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工程:
1.本章包括建筑物外墙装饰、建筑物室内装修所需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建筑物超高降效所增加人工、机械台班数量等。
2.建筑物檐高系指建筑物设计室外地面至檐口的高度。檐口高度按以下情况确定
(1)坡(瓦)屋面按檐墙中心线处屋面板面或椽子上表面的高度计算。
(2)平屋面以檐墙中心线处平屋面板的板面高度计算。
3.地下室和屋顶有维护结构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望台等,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高度、层数。
4.建筑物外墙装饰垂直运输机械,适用于由外墙装饰施工单位自设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的情况;外墙装饰是指各类幕墙、镶贴或干挂各类板材等内容。
5.建筑物室内装饰工程垂直运输机械,适用于建筑物主体施工完成后,由装饰施工单位自设垂直运输机械施工的情况。
二、建筑物超高降效
1.实际垂直运输高度超过20m时,除计取垂直运输、脚手架费用外,还应计取因超高降效所发生的人工、机械等全部费用。
2.超高降效内容包括:高压水泵摊销、临时垃圾管道等所需费用。超高降效所发生费用包干使用,不论实际发生多少,均按本章定额执行,不得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建筑物垂直运输工程:
1.檐口高度3.6m以内的单层建筑物,不计算垂直运输机械费。
2.地下室超过二层或层高超过3.6m时,计取垂直运输费,其工程量按地下室全面积计算。
二、建筑物超高降效:
装饰装修楼面(包括楼层所有装饰装修工程量)区别不同的垂直运输高度以人工与机械消耗之和分段计算。
超高降效按实际承建工程的全部工日数、机械台班量乘以相应的人工、机械降效系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