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3.4.1总则
A.1.3.4.1.1定额包括水泥混凝土路面破碎清除,水泥混凝土路面接缝更换,水泥混凝土路面压浆处理,水泥混凝土路面表面处理,水泥混凝土路面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就地碎石化、自卸汽车运输水泥混凝土等项目。
A.1.3.4.1.2水泥混凝土路面修补、铺筑定额中均己包括混合料拌和、运输、摊铺作业时的损耗因素。路面实体按路面设计面积乘以压实厚度计算。
A.1.3.4.1.3修补破损混凝土中己包含外加剂费用,使用时不得增加,但未考虑环氧树脂,需要时可另行计算。
A.1.3.4.1.4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中的材料是按一定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采用的配合比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定额附录中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表进行抽换或按实际配合比
调整定额混凝土材料数量,当采用实际配合比进行调整时应按相关规定计算混合料及材料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