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和后浇混凝土浇捣两节,共54个定额项目。
二、本章定额所称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指预制混凝土构件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装配而成的混凝土结构,包括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全装配混凝土结构。
三、预制构件安装
1.构件安装不分构件外形尺寸、截面类型以及是否带有保温,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构件种类套用相应定额。
2.构件安装定额已包括构件固定所需临时支撑的搭设及拆除,支撑(含支撑用预埋铁件)种类、数量及搭设方式综合考虑。
3.柱、墙板、女儿墙等构件安装定额中,构件底部座浆按砌筑砂浆铺筑考虑,遇设计采用灌浆料的,除灌浆材料单价换算以及扣除灰浆搅拌机台班外,每
10m³构件安装定额另行增加二类工0.7工日,其余不变。
4.外挂墙板、女儿墙构件安装设计要求接缝处填充保温板时,相应保温板消耗量按设计要求增加计算,其余不变。
5.墙板安装定额不分是否带有门窗洞口,均按相应定额执行。凸(飘)窗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凸(飘)窗安装,依附于外墙板制作的凸(飘)窗,并入外墙板内计算,相应定额人工和机械用量乘以系数1.2。
6.外挂墙板安装定额已综合考虑不同的连接方式,按构件不同类型及厚度套用相应定额。
7.楼梯休息平台安装按平台板结构类型不同,分别套用整体楼板或叠合楼板相应定额,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以及除预制混凝土楼板外的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3。
8.阳台板安装不分板式或梁式,均套用同一定额。空调板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空调板安装,依附于阳台板制作的栏板、翻沿、空调板,并入阳台板内计算。非悬挑的阳台板安装,分别按梁、板安装有关规则计算并套用相应定额。
9.女儿墙安装按构件净高以0.6m以内、1.4m以内分别编制,1.4m以上时套用外墙板安装定额。压顶安装定额适用于单独预制的压顶安装,依附于女儿墙制作的压顶,并入女儿墙计算。
10.套筒注浆不分部位、方向,按锚入套筒内的钢筋直径不同,以φ18以内及φ18以上分别编制。
11.外墙嵌缝、打胶定额中注胶缝的断面按20mm×15mm编制,遇设计断面与定额不同时,密封胶的比例按用量调整,其余不变。定额中的密封胶按硅酮耐候胶考虑,若遇设计采用的种类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可以换算。
12.叠合板(带边模)适用于钢模一次性投入的项目。
四、后浇混凝土浇捣
1.后浇混凝土指装配整体式结构中,用于与预制混凝土构件连接形成整体构件的现场浇筑混凝土。
2.墙板或柱等预制垂直构件之间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墙连接的,当连接墙的长度在2m以内时,套用后浇混凝土连接墙、柱定额,长度超过2m的,仍按《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DBJD25-44-2013)(第四章混凝土工程第一、二节)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3.叠合楼板或整体楼板之间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板带拼缝的,板带混凝土浇捣并入后浇混凝土叠合梁、板内计算。
4.后浇混凝土钢筋制作、安装定额按钢筋品种、型号、规格结合连接方法及用途划分,相应定额内的钢筋型号以及比例已综合考虑,各类钢筋的制作成型、绑扎、安装、接头、固定以及与预制构件外露钢筋的绑扎、焊接等所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已综合考虑在相应定额内。钢筋接头按《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DBJD25-44-2013) 第五章钢筋工程中相应项目规定执行。
5.后浇混凝土模板定额消耗量中已包含了伸出后浇混凝土与预制构件抱合部分模板的用量。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1.构件安装工程量按成品构件设计图示尺寸的实体积以“m³”计算,依附于构件制作的各类保温层、饰面层的体积并入相应构件安装中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配管、套管、线盒及单个面积≤0.3㎡的孔洞、线箱等所占体积,构件外露钢筋体积亦不再增加。
2.套筒注浆按设计数量以“个”计算。
3.外墙嵌缝、打胶按构件外墙接缝的设计图示尺寸的长度以“m”计算。
二、后浇混凝土浇捣
1.后浇混凝土浇捣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扣除混凝土内钢筋、预埋铁件及单个面积≤0.3㎡的孔洞所占体积。
2.后浇混凝土钢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钢筋的长度、数量乘以钢筋单位理论质量以“t”计算。
(1)钢筋接头按《甘肃省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DBJD25-44-2013)第五章钢筋工程中相应项目及规定执行。
(2)钢筋工程量应包括双层及多层钢筋的措施钢筋数量,不包括预制钢构件外露钢筋的数量。
3.后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后浇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以“㎡”计算,伸出后浇混凝土与预制构件抱合部分的模板面积不增加。不扣除后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0.3㎡的孔洞,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应扣除单孔面积 > 0.3㎡的孔洞,孔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相应的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