新工地的搬迁费用。 1)工地转移费内容包括: ——施工单位职工及随职工迁移的家属向新工地转移的车费、家具行李运费、途中住宿费、行程补助费、杂费等。 ——公物、工具、施工设备器材、施工机械的运杂费,以及外租机械的往返费及施工机械、设备、公物、工具的转移费等。 ——非固定工人进退场的费用。 2)工地转移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施工机械使用费之和为基数,按表3.1.6-9的费率计算。 表3.1.6-9工地转移费费率表(%)
3)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及独立大桥、独立隧道项目转移距离按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城市至工地的里程计算;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项目转移距离按地级城市所在地至工地的里程计算。 4)工地转移里程数在表列里程之间时,费率可内插计算。工地转移距离在50km以内的工程按50km计算。 8辅助生产间接费指由施工单位自行开采加工的砂、石等自采材料及施工单位自办的人工、机械装卸和运输的间接费。 1)辅助生产间接费按定额人工费的3%计。该项费用并入材料预算单价内构成材料费,不直接出现在估算中。 2)高原地区施工单位的辅助生产,可按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费率,以定额人工费与施工机械费之和为基数计算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其中:人工采集、加工材料、人工装卸、运输材料按土方费率计算;机械采集、加工材料按石方费率计算;机械装、运输材料按运输费率计算)。辅助生产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不作为辅助生产间接费的计算基数。 3.1.7企业管理费由基本费用、主副食运费补贴、职工探亲路费、职工取暖补贴和财务费用五项组成。 1基本费用指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费用。 1)基本费用内容包括: ——管理人员工资: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以及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一办公费:企业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通信、网络、书报、办公软件、会议、水电、烧水和集体取暖降温(包括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用煤(电、气)等费用。 ——差旅交通费:职工因公出差、调动工作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误餐补助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以及管理部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等费用。 ——固定资产使用费:管理部门及附属生产单位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等的折旧、大修、维修或租赁费。 ——工具用具使用费:企业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劳动保险费:企业支付的离退休职工的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职工福利费: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劳动保护费:企业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工会经费: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提,企业为职工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定以及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各类文化教育所发生的费用,不含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保险费: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及生产用车辆等保险费用及人身意外伤害险的费用。 ——工程排污费: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排污费用。 ——税金:企业按规定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其他: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必要的费用支出,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竣(交)工文件编制费、招投标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定额测定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以及施工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等费用。 2)基本费用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表3.1.7-1的费率计算。 表3.1.7-1基本费用费率表(%)
2主副食运费补贴指施工企业在远离城镇及乡村的野外施工购买生活必需品所需增加的费用。该费用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表3.1.7-2的费率计算。 表3.1.7-2主副食运费补贴费率表(%)
表3.1.7-3职工探亲路费费率表(%)
4职工取暖补贴指按规定发放给施工企业职工的冬季取暖费和为职工在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取暖设施的费用。该费用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工程所在地的气温区(见本办法附录E)选用表3.1.7-4的费率计算。 表3.1.7-4职工取暖补贴费率表(%)
5财务费用指施工企业为筹集资金提供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职工工资支付担保等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财务费用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为基数,按表3.1.7-5的费率计算。 表3.1.7-5财务费用费率表(%)
3.1.8规费指按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施工企业必须缴纳的费用。 1规费包含: 1)养老保险费: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失业保险费: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3)医疗保险费: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 4)工伤保险费: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5)住房公积金:施工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各项规费以各类工程的人工费之和为基数,按国家或工程所在地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定的标准计算。 3.1.9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按定额直接费及措施费、企业管理费之和的7.42%计算。 3.1.10税金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税金=(直接费+设备购置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10% (3.1.10) 3.1.11专项费用包括施工场地建设费和安全生产费。 1施工场地建设费包括下列内容: 1)按照工地建设标准化要求进行承包人驻地、工地试验室建设,钢筋集中加工、混合料集中拌制、构件集中预制等所需的办公、生活居住房屋(包括职工家属房屋及探亲房屋),公用房屋(如广播室、文体活动室、医疗室等)和生产用房屋(如仓库、加工厂、加工棚、发电站、变电站、空压机站、停机棚、值班室等)等费用。 