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养护工程人工、材料、半成品损耗率及基价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和《新定额不含进项税工料机计价表》编制,均为不含进项税基价。 二、新增材料、半成品基价参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中其他材料费调整系数进行调整。本定额中新增材料、半成品基价为不含进项税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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