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建管局(处),省直有关厅局:
为满足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规范抗震加固工程的计价行为,我们组织编制了《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下简称计价定额),现予颁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计价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各类建筑的抗震加固工程。
二、本计价定额是编制和审查抗震加固工程设计概算的指导性依据,是编制与审核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办理工程结算和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三、本计价定额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原《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估价表》(2002)同时停止执行。
四、本计价定额授权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和管理。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抄送:各市造价(定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