2)包括场区平整(山岭重丘区的土石方工程除外)、场地硬化、排水、绿化、标志、污水处理设施、围墙隔离设施等的费用,不包括钢筋加工的机械设备、混合料拌和设备及安拆、预制构件台座、预应力张拉设备、起重及养护设备,以及概算、预算定额中临时工程的费用。 3)包括以上范围内的各种临时工作便道(包括汽车、人力车道)、人行便道,工地临时用水、用电的水管支线和电线支线,临时构筑物(如水井、水塔等)、其他小型临时设施等的搭设或租赁、维修、拆除、清理的费用;但不包括红线范围内贯通便道、进出场的临时道路、保通便道。 4)工地试验室所发生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试验设备和仪器等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用。 5)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费:指裸露的施工场地覆盖防尘网、施工便道和施工场地洒水或喷洒抑尘剂,运输车辆的苫盖和冲洗、环境敏感区设置围挡,防尘标识设置,环境监控与检测等所需要的费用。 6)文明施工、职工健康生活的费用。 施工场地建设费以施工场地计费基数,按表3.1.11的费率,以累进方法计算。施工场地计费基数为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减去专项费用。 表3.1.11施工场地建设费费率表
2安全生产费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施设备费用,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费用,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费用,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费用,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费用,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有关工作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安全生产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乘以安全生产费费率计算,费率按不少于1.5%计取。 3.2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3.2.1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内容包括永久占地费、临时占地费、拆迁补偿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其他费用。 3.2.2永久占地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安置补助费、耕地开垦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 1土地补偿费指征地补偿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等缴纳的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耕地占用税,用地图编制费及勘界费等。 2征用耕地安置补助费指征用耕地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补助费。 3耕地开垦费指公路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由建设项目法人(业主)负责补充耕地所发生的费用;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缴纳的耕地开垦费。 4公路建设项目发生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的,应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的规定;发生省内跨区域补充耕地的,执行本省相关规定。 5森林植被恢复费指公路建设项目需要占用、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单位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预缴的森林植被恢复费。 6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指根据国家规定为保障依法被征地农民养老而交纳的保险费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费按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3.2.3临时占地费包括临时征地使用费、复耕费。 1临时征地使用费指为满足施工所需的承包人驻地、预制场、拌和场、仓库、加工厂(棚)、堆料场、取弃土场、进出场便道、便桥等所有的临时用地及其附着物的补偿费用。 2复耕费指临时占用的耕地、鱼塘等,在工程交工后将其恢复到原有标准所发生的费用。 3.2.4拆迁补偿费指被征用或占用土地地上、地下的房屋及附属构筑物,公用设施、文物等的拆除、发掘及迁建补偿费,拆迁管理费等。 3.2.5水土保持补偿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 3.2.6其他费用为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与征地拆迁相关的费用。 3.2.7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计算方法如下: 1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 土地使用费按现行《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中规定的数量乘以工程所在地的征地单价进行计算。拆迁补偿费按本办法附录C规定的费率,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进行计算。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 1)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应根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建设工程用地和临时用地面积及其附着物的情况,以及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计算。 2)森林植被恢复费应根据审批单位批准的建设工程占用林地的类型及面积,按国家有关规定及_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计算。 3)当与原有的电力电信设施、管线、水利工程、铁路及铁路设施互相干扰时,应与有关部门联系,商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和补偿金额,也可由这些部门按规定编制费用以确定补偿金额。 4)水土保持补偿费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进行计算。 3.3工程建设其他费 3.3.1工程建设其他费包括建设项目管理费、研究试验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专项评价(估)费、联合试运转费、生产准备费、工程保通管理费、工程保险费、其他相关费用。 3.3.2建设项目管理费包括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建设项目信息化费、工程监理费、设计文件审查费、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其中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建设项目信息化费和工程监理费均为实施建设项目管理的费用,可根据建设单位(业主)、施工、监理单位所实际承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统筹使用。 