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一般规则
1.基础
⑴基础与墙、柱的划分,均以基础扩大顶面为界。
⑵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肋式带形基础计算;肋高与肋宽之比超过4∶1的,其底板按板式带形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
⑶杯型基础杯口高度大于等于杯口大边长度者按杯型基础计算;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时按高杯基础计算。
⑷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
⑸设备基础除块体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柱、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
2.柱
⑴有梁板的柱高按基础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计算。
⑵无梁板的柱高按基础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计算。
⑶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⑷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柱内计算。
⑸附墙柱并入墙内计算。
3.梁
⑴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的侧面。
⑵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算至主梁的侧面。
⑶圈梁与过梁连接时,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宽度共加500mm计算。地圈梁按圈梁定额计算。
⑷现浇挑梁的悬挑部分按单梁计算,嵌入墙身部分分别按圈、过梁计算。
4.板
⑴有梁板包括主梁、次梁与板,梁板合并计算。
⑵无梁板的柱帽并入板内计算。
⑶平板与圈梁、过梁连接时,板算至梁的侧面。
⑷预制板缝宽度在60mm以上时,按现浇平板计算;60 mm宽以下的板缝已在接头灌缝的子目内考虑,不再列项计算。
5.墙
⑴墙与梁重叠,当墙厚等于梁宽时,墙与梁合并按墙计算;当墙厚小于梁宽时,墙梁分别计算。
⑵墙与板相交,墙高算至板的底面。
⑶墙的净长大于宽4倍,小于等于宽7倍时,按短肢剪力墙计算。
6. 其他
⑴带反梁的雨篷按有梁板定额子目计算。
⑵小型混凝土构件,系指每件体积在0.05m3以内的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
⑶现浇挑檐天沟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为分界线,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线或梁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
7. 构筑物
⑴烟囱
钢筋混凝土烟囱基础包括基础底板和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
⑵水塔
①钢筋混凝土筒式塔身以筒座上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分界线:柱式塔身以柱脚与基础底板或梁交界处为分界线,与基础底板相连接的梁并入基础内计算。
②筒身与槽底的分界以与槽底相连接的圈梁底为界。圈梁底以上为槽底,以下为筒身。
③依附于筒身的过梁、雨篷、挑檐等工程量并入筒身工程量内。柱式塔身不分柱、梁,并不分直柱、斜柱,均合并计算。
④钢筋混凝土塔顶及槽底的工程量合并计算,塔顶包括顶板和圈梁,槽底包括底板、挑出斜壁和圈梁。
⑤槽底不分平底、拱底;塔顶不分锥形、球形,均执行本定额。
⑥与塔顶、槽底(或斜壁)相连的圈梁之间的直壁为水箱内、外壁。保温水槽外保护壁为外壁,直接承受水侧压力之水槽壁为内壁,非保温水塔之水槽壁按内壁计算。依附外壁的柱、梁等并入外壁计算。
⑦预制倒圆锥形水塔罐壳组装、提升、就位,按不同容积以座计算。
⑶贮水(油)池
①池底不分平底及锥底,池壁下部的扩大部分包括在池底内。
②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时算至锥形底坡的上口。
③无梁池盖柱自池底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包括柱座、柱帽。
④无梁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部分;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侧梁在内。
⑤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形溢水槽及纵横U形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梁。矩形梁另按现浇钢筋混凝土部分矩形梁定额执行。
⑷贮仓
①圆形仓顶板梁与顶板合并计算,按顶板定额执行。
②圆形仓的基础若为板式基础,按满堂基础定额执行。
(5)地沟
1.本地沟适用于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的现浇无肋地沟的底、壁、顶,不论方形(封闭式)、槽形(开口式)、阶梯形(变截面式)均按本定额计算。
2.沟壁与底的分界,以底板上表面为界。沟壁与顶的分界与顶板的下表面为界。上薄下厚的壁按平均厚度计算,阶梯形的壁,按加权平均厚度计算,八字角部分的数量并入沟壁工内计算。
3.肋形顶板或预制顶板,另套相应项目计算。
二、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⑴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应区别模板的不同材质,按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⑵设备基础螺栓套留孔,分别不同深度以个计算。
