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6.4.1总则
A.1.6.4.1.1养护安全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定额单位的“套,次”是指同‘施工路段从施工前摆放整套临时交通安全设施,到施工过程中维护整套临时交通安全设施,至施工完成后回收整套临时交通安全设施的整个过程。
A.1.6.4.1.2除高速、一级公路养护施工安全布控设置(互通立交)工作区长度定额取定值为50m外,其余均取100m,锥形路标直线段设置间距为2个/15m,斜线段设置间距为1个/3m;如实际工作区长度大于定额取定值或锥形路标设置间距与定额不 一致时,则可通过子目“每增设10个锥形路标”进行调整。
A.1.6.4.1.3实际交通安全临时设施的类型和数量与本定额不同时,可按实际设置的类型及数量根据表A.256道路施工安全设施的定额周转及摊销次数调整相关临时设施材料消耗量,但人工和机械消耗量 不得调整。
表A.256道路施工安全设施定额周转及摊销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