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1.本章定额包括拆除部分构件、更换支座、维修支座、拆除伸缩缝、混凝土表面处理、混凝土桥梁表层缺陷修补、混凝土裂缝处理、植筋及锚栓、施工悬挂平台、交通警示设施、钢结构表面除锈、防护、钢筋阻锈、混凝土表面防护、桥面铺装维修、钢筋混凝土护栏养护刷漆、桥面铺装维修、钢筋混凝土护栏养护刷漆、桥面排水系统维修、人行道板维修、搭拆脚手架、踏步。
2.混凝土桥梁表层缺陷修补定额未包括对原混凝土表面处理。
3.混凝土裂缝处理定额中,表面封闭法适用于宽度小于0.15mm的裂缝处理;自动低压渗注法适用于数量较多、宽度在0.1~1.5mm的裂缝处理;压力注浆法适用于较深、宽度大于等于0.15mm的裂缝处理。
4.交通警示设施作业区长度按6km编制(警告区1600米,上游过渡190米,缓冲150米,工作区4000米,下游过渡区30米,终止区30米)。其中1套交通警示设施,是指按照现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规定所需要的标志牌(包括圆形、三角形施工标志牌,矩形标志牌,附设施工警示灯护栏)的总数量。标志牌定额消耗量按使用期3年摊销计算。
5.更换伸缩缝的长度是指桥面行车道的宽度,行车道以外的伸缩缝的工、料、机消耗量 已综合在定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