1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系指建设单位(业主)为进行建设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交)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 1)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信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培训经费,招标管理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建设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含其他行业或部门要求的竣工验收费用、建设单位负责的竣(交)工文件编制费]、各种税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及竣工决算等全过程进行审计所发生的审计费用,境内外融资费用(不含建设期贷款利息)、业务招待费及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2)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3.3.2-1的费率,以累进方法计算。 表3.3.2-1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费率表
3)双洞长度超过5000m的独立隧道,水深大于15m、跨径大于或等于400m的斜拉桥和跨径大于或等于800m的悬索桥等独立特大型桥梁工程的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按表3.3.2-1中的费率乘以系数1.3计算;海上工程[指由于风浪影响,工程施工期(不包括封冻期)全年月平均工作日少于15d的工程]的建设单位(业主)管理费按表3.3.2-1中的费率乘以系数1.2计算。 2建设项目信息化费指建设单位(业主)和各参建单位用于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方面的信息化建设、运维及各种税费等费用,包括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的建筑信息模型(Bui1dingInformationMode1ing)等相关费用。建设项目信息化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3.3.2-2的费率,以累进方法计算。 表3.3.2-2建设项目信息化费费率表
3工程监理费指建设单位(业主)委托具有监理资格的单位,按施工监理规范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所发生的费用。 1)工程监理费内容包括:工作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施工现场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办公、试验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信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检测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投标费用,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财务费用、监理单位的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各种税费、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开支。 2)工程监理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3.3.2-3的费率,以累进方法计算。 表3.3.2-3工程监理费费率表
4设计文件审查费指在项目审批前,建设单位(业主)为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提交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勘察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所需要的相关费用。设计文件审查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3.3.2-4的费率,以累进方法计算。 1)建设项目若有地质勘察监理,费用在此项目开支。 2)建设项目若有设计咨询(或称设计监理、设计双院制),其费用在此项目内开支。 表3.3.2-4设计文件审查费费率表
5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指在公路建设项目竣(交)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业主)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委托有资质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试验意见,以及进行桥梁动(静)载试验或其他特殊检测等所需的费用。 1)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按表3.3.2-5规定的费率计算。道路工程按主线路基长度计算,桥梁工程以主线桥梁、分离式立交、匝道桥的长度之和进行计算,隧道按单洞长度计算。 2)道路工程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按四车道计算,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按两车道计算,每增加1个车道,按表3.3.2-5的费用增加10%。桥梁和隧道按双向四车道计算,每增加1个车道费用增加15%。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的桥隧工程,按表3.3.2-5费用的40%计算。 表3.3.2.5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
3.3.3研究试验费指按照项目特点和有关规定,在建设过程中必须进行的研究和试验所需的费用,以及支付科技成果、专利、先进技术的一次性技术转让费。 1研究试验费不包括: 1)应由前期工作费(为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等)开支的项目。 2)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3)应由施工辅助费开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研究试验费。 2计算方法:按设计提出的研究试验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 3.3.4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系指委托勘察设计、咨询等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工程勘察设计,以及设计、监理、施工招标文件及招标标底或造价控制值文件编制时,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1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包括: 1)编制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以及相应的勘察、设计等所需的费用。 2)通过风洞试验、地震动参数、索塔足尺模型试验、桥墩局部冲刷试验、桩基承载力试验等为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所需的专题研究费用。 3)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勘察费、设计费、概(预)算编制及调整概算编制费用等。 4)设计、监理、施工招标及招标标底(或造价控制值或清单预算)文件编制费等。 2计算方法: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表3.3.4的费率,以累进方法计算。 表3.3.4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费率表
