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柜类工程量按正立面设计图示尺寸投影面积以m2计算。
2、各类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台面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3、试衣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4、大理石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实贴面积以m2计算。
二、调整系数
本章定额消耗量是根据附图取定,与实际不同时,材料按实调整,机械不变,人工按下列规定调整:
1、胶合板总量每增减30%时,人工增减10%;
2、抽屉数量与附图不同时,每增减一个抽屉,人工增减0.1工日;
3、按平方米计量的柜类,当单个柜类正立面投影面积在1m2以内时,人工乘系数1.10;
4、按米计量的柜类,当单件柜类长度在1m以内时,人工乘系数1.10;
5、弧形面柜类,人工乘系数1.10。
三、说明
1、本章适用于施工现场制作的柜类工程。
2、柜类构造做法如下:
(1)柜类结构以木工板为主。柜的开间立板、水平隔层板、上下封面板按15mm胶合板考虑,柜的抽屉板按12mm胶合板考虑,柜门内结构骨架按9mm胶合板考虑,
柜的背板、柜门的结构面板及柜的抽屉底板按5mm胶合板考虑(见附图);
(2)内外饰面按宝丽板、榉木胶合板、防火板等考虑。
3、柜按内外不同构成、不同材料,分别设置定额项目。同一个柜有带门和不带门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并套用相应带门定额项目和不带门定额项目。
4、内外装饰面板、封边线与实际不同时,可进行换算。
5、本章不含柜类饰面油漆,饰面油漆另按本定额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6、本章未考虑面板拼花及饰面板上贴其他材料(如花饰、艺术造型等),发生时另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