⑶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墙的支模高度即:室外地坪至板底(梁底)或板面(梁面)至板底(梁底)之间的高度以3.6m以内为准,超过3.6m以上部分,另按超过部分每增高1m增加支撑工程量。不足0.5m时不计,超过0.5m按1m计算。
⑷现浇钢筋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亦不增加,但突出墙、板面的混凝土模板应相应增加;单孔面积在0.3m2以外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内计算。
⑸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的,套高杯基础定额项目。
⑹柱与梁、柱与墙、梁与梁等连接的重叠部分以及伸入墙内的梁头、板头部分,均不计算模板面积。
⑺构造柱均按图示外露部分计算模板面积。留马牙槎的按最宽面计算模板宽度。构造柱与墙接触面不计算模板面积。
⑻现浇钢筋混凝土阳台、雨篷,按图示外挑部分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挑出墙外的牛腿梁及板边模板不另计算。雨篷的翻边按展开面积并入雨篷内计算。
⑼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梯,以图示露明面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楼梯井所占面积。楼梯的踏步、踏步板、平台梁等侧面模板,不另计算。楼梯和楼面相连时,以楼梯梁外边为界。
⑽混凝土台阶不包括梯带,按图示台阶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台阶端头两侧不另计算模板面积。
⑾现浇混凝土小型池槽按构件外围体积计算,池槽内、外侧及底部模板不另计算。
⑿混凝土扶手按延长米计算。
三、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⑴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混凝土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混凝土地模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另计算。空腹构件应扣除空腹体积。
⑵预制桩的体积,按设计全长乘以桩的截面积计算(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但预制桩尖应按虚体积计算。
⑶小型池槽按外型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构筑物模板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①构筑物的模板工程量,除另有规定者外,区别现浇、预制和构件类别,分别按现浇及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有关规定计算。
②液压滑升模板施工的烟囱、水塔塔身、贮仓及预制倒圆锥形水塔罐壳模板等均按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③大型池槽等分别按基础、墙、板、梁、柱等有关规定计算并套相应定额项目。
五、钢屋架、钢托架制作平台摊消的工程量同钢屋架、钢托架的工程量。
附录一 现浇钢筋混凝土构件模板含量参考表
定额项目 |
含模量(m2/m3) |
||
带形基础 |
毛石混凝土 |
2.91 |
|
无筋混凝土 |
3.49 |
||
钢筋混凝土(有肋式) |
2.38 |
||
钢筋混凝土(无肋式) |
0.79 |
||
独立基础 |
毛石混凝土 |
2.04 |
|
钢筋混凝土 |
2.11 |
||
杯形基础 |
1.97 |
||
高杯基础 |
4.51 |
||
满堂基础 |
无梁式 |
0.60 |
|
有梁式 |
1.34 |
||
独立式桩承台 |
1.84 |
||
混凝土基础垫层 |
1.38 |
||
设备基础 |
5m3以内 |
3.06 |
|
20m3以内 |
1.94 |
||
100m3以内 |
1.41 |
||
100m3以外 |
0.62 |
||
柱 |
矩形柱 |
10.53 |
|
异形柱 |
9.32 |
||
圆形柱 |
7.84 |
||
构造柱 |
7.92 |
||
基础梁 |
8.33 |
||
单梁、连续梁 |
8.89 |
||
异形梁 |
11.05 |
||
过梁 |
11.86 |
||
拱形梁 |
7.62 |
||
弧形梁 |
8.73 |
||
圈梁、压顶 |
7.05 |
||
直形墙 |
14.40 |
||
电梯井壁 |
11.49 |
||
圆弧墙 |
7.04 |
||
短肢剪力墙 |
8.39 |
||
有梁板 |
6.98 |
||
无梁板 |
4.53 |
||
平板 |
8.90 |
||
拱形板 |
8.04 |
||
双层拱形屋面板 |
30.00 |
||
楼梯(m2) |
1.0 |
||
阳台(m2) |
1.0 |
||
雨篷(m2) |
1.0 |
||
台阶(m2) |
1.0 |
||
栏板 |
33.89 |
||
门框 |
12.17 |
||
框架柱接头 |
10.46 |
||
暖气沟电缆沟 |
11.30 |
||
挑檐天沟 |
15.18 |
||
小型构件 |
21.83 |
||
扶手(m) |
1.00 |
||
小型池槽 |
1.00 |
||
贮水油池 |
无梁盖 |
3.25 |
|
肋形盖 |
1.11 |
||
无梁盖柱 |
8.79 |
||
沉淀池水槽 |
21.10 |
||
沉淀池壁基梁 |
4.30 |
||
贮仓 |
圆形 |
顶板 |
7.35 |
底板 |
2.59 |
||
主壁 |
9.17 |
||
矩形壁 |
9.72 |
||
水塔 |
塔身 |
筒式 |
15.97 |
柱式 |
11.53 |
||
内壁 |
14.21 |
||
外壁 |
11.98 |
||
水塔 |
塔顶 |
7.41 |
|
塔底 |
5.69 |
||
回廊及平台 |
9.26 |
||
贮水油池 |
池底 |
平底 |
0.20 |
坡底 |
0.93 |
||
池壁 |
矩形 |
10.05 |
|
圆形 |
11.64 |
||
地沟 |
沟底 |
13.5 |
|
沟壁 |
89 |
||
沟顶 |
50 |