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 根据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JTG/T
5190—2019)、《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3830—2018)、
《公路养护预算编制导则》的规定,结合农村公路养护行业的特点,制定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
4.2
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定额包括预算定额和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两部分。
4.3
经审定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是确定养护工程造价,签订养护工程合同,实行养护工程管理单位、施工单位投资包干和办理工程结算,实行经济核算和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实行招投标的公路养护工程,其预算经审核后是编制工程标底或控制价上限的依据。
4.4
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制度,符合公路养护、施工技术规范。
4.5
本办法及配套定额未包含专业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可执行相应行业定额及规定。
4.6
本办法不包括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风雪、冰冻、暴雨、洪水、地震等)造成的公路设施的破坏,为应急维持交通所发生的抗灾抢险工程费用,以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增加的工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