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本分部单位估价表为《徽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单位估价表》的第四分部,包括园林绿化工程准备工作,起挖绿化植物工程、栽培工程、绿化工程人工换土、新开工绿化工程后期维护管理工程。
二、编制依据:
1、国家建设部编制的“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试行)第四分部第一章;
2、各省、市现行园林绿化预算定额;
3、现行的“绿化工程、树木养护技术规程规范”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各地市园林部门的实际施工情况编制的。
三、本分部估价表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和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招标、投标工程的标底和概、预算指标的基础。适用于工矿企事业、机关、学校、宾馆、居住小区的绿化工程。
四、苗木材料用量包括操作和施工现场内运输损耗。次要和零星材料用量已包括在其它材料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