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定额中涂料、油漆工程均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等人工配合以机械喷枪操作,实际施工方法不同时,均按本定额执行。
二、油漆项目中,已包括钉眼处刷防锈漆的工、料,并综合了各种颜色的油漆,设计油漆颜色与定额不符时均不得调整。
三、本定额已综合考虑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的因素,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可按实计算。
四、定额中规定的喷、涂刷遍数,设计不同时,可按每增减一遍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五、本定额对硝基清漆磨退出亮定额子目未具体要求刷理遍数,但应达到漆膜面上的白雾光消除、出亮为止,实际施工中不得因刷理遍数不同而调整本定额。
六、色聚氨酯漆已综合考虑不同色彩的因素。
七、本定额抹灰面乳胶漆、裱糊墙纸饰面是根据现行工艺,将墙面封油刮腻子、清油封底、乳胶漆涂刷及墙纸裱糊分列子目,本定额乳胶漆、裱糊墙纸子目已包括补腻子在内。
八、喷塑(一塑三油)底油、装饰漆、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
1.大压花:喷点找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2.中压花:喷点找平,点面积在1 ̄1.2cm2;
3.中点、小点:喷点面积在1cm2以下。
九、浮雕喷涂料大点、中点、小点规格划分如下:
1.大点:点面积在1.2cm2以上。
2.中点、小点:点面积在1.2cm2以下;
十、本定额中的广漆应另增加特殊岗位津贴费,每工日2.00元。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墙、柱、梁面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量按实喷(刷)、实贴面积计算。
二、木材面、抹灰面、金属面油漆、涂料工程量按下列各表规定的计算方法与相应的系数进行计算。
1.套用单层木门定额项目的工程量乘下列系数:
项 目 名 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单层木门 | 1.00 | 按洞口面积计算 |
一玻一纱木门 | 0.36 | |
单层全玻门 | 0.83 | |
单层半玻门、双扇木门 | 0.90 | |
单层门扇(不包括门套) | 0.81 | |
凹凸线条几何图案造型单层木门 | 1.06 | |
木百页门 | 1.25 | |
厂库大门 | 1.10 |
2.套用单层木窗定额项目的工程量乘下列系数:
项 目 名 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单层玻璃窗 | 1.00 | 按洞口面积计算 |
双层(一玻一纱)窗 | 1.36 | |
单层组合窗 | 0.83 | |
双层组合窗 | 1.13 | |
木百页窗 | 1.50 | |
单层木窗扇(不包括窗套) | 0.81 |
3.套用木扶手定额项目的工程量乘下列系数:
项 目 名 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木扶手(不带托板) | 1.00 | 按延长米计算 |
窗帘盒(箱) | 2.04 | |
窗帘棍 | 0.35 | |
装饰条宽在150mm内 | 0.40 | |
装饰条宽在150mm外 | 0.52 |
4.套用其他木材面定额项目的工程量乘下列系数:
项 目 名 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木板、胶合板天棚 | 1.00 | 长×宽 |
木方格吊顶天棚 | 1.20 | |
暖气罩 | 1.28 | |
木间壁木隔断 | 1.90 | 外围面积长(斜长)×高 |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 1.65 | |
木栅栏、木栏杆(带杆手) | 1.82 |
5.套用木墙裙定额的项目工程量乘下列系数:
项 目 名 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木墙裙 | 1.00 | 净长×高 |
有凹凸、线条几何图案的木墙裙 | 1.05 |
6.踢脚线按延长米计算,如踢脚线与墙裙油漆材料相同,应合并在墙裙工程中。
7.橱、台、框工程量计算按展开面积计算。
8.窗台板、筒子板(门、窗套),不论有无拼花图案和线条均按展开面积计算。
9.套用木地板定额项目的工程量乘下列系数:
项 目 名 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木地板 | 1.00 | 长×宽 |
木楼梯(不包括底面) | 2.30 | 水平投影面积 |
10.抹灰面油漆、涂料,套用抹灰面定额项目的工程量乘下列系数:
项 目 名 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混凝土平板 | 1.00 | 底板长×宽 |
槽形底板、混凝土折板 | 1.30 | |
混凝土各种有梁板 | 1.30 | |
混凝土平板式楼梯底面 | 1.10 | 水平投影面积 |
11.金属面油漆
(1).套用单层钢门窗定额项目的工程量乘下列系数:
项 目 名 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单层钢门窗 | 1.00 | 洞口面积 |
钢百页窗 | 2.74 | |
半截百页窗 | 2.22 |
(2).套用其他金属面定额项目的工程量乘下列系数:
项 目 名 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方法 |
钢屋架、天窗架、挡风屋架支撑、檩条 | 1.00 | 重量(t) |
钢栅栏门、栏杆、窗栅 | 1.71 | |
零星铁件 | 1.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