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为科学合理地编制我省公路养护预算,规范公路养护经费的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省公路养护工作实际,制定《山西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山西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预算的编制和管理。 三、养护预算是合理确定公路养护资金需求、编制养护年度计划的依据,是向有关部门编报养护年度预算的依据。 四、公路养护预算的编制,除应符合本细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山西省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五、编制公路养护工程预算时应根据现行的《山西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材料与设备、机械台班消耗量和按本细则规定的养护工程预算编制时项目所在地的人工费工日单价、材料预算单价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出养护工程项目的工、料、机费用,并按本细则的规定计算各项费用。养护工程预算的材料与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及各项费用的计算都应通过规定的表格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