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十一册,包括: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 工业管道安装工程
第四册 给排水、采暖、消防、燃气管道及器具安装工程
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六册 通风空调安装工程
第七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八册 火灾自动报警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九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册 炉窑砌筑工程
第十一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二、《甘肃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是编制全省安装工程地区基价,编审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和签订施工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调解工程造价纠纷及办理工程造价鉴定的依据。
三、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及我省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图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编制的。
四、本定额是按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订的,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五、本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六、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本定额中的人工按工种类别划分为一类工、二类工、三类工,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其中一类工包括:钳工、焊工、起重工、调试工、铆工、筑炉工、衬里工等;二类工包括:电工、仪表工、管工、通风工、探伤工、油漆工、保温工、防腐工、其他技工等;三类工:普通工。
七、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定额内带“()”的材料均为未计价材料。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计入材料费内。
4.主要材料损耗率见各册附录。
八、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的费用未进入本定额,均包括在我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
九、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的施工仪器仪表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作调整。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仪器仪表等的费用未进入本定额,均包括在我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和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十一、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二、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册和各章说明。
册说明
一、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工程中的容器、塔器、热交换器、反应器、电解槽、电除雾器、金属油罐、气柜、球形罐、烟囱、烟道、火炬、排气筒、工艺金属结构等制作安装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压力容器》 GBl50.1~4-2011。
2.《钢制塔式容器》 JB/T47l0-2005。
3.《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4-2011。
4.《现场设备、工艺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36-2011。
5.《石油化工静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规程》SH/T3542-2007
6.《管壳式换热器》 GBl51-1999。
7.《浮头式换热器和冷凝器型式与基本参数》 JB/T4714-92。
8.《U型管式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7-92。
9.《固定管板换热器型式与基本参数》JB/T4715-92。
10.《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28-2005。
11.《钢制球形储罐》GB12337-1998。
12.《石油化工球形储罐施工技术规程》SH/T3512-2011。
13.《球形储罐施工规范》GB50094-2010。
1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规范》GB50205-2001。
15.《化工设备吊耳及工程技术要求》HGT 21574-2008。
16.《钢制卧式容器》JB/T4731-2005。
17.《大型焊接低压储罐的设计与建造》SY/T0608-2006。
18.《甘肃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版)DBJD25-12-2004。
19.《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版)。
20.《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版)。
21.《石油化工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7版)。
2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06版)。
2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三、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下列系数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
(1)静置设备制作按人工费的5%计算;
(2)除静置设备制作工程以外,本定额其他项目均按人工费的10%计算。
2.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3.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