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时间:2022.07.22 00:00 来源:本站整理
说明
一、本定额是《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的配套定额,是编制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的依据。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机械,路面工程机械,混凝土及灰浆机械,水平运输机械,起重及垂直运输机械打桩、钻孔机械,泵类机械,金属、木、石料加工机械,动力机械,其他机械等,共10类130个子目。
三、本定额是根据湖南省公路养护工程中常用的机械,并综合了《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3833-2018)的相关机械进行编制。
四、本定额中各类机械每台(艘)班均按8h计算,配电设备每昼夜按一个台班计算。
五、本定额由以下7项费用组成:
1.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陆续收回其原值的费用。
2.检修费:指施工机械按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检修间隔进行必要的检修,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维护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的耐用总台班内,按规定的维护间隔进行各级维护和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包括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转所需替换设备与随机配备工具附具的摊销费用、机械运转及日常维护所需润滑与擦拭材料费用及机械停滞期间的维护费用等。
4.安拆辅助费:指施工机械在现场进行安装与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以及机械辅助设施的折旧、搭设、拆除等费用。
5.人工费:指随机操作人员的工作日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各类津贴、补贴、辅助工资、劳动保护费及各类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6.动力燃料费:指机械在运转施工作业中所耗用的电力、固体燃料(煤、木柴)、液体燃料(汽油、柴油、重油)和水等费用。
7.车船税:指施工机械按照现行国家及湖南省的有关规定应缴纳的车船税。
六、本定额中第1~4项费用(折旧费、检修费、维护费、安拆辅助费)为不变费用,编制机械台班单价时不得调整。
七、本定额中第5~7项费用(人工费、动力燃料费、车船税)为可变费用,编制机械台班单价时,随机操作人员数量及动力物资消耗量应以本定额中的数值为准。人工单价按部颁定额基价计算,动力燃料费按当地的动力物资的工地预算价格计算。其他费用,如需缴纳,应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湖南省的规定标准,按机械的年工作台班(见下表)计入台班费中。
机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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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洒布车、标(划)线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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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拖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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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清扫车、道路养护车、高空作业车、工程修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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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态沥青运输车、散装水泥运输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混凝土输送泵车、自卸汽车、运油汽车、加油汽车、洒水汽车、拖拉机、汽车式起重机、轮胎式起重机、汽车式钻孔机、内燃拖轮、起重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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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货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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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土机、工程驳船、抛锚船、机动艇、泥浆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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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工作台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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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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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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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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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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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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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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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械设备转移费不包括在本定额中。
九、加油及油料过滤的损耗和由变电设备至机械之间的输电线路电力损失,均已包括在本定额中。
十、本定额中凡注明“××以内”者,均含“××”数本身。定额子目步距起点均由前项开始,如“30以内”“60以内”“80以内”等,其中“60以内”指“30以外至60以内”,“80以内”指“60以外至80以内”。
十一、本定额的计量单位均执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十二、本定额基价的可变费用中的人工费、动力燃料费按下表预算价格计算。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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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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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油(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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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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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油(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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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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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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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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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柴(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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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价格(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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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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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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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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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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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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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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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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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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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本定额按照湖南农村公路养护工程中常用的施工机械的规格编制,规格与之相同或相似的,均应直接采用。本定额及部颁《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中未包括的机械项目,可由有资质的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按本定额的编制原则和方法编制补充定额,并报送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建设造价管理站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