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1.补坑槽适用于坑槽厚度小于6cm;一次性补坑槽数大于10处(每处面积大于1m2)。
2.超薄磨耗层已经包含混合料的拌和、摊铺,不含运费,如发生运输费按实际发生计算。本定额系按油石比5.6%编制,当设计采用油石比不同时,可按设计油石比调整定额消耗。
3.厂拌基层稳定土混合料二次拌和为两次拌和。
4.水稳基层二次拌和设备安拆未包括拌和厂的场地清理、平整、垫层、碾压、围栏等内容,需要时可按有关定额另行计算。
5.水稳碎石基层振动拌和水泥剂量为2.5%,压实混合料干密度2.394t/m3、最佳含水量3.84%。施工配合比:(20-40)mm碎石:(10-20)mm碎石:(5-10)mm碎石:(0.5-1)mm碎石=48:16:10:26编制。水泥剂量为3%,压实混合料干密度2.402t/m3、最佳含水量3.88%。施工配合比:(20-40)mm碎石:(10-20)mm碎石:(5-10)mm碎石:(0.5-1)mm碎石=48:16:10:26编制。水泥剂量为3.5%,压实混合料干密度2.409t/m3、最佳含水量3.92%。施工配合比:(20-40)mm碎石:(10-20)mm碎石:(5-10)mm碎石:(0.5-1)mm碎石=48:16:10:26编制。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标明的配合比不同时,可以进行抽换。
6.沥青混凝土混合料摊铺定额按部颁定额执行。
7.拉毛定额中含铣刨料10km以内的运输。
8.纤维微表处理定额中配料机配料及装载机上料费用计入小型机具使用费。
9.花岗岩路缘石
1)安砌定额包括安砌路缘石(含砂浆勾缝、铺底)人工费及小型机具使用费。
2)砂浆定额包括砂浆材料费,砂浆拌和、运输人工费及小型机具使用费。
3)混凝土靠背定额包括混凝土材料费,拌和、运输、浇筑人工及小型机具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