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 明
一、本部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设的新建、扩建项目中的通风空调工程。
二、本部分编制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
2.《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19-2003)。
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3-2002)。
4.《暖通空调设计选用手册》。
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年)。
6.《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年)。
三、通风、空调的刷油、绝热、防腐蚀,执行安徽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1.薄钢板风管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仅外(或内)面刷油者,定额乘以系数1.2;内外均刷油者,定额乘以系数1.1(其法兰加固框、吊托支架已包括在此系数内)。
2.薄钢板部件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金属结构刷油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15。
3.不包括在风管工程量内而单独列项的各种支架(不锈钢吊托支架除外)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
4.薄钢板风管、部件以及单独列项的支架,其除锈不分锈蚀程度,一律按其第一遍刷油的工程量执行轻锈相应项目。
5.绝热保温材料不需粘结者,执行相应项目时需减去其中的粘结材料,人工乘以系数0.5。
四、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表4-1计算(其中全部为人工工资):
4-1 高层建筑增加费
层数 |
9层以下 (30m) |
12层以下 (40m) |
15层以下 (50m) |
18层以下 (60m) |
21层以下 (70m) |
24层以下 (80m) |
按人工费的% |
1 |
2 |
3 |
4 |
5 |
6 |
层数 |
27层以下 (90m) |
30层以下(100m) |
33层以下(110m) |
36层以下 (120m) |
39层以下 (130m) |
42层以下 (140m) |
按人工费的% |
8 |
10 |
13 |
16 |
19 |
22 |
层数 |
45层以下 (150m) |
48层以下 (160m) |
51层以下 (170m) |
54层以下 (180m) |
57层以下 (190m) |
60层以下 (200m) |
按人工费的% |
25 |
28 |
31 |
34 |
37 |
40 |
2.超高增加费(指操作物高度距离楼地面6m以上的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
3.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4.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5.系统调整费按系统工程人工费的13%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工程项目,通风工程检测、调试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项,单价可参考系统调试费。
6.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3%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项目,脚手架列入措施项目清单,单价可参考脚手架搭拆费。
五、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凡未按制作和安装分别列出的,其制作费与安装费的比例可按表4-2划分:
表4-2 制作与安装费比例
序号 |
项目 |
制作占(%) |
安装占(%) |
||||
人工 |
材料 |
机械 |
人工 |
材料 |
机械 |
||
1 |
空调部件及设备支架制作安装 |
86 |
98 |
95 |
14 |
2 |
5 |
2 |
薄钢板通风管道制作安装 |
60 |
95 |
95 |
40 |
5 |
5 |
3 |
净化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
60 |
85 |
95 |
40 |
15 |
5 |
4 |
不锈钢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
72 |
95 |
95 |
28 |
5 |
5 |
5 |
铝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
68 |
95 |
95 |
32 |
5 |
5 |
6 |
塑料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
85 |
95 |
95 |
15 |
5 |
5 |
7 |
复合型风管制作安装 |
60 |
— |
99 |
40 |
100 |
1 |
8 |
调节阀制作安装 |
85 |
98 |
99 |
15 |
2 |
1 |
9 |
风口制作安装 |
85 |
98 |
99 |
15 |
2 |
1 |
10 |
风帽制作安装 |
75 |
80 |
99 |
25 |
20 |
1 |
11 |
消声器制作安装 |
91 |
98 |
99 |
9 |
2 |
1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制作安装
1.风管制作安装以设计图纸规格不同按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检查孔、测定孔、送风口、吸风口所占面积。
圆管F=π×D×L
式中 F — 圆形风管展开面积(以m2为单位);
D — 圆形风管直径;
L — 管道中心线长度。
矩形风管按图示周长乘以各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2.风管长度一律以施工图示中心线长度为准(主管与支管以其中心线交点划分),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的长度,但不得包括部件所占长度。直径和周长按图示尺寸为准展开,咬口重叠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增加。
3.风管导流叶片制作安装按图示叶片的面积计算。
4.整个通风系统设计采用渐缩管均匀送风者,圆形风管按平均直径、矩形风管按平均周长计算。
5.塑料风管、复合型材料风管制作安装定额所列规格直径为内径,周长为内周长。
6.柔性软风管,按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柔性软风管阀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7.软管(帆布接口)制作安装,按图尺寸以“m2”为计量单位。
8.风管检查孔重量,按本定额附录“国标通风部件标准重量表”计算。
9.风管测定孔制作安装,按其型号以“个”为计量单位。
10.薄钢板通风管道、净化通风管道、玻璃钢通风管道、复合型材料通风管道的制作安装中已包括法兰、加固框和吊托支架,不得另行计算。
11.不锈钢通风管道、铝板通风管道的制作安装中不包括法兰和吊托支架,可按相应定额以“kg”为计量单位另行计算。
12.塑料通风管道制作安装,不包括吊托支架,可按相应定额以“kg”为计量单位另行计算。
二、通风管道部件制作安装
1.标准部件的制作,按其成品重量以“kg”为计量单位,根据设计型号、规格,按本册定额附录四“国标通风部件标准重量表”计算重量,非标准部件按图示成品重量计算。部件的安装按图示规格尺寸(周长或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分别执行相应定额。
2.钢百叶窗及活动金属百叶风口的制作以“m2”为设计单位,安装按规格尺寸以“个”为计量单位。
3.碳钢风帽制作安装依据设计型号、规格查阅本册附录“国际通风部件标准重量表”计算重量,制作按其重量以“kg”为计量单位;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4.风帽筝绳制作安装按图示规格、长度,以“kg”为计量单位。
5.风帽泛水制作安装按图示展开面积以“m2”为计量单位。
6.风机减震台座制作安装执行设备支架定额,定额内不包括减震器,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7.高、中低效过滤器、净化工程台按以“台”为计量单位,风淋室安装按不同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8.洁净室安装按重量计算,执行本通风空调工程定额第一章“分段组装式空调器”安装定额。
三、通风空调设备安装
1.风机安装按设计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2.整体式空调机组安装,空调器按不同重量和安装方式以“台”为计量单位;分段组装式空调器按重量以“kg”为计量单位。
3.风机盘管安装按安装方式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小型诱导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