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铁塔、天线、天馈系统,数字微波通信,卫星通信,移动通信,光纤通信,程控交换机,多媒体会议系统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
二、本章铁塔的安装工程定额是在正常的气候条件下施工取定的,本定额不包括铁塔基础施工、预埋件的埋设及防雷接地施工。
三、安装通信天线:
1.楼顶增高架上安装天线按楼顶铁塔上安装天线处理。
2.铁塔上安装天线,不论有、无操作平台均执行本定额。
3.安装天线的高度均指天线底部距塔(杆)座的高度。
4.天线在楼顶铁塔上吊装,是按照楼顶距地面20m以下考虑的,楼顶距地面高度超过20m的吊装工程,按照册说明的高层建筑施工增加费用计算。
四、射频同轴电缆7/8″应用于移动通信系统,多在室外使用。
五、光纤通信。光纤传输设备安装与调测定额10Gb/s、2.5Gb/s、622Mb/s系统按1+0状态编制。当系统为1+1状态时,TM终端复用器每端增加2个工日,ADM分插复用器每端增加4个工日。
六、多媒体会议系统的音频终端执行第七章有关定额,视频终端定额执行第九章相应定额。
七、本章有关线缆敷设执行本册定额第二章相应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1.铁塔按位置分为地面和楼顶架设,以“吨”为计量单位。
2.天线安装、调试,以“副”(天线加边加罩以“面”)为计量单位。
3.馈线安装、调试,以“条”为计量单位。
4.微波无线接入系统基站设备、用户站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5.微波无线接入系统联调,以“站”为计量单位。
6.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VSAT)中心站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
7.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VSAT)端站设备安装、调试、中心站站内环测及全网系统对测,以“站”为计量单位。
8.移动通信天馈系统中安装、调试、直放站设备、基站系统调试以及全系统联网调试,以“站”为计量单位。
9.光纤数字传输设备安装、调试,以“端”为计量单位。
10.程控交换机安装、调试,以“部”为计量单位。
11.程控交换机中继线调试以“路”为计量单位。
12.多媒体会议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为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