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凡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的,如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定额中的人工、机械数量不变。定额中抹灰厚度不得换算。
二、本章定额除少量项目为龙骨、基层、面层合并项外,其余均为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但定额中人工、机械数量不变。
三、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普通型天棚,天棚面层高度差在200mm以上者(含200mm)且不在同一标高的少数面积占该间天棚面积的15%以上为复杂型;天棚中有折线、迭落、圆弧形、拱形、高低灯槽等也为复杂型。圆弧形、拱型等复杂型天棚面层人工、机械按其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45计算。
四、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中为双层结构(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顶),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面上),人工乘以系数0.85。
五、龙骨用料设计与定额不符时,应按设计用量加下列损耗率调整定额中的含量:木龙骨6%、轻钢龙骨6%、铝合金龙骨7%。
六、龙骨、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应按本定额第五章相应子目执行。
七、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区别三道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延长米”计算。线脚的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檐口天棚的抹灰面积,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天棚中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二、各类吊顶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天棚中的折线、跌落等圆弧形,高低吊灯槽等面积不展开计算。
三、天棚基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四、天棚装饰面层,按主墙间实钉(胶)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垛和管道所占的面积,但应扣除单个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五、本章定额中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本规则第二条。
六、板式楼梯底面的装饰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5计算,梁式楼梯底面按展开面积计算。
七、灯光槽按“延长米”计算。
八、保温吸音层按实铺面积计算。
九、嵌缝按“延长米”计算。
十、灯孔按“个”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