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本章适用于低压湿式直升式、螺旋式气柜制作安装工程。
二、本章定额包括了试压临时水管线的安装、拆除及材料摊销量,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导轮、法兰及特种螺栓、配重块的制作和加工。
2.无损探伤检验。
3.除锈、刷油、防腐。
4.基础工程及荷重预压试验。
5.防雷接地。
6.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三、气柜胎具的计算:
1.组装胎具的制作、安装与拆除,按气柜的构造形式和不同容量以“座”计算。
2.螺旋式气柜的轨道煨弯胎具制作和型钢煨弯胎具制作均根据施工图实际,以“套”为计量单位。
四、胎具主材已将回收值从定额内扣除,不再考虑摊销。
五、如实际采用的配重块与定额不同时,可按实际换算主材价值,但定额内其他消耗量不得调整。
六、导轮、法兰及特殊螺栓制作应按加工件计价。
七、实际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除另有规定外,定额不得调整。
八、火炬、排气筒的简体制作组对是按钢板卷制计算的,如采用无缝钢管时,除主材外均乘以系数0.06。
九、火炬、排气筒是按金属抱杆整体吊装计算的。有变化时,按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十、火炬、排气筒筒体制作组对定额内,除包括引火管预制安装外,如有其他配管应另行计算。
十一、型钢煨制项目是以现场施工条件取定的,若超出本章型钢煨制规格以外的型钢煨弯的项目,按外委加工计价。型钢煨制胎具以“圈”为计量单位。一个工地同时煨制同样材料、同样规格、同样直径的型
钢圈,不论煨制批量多少,只能计算一次胎具。胎具用料已将回收值从定额内扣除,不再摊销。
十二、大型金属结构采用整体或分片、分段安装需要增加加固件时,可执行本册定额的“设备整体安装加固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