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工业用的起重设备及起重输送设备的轨道安装。
2.起重量为0.5t~400t。
3.适应不同结构、不同用途的起重机安装,包括手动、电动。
4.地轨安装。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起重机静负荷、动负荷及超负荷试运转。
2.必需的端梁铆接。
3.解体供货的起重机现场组装。
4.轨道的测量、领料、下料、矫直、钻孔。
5.车档制作与安装的领料、下料、调直、组装、焊接、刷漆等。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起重设备试运转所需的重物供应和搬运。
2.吊车梁调整及轨道枕木干燥、加工、制作。
3.“8”字形轨道加工制作。
4.“8”字形轨道工字钢轨的立柱、吊架、支架、辅助梁等的制作与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类桥式起重机安装按起重机主钩(双小车按两个小车、双钩按两个钩)的起重量和跨距,以“台”为计量单位。
2.梁式起重机、壁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按起重机的起重量和不同类型,以“台”为计量单位。
5.起重机轨道安装按不同轨道的标准图号、型号、固定型式和纵、横向孔距安装部位,以单根轨道长度“m”为计量单位。
6.车档制作按施工图示尺寸,以“t”为计量单位。车档安装按每个单量,以“组”(每组4个)为计量单位。
7.起重设备安装脚手架搭拆按起重机主钩起重量(双小车起重机按一个小车的起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8.轨道安装脚手架搭拆按轨道安装类型,以“m(单根)”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