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脚手架定额分为综合脚手架定额和单项脚手架定额两部分。
2、综合脚手架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住宅、教学楼、办公楼、医院、宾馆、图书馆、商店、多层及单层工业厂房等工程。
3、单项脚手架适用于影剧院、礼堂、体育馆(场)及不能计算建筑面积而必须搭设脚手架的工程项目。
4、本章定额系按金属脚手架、竹脚手架综合考虑的,实际施工中不论使用何种材料搭设脚手架,均执行本章定额。
5、综合脚手架定额已综合内、外墙砌筑,钢筋砼柱、梁、板、墙浇捣,斜道、上料平台、安全网、防护栏杆、临边和洞口的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多层建筑层高在2.2m以内的技术层、设备层等脚手架。
6、高度在3.6m以下的抹灰(含天棚、墙面抹灰)脚手架费用已包括在相应装饰工程子目中。
7、高度在3.6m以上的天棚抹灰,满堂基础、深度超过2m的独立基础、设备基础、带形基础的砼浇捣、运输等脚手架,执行单项脚手架有关定额。
8、水平和垂直防护架系指脚手架以外单独搭设的,用于车辆通道、人行通道,临时防护和施工与其它物体隔离等的防护架。
9、脚手架子目中的安全网为挑出安全网,如实际为垂直全封闭安全网,另套用建筑物垂直全封闭安全网子目。
10、本章定额区分不同“檐高”列项,檐高是指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不包括女儿墙、屋顶水箱、突出主体建筑屋顶的塔楼、楼梯间、电梯间等高度。
11、建筑物超高增加费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上的工程。
12、超高增加费不论实际发生多少,均执行本定额。
13、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超高增加费的计算应按不同高度的建筑面积,分别按相应项目计算。
14、垂直运输费工作内容,包括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单位工程(主体结构部分和普通装饰工程)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不包括机械的场外运输、一次安拆及路基铺垫和轨道铺拆等费用。
15、垂直运输费区分不同建筑物结构类型和檐高列项,40m以内列有卷扬机和塔吊两类,实际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40m以上者不论实际使用何种机械,一律执行定额,不得调整或换算。建筑物结构类型划分为现浇框架结构和其它结构两种,其中其它结构包括混合结构、壁板全装配、内浇外砌、剪力墙(滑模施工)、单层厂房预制排架等结构。
16、同一建筑物多种用途(或多种结构)按建筑面积量大的(或主体结构)工程套用定额。
17、本章定额中现浇框架系指柱、梁、板全部为现浇的钢筋砼框架结构,如部分现浇、部分预制,按现浇框架乘系数0.96。
18、单身宿舍按住宅定额乘以0.90系数。
19、本章定额是按Ⅰ类厂房为标准编制的,Ⅱ类厂房定额乘系数1.14,厂房分类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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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类 | 机加工、机修、五金、缝纫、一股纺织(粗纺、制条、洗毛等)及无|
| 特殊要求的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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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类 |厂房内设备基础及工艺要求较复杂、建筑设备或建筑标准要求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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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车间。如铸造、锻压、电镀、酸碱、电子、仪表、手表、电视、|
| 医药、食品等车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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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建筑标准较高的车间,指车间有吊顶或油漆的顶棚,内墙面贴墙纸(布)或油漆面层、水磨石地面等三项,其中一项所占建筑面积达到全车间建筑面积50%
以上者。
20、公共建筑定额适用于医院、宾馆、图书馆、商场、服务用房、科研用房等,其中服务用房按公共建筑定额乘以0.80系数。
21、服务用房系指城镇、街道、居民区具有较小规模综合服务功能的设施。其中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
m2,层数不超过三层的建筑,如副食品、百货、饮食店等。
22、檐高3.6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费。
工作内容:
1、脚手架工程:
场内外材料搬运,平土、挖坑,绑扎、拆除脚手架;搭拆上料平台、斜道、安全网、围护竹笆、翻板子及拆除后的堆放;钢管及扣件油漆、保养、运输及架设等。
2、超高增加费包括人工降效、其它机械降效、用水加压、安全照明、排污、消防设施摊销费等。
3、卷扬机施工包括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单位工程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卷扬机台班费。
4、塔式起重机施工包括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单位工程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塔式起重机、卷扬机台班费,40m以上还包括外用电梯及通讯对话机费和配合联络的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