3.3.5专项评价(估)费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评价(评估)、咨询,按规定应支付的费用。 1专项评价(估)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费、水土保持评估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费、压覆重要矿床评估费、文物勘察费、通航论证费、行洪论证(评估)费、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地预审报告编制费、项目风险评估费、节能评估费和社会风险评估费、放射性影响评估费、规划选址意见书编制费等费用。 2计算方法: 1)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的专项评价(估)费按本办法附录C规定的费率,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进行计算。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专项评价(估)费依据委托合同计列,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 3.3.6联合试运转费指建设项目的机电工程,按照有关规定标准,需要进行整套设备带负荷联合试运转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包括应由设备安装工程费中开支的调试费用。 1费用内容包括:联合试运转期间所需的材料、燃料和动力的消耗,机械和检测设备使用费,工具用具和低值易耗品费,参加联合试运转的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等。 2计算方法:联合试运转费以定额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0.04%费率计算。 3.3.7生产准备费指为保证新建、改(扩)建项目交付使用后满足正常的运行、管理发生的工器具购置、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生产人员培训、应急保通设备购置等费用。 1工器具购置费指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后为满足初期正常运营必须购置的第一套不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仪表、工卡模具、器具、工作台(框、架、柜)等的费用,不包括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工器具和备品、备件,及已列入设备费中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工器具购置费由设计单位列出计划购置清单(包括规格、型号、数量),计算方法同设备购置费。 2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指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使用和管理所购置的办公和生活用家具、用具的费用,包括行政、生产部门的办公室、会议室、资料档案室、阅览室、宿舍及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家具、用具。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按表3.3.7的规定计算。 表3.3.7办公和生活用家具购置费标准表
4应急保通设备购置费指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为满足初期正常运营,购置保障抢修保通、应急处置,且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所需的费用。该费用由设计单位列出计划购置清单,计算方法同设备购置费。 3.3.8工程保通管理费指新建或改(扩)建工程需边施工边维持通车或通航的建设项目,为保证公(铁)路运营安全、船舶航行安全及施工安全而进行交通(公路、航道、铁路)管制、交通(铁路)与船舶疏导所需的和媒体、公告等宣传费用及协管人员经费等。工程保通管理费应按设计需要进行列支。涉水项目施工期通航安全保障费用计算方法按本办法附录H执行。 3.3.9工程保险费指在合同执行期内,施工企业按合同条款要求办理保险的费用,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1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 2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和承包人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进行的保险。 3工程保险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含设备费)为基数,按0.4%费率计算。 3.3.10其他相关费用指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及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与公路建设相关的费用,按其相关规定计算。 3.4预备费 3.4.1预备费由基本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两部分组成。 3.4.2基本预备费指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中难以预料的工程费用,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预备费包括: 1)在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估算范围内所增加的工程费用。 2)在设备订货时,由于规格、型号改变的价差,材料货源变更、运输距离或方式的改变以及因规格不同而代换使用等原因发生的价差。 3)在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竣(交)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的费用。 2基本预备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工程建设其他费之和为基数,按下列费率计算: 1)项目建议书投资估算按11%计列。 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按9%计列。 3.4.3价差预备费指设计文件编制年至工程交工年期间,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等由于政策、价格变化可能发生上浮而预留的费用,及外资贷款汇率变动部分的费用。 1计算方法:价差预备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为基数,按设计文件编制年始至建设项目工程交工年终的年数和年工程造价增涨率计算。计算公式见式(3.4.3)。 价差预备费=P×[(1+i)n-1 -1](3.4.3) 式中:P-建筑安装工程费总额(元); i-年工程造价增涨率(%); n-设计文件编制年至建设项目开工年+建设项目建设期限(年)。 2年工程造价增涨率按有关部门公布的工程投资价格指数计算。 3设计文件编制至工程交工在1年以内的工程,不列此项费用。 3.5建设期贷款利息 3.5.1建设期贷款利息指工程项目使用的贷款部分在建设期内应计取的贷款利息,包括各种金融机构贷款、建设债券和外汇贷款等的利息。 3.5.2利息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资金来源分年度投资计算所需支付的利息。计算公式见式(3.5.2)。 建设期贷款利息=∑(上年末付息贷款本息累计+本年度付息贷款额÷2)×年利率 即:
式中:S-建设期贷款利息; N-项目建设期(年); n-施工年度; Fn-1-建设期第n-1年末需付息贷款本息累计; bn-建设期第n年度付息贷款额; i-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年利率。 3.6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各项费用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 3.6.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各项费用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见表3.6.1。
表3.6.1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各项费用计算程序及计算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